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二婚女友卖掉父母买的房子,花费数百万,结果被赶出了家门
恋爱从来都是美好的事情,尤其是初恋,而对于孙美丽(化名)女士来说,她的初恋“太可怕”了,孙美丽的初恋对象叫大壮(化名)两个人是初中时早恋认识的,初中的时候大壮就为了孙美丽打架因而被学校开除,大壮也就辍学打工了,后来大壮也结婚生子,初恋孙美丽变成了他内心的白月光。
一次偶然的机会,大壮又遇到了初恋孙美丽,两人旧情复燃,大壮抛弃了子女和现任离婚,而孙美丽也是离婚单身状态,而两人就此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恋情,期间两人一直没有结婚领证,但是就如夫妻一样共同生活。
大壮表示,一开始孙美丽做微商赔钱了,大壮帮她还款,后来两人买房子大壮卖掉了父母给他买的房子为孙美丽买房子付首付,而且房产证上只写了孙美丽一个人的名字,同时在自己舍不得买衣服的情况下给孙美丽买上万元的衣服、买8000元的鞋子,孙美丽提出想去旅游,大壮借钱给她去旅游,然而听起来对孙美丽这么好,那么孙美丽为什么要提出分手呢?
是的,两人分手了,因为孙美丽受不了大壮的控制欲!大壮太可怕了,孙美丽表示自己出门会发现大壮开车跟踪,就在两人分手后大壮拿着蓝色妖姬想要求婚求原谅,并且送给孙美丽一个闹钟做礼物,没想到闹钟里竟然藏了摄像头!
真是可怕的监视欲望!控制欲太强了!所以孙美丽提出了分手,并且给了大壮20万分手费用,两人签订了分手条约,不希望大壮再来打扰她…发现闹钟里的摄像头后,孙美丽自觉毛骨悚然,更加坚信自己提出分手是对的选择,于是索性赶出了大壮,而流落街头的大壮正在思考放弃孙美丽,开始新的人生。
对于大壮来说,得不到的东西就想得到,是他从小以来的惯性,其父亲认为是母亲惯养的结果,为了给孙美丽买房卖掉了父母给他买的房子因此一家人也产生了矛盾,最终还是没有得到孙美丽的青睐,两人不欢而散,大壮人财两空,好在孙美丽为人和善给了大壮20万分手补偿。
对此以律师的角度分析:分手协约只能作为双方约定,并不具有法律意义,大壮卖房子买房属于赠与,而且房产上只有孙美丽的名字,最终大壮获得20万分手费也是合情合理,只能说两个人性格不合,大壮占有欲太强,需要改正!也不能一味地付出,这会让感情关系发展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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