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确定某食品不安全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怎么样2025,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规定制定的部门是

行政与行诉 编辑:许清和

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确定某食品不安全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怎么样2025,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确定某食品不安全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怎么样

法律主观:

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主要包括: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等。

法律客观:

《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二)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三)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四)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
(五)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二、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规定制定的部门是

法律分析: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债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

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

法律分析:风险分级: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划分,应当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特点,从生产经营食品类别、经营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生产经营条件保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计算。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60分。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3、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按照量化分值划分为档、档、档和档。4、静态风险等级为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一)低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二)普通预包装食品销售企业;(三)从事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 4、静态风险等级为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一)较低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二)散装食品销售企业;(三)从事不含高危易腐食品的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四)复配食品添加剂之外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5、静态风险等级为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一)中等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包括糕点生产企业、豆制品生产企业等;(二)冷冻冷藏食品的销售企业;(三)从事含高危易腐食品的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等餐饮服务企业;(四)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6、静态风险等级为档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一)高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包括乳制品生产企业、肉制品生产企业等;(二)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生产企业;(三)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四)主要为特定人群(包括病人、老人、学生等)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企业;(五)大规模或者为大量消费者提供就餐服务的中央厨房、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企业7、生产经营多类别食品的,应当选择风险较高的食品类别确定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静态风险等级。8、《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以下简称为《静态风险表》,见附件1)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对《静态风险表》进行调整,并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9、对食品生产企业动态风险因素进行评价应当考虑企业资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情况;特殊食品还应当考虑产品配方注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保健食品还应当考虑委托加工等情况;食品添加剂还应当考虑生产原料和工艺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等情况。对食品销售者动态风险因素进行评价应当考虑经营资质、经营过程控制、食品贮存等情况。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动态风险因素进行评价应考虑经营资质、从业人员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控制等情况。10、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制定食品生产经营动态风险因素评价量化分值表(以下简称为动态风险评价表),并组织实施。但是,制定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应参照《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见附件2)。1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量化打分,将食品生产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加上生产经营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风险分值之和为0-30(含)分的,为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0-45(含)分的,为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5-60(含)分的,为C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1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年度监督管理记录,调整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法律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及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适用本办法。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等食品生产经营,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指导和检查全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对本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本地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工作。第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怎样

法律分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会被加强并增加检查和抽样检测的频率和次数。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证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只有从法律制度上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做到依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对食品安全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才能建立起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五、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有哪些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包括通过监测或举报发现安全隐患,发现新的危害因素等。食品安全检验可能导致吊销许可证的情况包括未检验原料和产品、未遵守记录制度、未备案标准、违规贮存销售食品、未查验证件、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法律分析

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有哪些

1、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形包括:

(1)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2)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1)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2)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3)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4)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

(5)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6)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二、食品安全检验哪些情况下会被吊销许可证

(1)未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2)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3)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本法规定备案;

(4)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5)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6)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拓展延伸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及应用范围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确保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的重要工具。通过评估食品供应链中的潜在风险,可以识别和控制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因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用范围广泛,涵盖了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它可以帮助政府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和法规,指导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同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也为消费者提供了选择安全食品的依据,增强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综上所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保障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并在各个环节发挥着关键作用。

结语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确保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的重要工具。通过评估食品供应链中的潜在风险,可以识别和控制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因素。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用范围广泛,涵盖了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它可以帮助政府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和法规,指导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同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也为消费者提供了选择安全食品的依据,增强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综上所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保障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并在各个环节发挥着关键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在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作为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一百零七条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六十六条 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六、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什么进行监测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是为了有效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规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从而制定的。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本着及时性、代表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的原则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法律法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第五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提出列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建议。建议的内容应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名称、相关食品类别及检测方法、经费预算等。第七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遵循优先选择原则,兼顾常规监测范围和年度重点,将以下情况作为优先监测的内容:(一)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二)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响的;(三)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四)以往在国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五)已在国外导致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二条 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由卫生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确定。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按照规范进行检验的能力,原则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非常规的风险监测项目除外)。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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