东营区教育局官网首页,东营区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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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名单
关于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东营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广大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东发改价格[2023]211号)《关于规范东营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区发改发[2023]9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提示如下:
严格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缴费。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请您关注幼儿园收费公示栏,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内容。在交纳费用时,请您仔细核对收费明细,确保所交费用与公示内容一致。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幼儿园咨询,并要求提供合理解释。
坚决抵制不规范收费。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向家长另行收取活动费用,如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亲子班等,请您抵制相关的隐性收费和不规范收费的行为。
幼儿园保教费按月进行收取,严禁跨学期、跨学年预收。请您自觉抵制各种折扣和优惠预存等宣传诱惑,谨慎缴交费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跨学期预交费用,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每所幼儿园均有的专用账户,建议家长将保教费缴存到幼儿园专用账户,幼儿伙食费等服务性费用应存入幼儿园日常结算账户,杜绝通过微信和支付宝等其它方式将保教费、伙食费等费用转入私人账户。
东营区教育局将不断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管理与监督力度,努力保障家长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广大家长如果发现幼儿园有违规收费现象,请您向东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积极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东营区教育局办公室:0546-8222767
东营区教育局职成室:0546-8252055
东营区教育局学前办:0546-8252529
辛店街道学区办:0546-8980662
文汇街道学区办:0546-6376057
黄河路街道学区办:0546-8251192
胜园街道学区办:0546-8180502
牛庄镇学区办:0546-8291022
史口镇学区办:0546-8281772
龙居镇学区办:0546-8111236
六户镇学区办:0546-8371747
东营市东营区教育局
2024年9月4日
来源:东营区教育
东营区教育局电话
东营区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各位学生及家长:
现将东营区2024至2025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基本概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02
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东营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的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东营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和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03
申贷流程
(一)高考新生及在校大学生首贷流程
1.网上申请
首次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ls.cdb.com.cn)先完成注册并填写完整信息,再进行当年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直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新增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或者直接选择远程续贷。(所有续贷学生,必须每年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不得少于2次,并要求在系统中及时补充、更新联系方式,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否则将不能申请贷款。)
2.现场审查
首次贷款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东营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3.签订电子合同
资料审查通过后,东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签订《借款合同》,并打印《受理证明》。(首次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区学生资助中心签订合同,续贷生可选择网上远程续贷,也可以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到区学生资助中心签订合同,严禁第三者代签。)
续贷学生如果无需变更的事项,请使用远程续贷线上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续贷学生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直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新增当年贷款申请,按照系统提示选择网上签订合同进行远程续贷,并使用本人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区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系统审核通过后,学生本人手机可收到回执验证码短信,报名时交学校;也可以登陆学生在线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受理证明》。
04
申贷材料
1.首次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携带《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前往东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料审查;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需现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资料审查通过后,工作人员将资料扫描上传业务系统(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要求,首次贷款需现场拍摄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半身合照)。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完成电子合同签名后,工作人员打印《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交给学生。(首次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现场签订合同,严禁第三人代签。)
3.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将《受理证明》交给高校(远程续贷学生将手机短信中的验证码交于学校或登陆学生在线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受理证明》),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为借款学生放弃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05
政策解读
1.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2.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3.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最长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按时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宽限期后按借款合同约定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还款日为每年的11月至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也可以随时申请提前还款(部分或者一次性还清本息)。借款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申请还款,然后可在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还款,或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使用手机登录银联云闪付APP ,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或者到东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就近区县资助中心)使用银联专用POS机还款。
