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产权到期后续费多少钱,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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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入手一套有着30年房龄的房子
40年后,房子还属于我吗?
“房屋产权70年”
是整个社会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如果产权到期,该怎么办?
其实,《民法典》已经
给老百姓们吃了颗“定心丸”:
——自动续期
这部法律将于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子70年产权
到期怎么办?
【案例】
小王在今年9月份购买了房屋一套,拿到产权证的那一刻满心欢喜,但细心的他发现“使用期限”一栏中显示:2020年9月7日起至2090年9月6日止。
小王不由得担心:
■ 我自己买的房子,怎么还有使用期限?
■ 到期了还是我的吗?
■ 难道我还要再交钱吗?
■ 我的房子能住几代人?
《民法典》规定:
自动续期
解读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专家:暂未明确 有减免可能
虹口法院民事庭法官曹艳梅表示,民法典基本沿用了物权法的规定,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分别作出了规定。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两个信息:
■ 一是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 二是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暂未明确,有减免的可能。
曹法官告诉记者,不管是物权法还是民法典,对续期收费问题还都没有明确说法。对于自动续期的期限如何规定,是否缴纳费用以及费用标准如何确定等问题,交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目前,因绝大多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故法院面临的相关法律争议较少。
【划重点】
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但是否需要缴纳续期费用或者是否应该减免续期费用,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
房子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
法律明确了!
快转给更多想要了解
房子产权问题的小伙伴吧~
综合自劳动报、新闻坊
编辑丨JohnnyQ
70年产权到期续费一次管几年
“房屋产权70年”是整个社会都非常关注的问题,如果产权到期,该怎么办?
《民法典》给老百姓吃了颗“定心丸”:自动续期。这部法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房子70年产权
到期怎么办?
【案例】:
小王在今年9月份购买了房屋一套,拿到产权证那一刻满心欢喜,但细心的他发现“使用期限”一栏中显示:2020年9月7日起至2090年9月6日止。
小王不由得担心起来:
我自己买的房子
怎么还有使用期限?
到期了还是我的吗?
难道我还要再交钱吗?
我的房子能住几代人?
《民法典》规定:
自动续期
【解读】: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专家:暂未明确
有减免可能
上海市虹口法院民事庭法官曹艳梅表示,《民法典》基本沿用了物权法的规定,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分别作出了规定。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两个信息:
■一是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二是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暂未明确,有减免的可能。
“不过不管是物权法还是民法典,对续期收费问题还都没有明确说法。对于自动续期的期限如何规定,是否缴纳费用以及费用标准如何确定等问题,交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目前,因绝大多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故法院面临的相关法律争议较少。”曹法官说。
来源:劳动报
来源: 中国江苏网
7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钱
来源:大河报
邻居昨天吵架从楼上扔酒瓶子,今天遛狗又不拴狗绳,谁管?民法典草案给你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正在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民法典一旦表决通过,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9部单行法律同时废止,我国民事权利保护将进入法典时代。民法典呼之欲出,连日来,民法典草案成为会场内外热议的话题。
从一个人到一个家,从一个家再到一个小区。住宅小区70年建设用地期满后怎么办?小区成立业委会相关部门不提供帮助咋办?新物业已经来了,老物业却“赖”着不走?邻居昨天吵架从楼上扔酒瓶子,今天遛狗又不拴狗绳,这种事情谁来管?连日来,大河报记者专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法学会专家、律协相关负责人、一线律师等,推出民法典草案系列报道第三篇,关注民法典草案中与一个小区有关的热点话题。
【当你买了房】住宅建设用地70年届满后,草案明确:自动续期
小区是由一户一户住宅构成的。买过房的人都知道,一般的小公寓是40年产权,而住宅则是70年产权。不过,哪怕是70年产权,期满后怎么办?还能不能使用?需不需要缴费?如何缴费?目前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要求,民法典草案就该问题予以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草案如此规定,有何现实意义?河南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省妇联副主席(兼职)、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煦燕认为,涉及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只有短短几个字,但却意义重大。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这些问题关系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本次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中虽然并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是作出了一个原则性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使用权人可以继续使用;至于是否缴费以及如何缴费等问题,还有待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进一步细化明确。如何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期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民法典给其他立法留出了空间。
【草案原文·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当小区遇到“三难”】
明确业主大会政府指导责任,降低公共维修资金启动门槛
业委会成立难、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业主维权难,被一些群众戏称为“业主三难”,针对这些问题,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修改了相关规定。
针对业委会成立难,草案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草案一一列出了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包括使用公共维修资金,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等,并完善了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程序,降低了公共维修资金的启动门槛,将此前规定的当经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占比“双过四分之三”同意,修改为“双过半数”同意。
此外,针对公众关注的小区车位、车库的归属,草案则沿用了现行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当物业“不作为”】
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新增“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与业主,互相依存,也总是矛盾重重。民法典草案合同编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增加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针对业主关注的物业费交纳问题、物业不作为新老物业交接问题,做出了专章规定。
