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法——家暴,2021婚姻法家暴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许欣

自古以来,中国人对于家庭对会有不一样的情怀。家是人们的港湾,家是人们最坚强的后盾。但近年来,家暴的社会问题逐渐登上了各大新闻页面,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我坚信,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是什么关系,没有任何一个人拥有对他人施暴的能力。

一 家暴的基本内容

家暴的概念: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生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暴构成虐待。

暴力的主体:通常情况下,家庭暴力的行为人与受害人是家庭成员,《反家庭暴力法》还扩大了家庭暴力法的主体适用范围,比如具有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都受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制。

暴力的行为:其一,实施家暴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存在故意的。其二,从客观方面呈现出行为手段的多样化。例如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禁闭,谩骂,恐吓,等多种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上,精神上实施暴力行为。其侵害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和身体权等。

家暴的类型:现如今有三种家庭暴力最为常见,身体暴力,性暴力和精神暴力。随着公民教育素质的提高,思维观念的改变,家庭矛盾的处理方式中出现了一种所谓的“新型家庭暴力——冷暴力”

二 案例解读——宇芽家暴案

案情:2019年11月25日,知名网红博主宇芽在其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一篇关于对家暴说“不“的视频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之后今日说法也对其事件进行了一个跟踪报导。宇芽与坨坨是通过工作认识的,坨坨在画画的成就以及对外展示的个人独特魅力吸引了宇芽,两人很快确认了恋爱关系。其坨坨在此期间曾有过三段失败的婚姻,古人云,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是有其道理的,坨坨树立的高大形象让宇芽忘却其有过三段失败的婚姻,其三段婚姻的失败其实是婚姻中一种警示。在其期间坨坨对宇芽施暴过五次,每次施暴后都用惯性的方式去索求女方的原谅。其最严重的一次家暴是将宇芽打的站不起来,身上有多处瘀伤,已经身体无法动弹等严重后果。一共实施了五次家暴,其家暴不断升级。其在后期坨坨为挽回宇芽的原谅多次以自杀,恐吓,威胁会伤害其父母等方式。最后宇芽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其坨坨以故意伤害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处以20日行政拘留并处罚金。

存在的法律关系:其一,其实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就是其两人的关系属不属于家暴的范围?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将“家庭成员“和”具有监护,抚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并列使用,《反家庭暴力法》亦将家庭成员和其他公同生活的人区分开,第二条所称的家庭成员是具有血亲或姻亲等关系的人,包括但不限于近亲属,既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也包括具有亲密亲属关系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宇芽和坨坨之间是恋人关系并长期的生活在一起,其是满足家暴的主体范围的。《反家庭暴力法》扩大了家庭暴力法的主体适用范围,将同居关系,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纳入其规制当中。其二,坨坨在其施暴期间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运用殴打,谩骂,恐吓等多种施暴手段对宇芽进行身体上,精神上的侵害。其三,家暴的作为是以殴打,辱骂,恐吓等方式去实施;家暴的不作为是以歧视,经济控制,不给生活费,患病不给治疗等方式去实施。而宇芽这个家暴事件就是以作为的方式去实施的。其在整个过程中是持续性,经常性的。给宇芽造成了不可磨灭的身体侵害和精神侵害。

三 国内外对于家暴的研究

我国关于家暴的研究:其一,我国对于家庭暴力有立法成果。高凤仙,陈明侠,李明舜等法学家从民,行,刑等多角度进行研究,论述了我国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之必要性与可行性,重点分析了反家庭暴力法之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基本内容,提出了创新性,务实性的建设,提出对家暴主体,客体,方式,程度和行为环境的范围进行深入分析方可准确界定何为家庭暴力,进而才有可能为我国反家庭暴立法提供参考意见。其二,针对反家庭暴力展开的社会性别理论研究成果。家庭暴力诱导之一还在于不平等性别关系的再生产,很多亲属都持有“如果我是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亲人,我不会鼓励她报案,因为那样只会使她徒增伤害”。以至于我们会放任家暴的发生。李银河,夏吟兰等法学研究者专门从不平等性别关系对中国家暴进行分析,提出家暴是社会不平等性别关系生产之结果。其三,对域外反家庭暴力的研究成果。例,夏吟兰的《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一书详细介绍了美国家庭法渊源,其中“特殊的家庭问题”一章研究了美国家庭成员间侵权行为的豁免与家庭暴力。对域外家暴的研究,有利于学习西方的关于家暴的处理方式,进而更好的处理我国家暴出现的问题。

外国关于家暴的研究: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1959年《儿童权利宣言》,1966年《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90年《儿童权利公约》,1993年《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以及《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1994年《防止,惩罚和消除对妇女暴力公约》等国际公约早已明确尊重人权,防治家庭暴力,诸多国外学者针对家庭暴力撰写了高水平的学术论著和学术论文,其理论研究均富有成效。

四 关于家暴的救济方式:其一,法律层面,国家应加大对施暴者的惩罚力度,加强行政机构对夫妻家庭暴力的干预,完善夫妻家庭暴力的取证和认定制度,进一步完善人身保护令的实施,以及加强对《反暴力法》的宣传力度。其二,个人方面。在面对家暴的时候首先要去掉幻想,在第一次产生家暴的时候要学会制止的同时,要及时和他人寻求帮助。其三。社会层面,要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建立健全家庭暴力救济组织。很多地区针对此,还建立了救助站。其四,妇联可以加强宣传力度,对家暴行为进一步保护。更好的保护其权益。

五 感悟 我在网上曾经看过一句话,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对于家庭暴力,我认为应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不幸福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解决夫妻家庭暴力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需要更多人的参与,《反家庭法》的实施让我国的家暴防治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立法的不成熟,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告诫制度等方面依然需要改进。随着依法治国全面深入,公民权利意识的加强,家庭暴力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家安宁则国家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团结社会上的一切力量,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共建多元化的家暴防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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