4.征信知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是无偿资助,也不是临时救助金,借款学生大学毕业后就要承担贷款利息,并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学生应保持个人联系方式畅通,并定期与户籍地学生资助中心沟通,如有个人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系统进行更新。借款学生如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本结息造成的违约行为,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执行利率为银行贷款利率的130%;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履约行为已经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对接,凡有违约行为将影响其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贷款等业务,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06
贷款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集中办理时间:7月22日至8月31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546-8257858(常用电话)、0546-8226567(临时电话)
QQ群:111435951(东营区助学贷款2群)
地点:东营区新区1号办公楼北楼605-1房间
附件:2024年东营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所需资料
东营区教育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东营区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一、高考新生及在校生首次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生身份证原件(2024年底前到期的,尽快到公安机关换证)
4.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2024年底前到期的,尽快到公安机关换证)
5.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一份(未在高中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需要提交)
二、在校生续贷现场受理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份
2.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学生或共同借款人)
来源:东营区教育
东营区教育局解丽峰简历
在 “六一” 国际儿童节前夕,东营区总工会联合东营区教育局携手先模,开展了一场充满温情与力量的“帮扶送教育”献爱心活动。这场活动,不仅是一次物质帮扶,更是一场以爱为笔、以“三个精神”为墨的思想教育,在孩子们心中播撒下希望与奋斗的种子。
活动聚焦生活较为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农民工子女,深入了解了118名孩子的 “小小微心愿”。这些心愿质朴又真挚,一套崭新的文具,一本渴望已久的书籍,或是一个漂亮的足球……全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先进模范积极响应,短短几天内,所有微心愿便被认领一空。最终,38 个来自各行各业的先模个人和集体,通过集中走访和个人联系走访,将温暖送到孩子们手中。
当劳模们怀着爱意,将精心挑选的礼物送到孩子手中时,现场满是温馨与感动。更令人动容的是,许多孩子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感谢,有的孩子双手捧着自己画的画,郑重地递给劳模,稚嫩的画作上,每一笔都饱含着纯真的谢意。一位劳模感慨道:“原本是我们想给孩子们带来快乐,没想到收到这些礼物,我们的心也被他们治愈了。”
赠送礼物的同时,先模们与孩子们亲切交流,分享自己从平凡岗位起步,如何通过不断努力与坚持,在各自领域发光发热,鼓励孩子们好好学习,树立信心。这些鲜活的故事,化作了最生动的教材,让孩子们真切感受到“劳动最光荣”的力量。
近年来,区总工会构建“工会征集 + 先模认领”长效帮扶机制,通过系统化、制度化的资源整合,将爱心力量凝聚,在帮扶送教育的同时,先模人物通过认领微心愿的形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以面对面交流活动为载体实现奋斗精神的传承,持续深化“三个精神”的社会传播与价值引领。(大众新闻记者 曹萌萌 通讯员 宋晨)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齐鲁壹点”,全省8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东营区教育局局长齐方国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4日讯 8月13日,东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学生欺凌防治问题和线索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为全面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充分发挥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东营市学生欺凌防治问题和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事项
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学生欺凌行为。包括但不限以下欺凌行为:
1.肢体欺凌: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2.言语欺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3.财物欺凌: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4.社交欺凌: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5.网络欺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投诉举报要求
为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对学生欺凌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一般包括: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基本情况(姓名、学校、年级和班级等)、事发时间和地点、基本事实等。可同时提供照片、视频、网络截图等相关证据。
举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夸大其词。
投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发现学生欺凌问题和线索的,可以通过下面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电话、举报邮箱等方式举报;也可以通过各学校在校门口设置的“学生欺凌防治公告牌”所公布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受理渠道举报。
投诉举报渠道
东营市教育局
受理电话: 0546-8332241、8331917
举报邮箱:aqb506@dy.shandong.cn
东营区教育局
受理电话:0546-8263618、8222767
举报邮箱:bangongshi66@126.com
河口区教育局
受理电话: 0546-3656165、3652278
举报邮箱:hkjyjaqk@163.com
垦利区教育局
受理电话: 0546-2521005、2521199
举报邮箱:kljyaqg@163.com
广饶县教育局
受理电话:0546-6925205、6441951
举报邮箱:grxxaq@dy.shandong.cn
利津县教育局
受理电话: 0546-5629292、5621563、5629310
举报邮箱:ljjy88@126.com
东营开发区教育管理部
受理电话: 0546-8554342、8553476
举报邮箱: fangqilingyouxiang@foxmail.com
省黄三角农高区社会事务局
受理电话:0546-8908118 6402518
举报邮箱:6402518@163.com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受理电话:0546-3983267
举报邮箱:jiaoweiaqb@163.com
东营市第一中学
受理电话:0546-6079008
举报邮箱:dyyzxgc@126.com
东营市第二中学
受理电话:0546-8335833
举报邮箱:dysdezxzjc@126.com
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
受理电话:0546-6382157
举报邮箱:slyzxlzx@126.com
东营市胜利第二中学
受理电话: 15605462165
0546-8623132
举报邮箱:erzhongtw@163.com
东营市胜利第三中学
受理电话:0546-8633926
举报邮箱:315470418@qq.com
东营市胜利第十中学
受理电话:13864739199
0546-8551610
举报邮箱:dongfuq@163.com
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
受理电话: 0546-8087993、8060814
举报邮箱:110269776@qq.com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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