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货款购销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赠与合同纠纷、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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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房买公寓买商铺要不要签认购书?
什么是认购书?它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认购书”是当事人的“预约”请求,一般发生在订立购房合同前,因此,“认购书”在购房合同尚未签订前属于预约合同。
那么,买房是不是一定要签认购书呢?不是的。认购书并不是一定要签的,这只是大家一种交易习惯,购房者可以选择避开这个环节而直接签购房合同。虽然认购书所约定的购买行为有效,但是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此,最终的购房法律文本只有购房合同。
那么,签订认购书有什么用呢?买房先签订认购书,主要是考虑到购房者在筹备首期款时需要时间,同时也可以让购房者再斟酌自己的决定。而一旦签了购房合同,经国土部门备案了的话,房产便要通过国土部门解锁才能再卖,退房程序就要复杂得多了。
为什么说签订认购书会易引发交易纠纷?签订认购书在很多时候会引发交易纠纷,因为认购书只要约定了所购房子的房号、单价、总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经由买卖双方签订,也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很多购房者对于认购书的重视程度远远低于购房合同,忽略了其中约定的“几日后定金不退”等类似条款,一旦反悔,交易纠纷将容易出现。
作为购房者而言,最好不要轻易签订认购书,如果有的购房者的确看上了某个项目的房子,担心错过而须签订认购书,也应当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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