“民法典草案合同编对物业服务合同做出专章规定,对于解决现实中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意义重大。”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波介绍说,比如有的业主拖欠物业费,认为物业没有服务,拒不支付,草案就明确了业主需按时缴纳物业费;但同时,也明确了物业需要定期将相关服务事项、负责人员、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情况等向业主公开的义务。此外,一旦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草案明确了“老物业”需退出小区,并做好交接。如果“赖着不走”,小区业主可以不再支付后续物业费。
【草案原文·第九百四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邻居“高空抛物”】回应群众呼声,关注“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抛物”一度成为城市上空之殇,引发方方面面的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高新才介绍,“高空抛物”此前索赔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87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一法条本着公平原则而设立,也在实践中起到了对受害一方的保护作用,但另一方面,这一条款又被称为“连坐条款”。因为除了真正的侵权人,其余遭到惩戒的人都并无责任,一度引发争议。
2019年8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在提请常委会三次审议时增加新规,修改了此前规定。提交审议的新规明确了侵权人、建筑物使用人、职能机关、建筑物管理人等主体分别对应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主管责任和安全保障责任,使得法律体系更加公平合理。
【草案原文·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当邻居家宠物咬人】
宠物伤人要赔偿,但故意挑逗动物的你,可要小心了
居住在小区里,一大热议焦点就是养宠物问题。有人爱养动物,有人因动物受伤。民法典草案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申惠文介绍,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饲养动物的相关规定。实践中,往往是由省或市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加强对饲养动物的管理。如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7条第1款规定:“养犬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其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养犬证和犬只标识。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种责任是无过错责任,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饲养动物的管理,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申惠文说,与《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相比,民法典草案新增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实践中,一些人对他人饲养的动物,实施挑逗、投打等行为,结果导致了自身的损害。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故意,可以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总之,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作为动物的直接控制人,应当遵守国家或地方的管理规定,确保动物的安全性。同时,不应当故意对他人饲养的动物实施挑逗、投打等行为。如果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违反了管理规定,受害者也有故意,就适用过错相抵,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这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草案原文·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来源:大河客户端
记者:段伟朵
漫画文案:孙轶;美编:孙琳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怎么处理
我们经常听到一种说法,某某处楼盘是70年产权的,某某处的楼盘是50年产权的,买房时也要向售楼员问清楚,这个房子是70年还是50年产权,且一定要买70年产权的,仿佛多了20年,就更多了一层保障。但许多人对这个70年产权还是50年产权,并没有明确的认识,甚至有的人会问:我房子的产权只有70年,到期后政府会不会把我的房子收走?那我儿子住哪?当然也有的人合计:管他几十年产权呢,反正70年后我都已经入土了,管不了那么多。
产权问题永远是大事。有多少人集数代之功,合两家之力,才在城市里按揭得一套住宅。这个问题不解释清楚,会让很多人继续陷入误区,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本期栏目邀请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张猛律师来做分析解答。
【律师解答】
第一,所谓的房屋有70年产权或50年产权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法律上没有房屋产权期限的说法,只有房屋所附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规定。
房屋是典型的不动产,对于房屋,个人是可以拥有所有权的。购房者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了房屋,办理了产权登记,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但房屋所附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个人或者单位是不具有土地所有权的,而只能拥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我们平时所说的70年产权或50年产权,实际上是在说:这个房屋所附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是70年。
第二,哪些建设用地使用权是70年,哪些是50年呢?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科教文卫用地是50年,商旅娱用地是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是50年。
所以,住宅房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期限,是70年;其他为50年或40年不等。
第三,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70年到期了怎么办,房子会不会被收走?儿子一家会不会流落街头?
当然不会。房子是公民具有所有权的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即使是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后到期,也并不会被国家收走。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所以,完全不必担心届时房子会被收走。
第四,那规定个70年期限、50年期限有什么用啊?
如前所述,既然是使用权,一般都是有期限的,不能无限期的使用下去;而且,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为划拨和出让,而商品住宅用地,法律规定应当采取出让的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了70年的土地出让金,方可以取得70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应当重新签订出让合同,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第五,如此说来,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了,会不会跟我们老百姓收费啊?
这个问题大家倒还不用担心,我们现在城市商品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在盖房子的时候已经缴纳完毕。如果70年的期限届满,业主作为较为分散的个体,如何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缴纳多少,会很难达成一致,而且目前法律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在明确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出台以前,如果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目前的处理方式就是“不处理”,即先不去管它,既不会影响居住,也不会影响继承、转让等,抵押登记、过户登记等依然正常办理。
将来有可能对业主通过整合房产税的方式,来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长期化。相关法律问题,我们拭目以待。总之,《民法典》告诉我们,不用担心自己的房子被收走,民法典将它保护得妥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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