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手术断针遗留产妇体内造成的医疗事故(一),手术针断了怎样取出来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韩琬夏

因手术断针遗留产妇体内造成的医疗事故(一)

产妇王女士在县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时,由于医务人员工作失误将手术缝合断针遗留于其腹中未取出,后王女士多次前往多家医院检查。两年后王女士入住省医院,查出开放性腹部异物,经过手术取出异物为离断手术缝合针,长度约1厘米。经医疗事故鉴定,本病例构成四级医疗事故,医方负完全责任。

事后,王女士提交《个人工资收入证明》证明其月工资为18000元,主张按30个月计算误工费,县医院认为应该按照本地区年人均工资进行计算,且误工期较长。双方经协商调解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县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7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县医院在对王女士进行剖宫产关腹缝合创口时未将缝针折断物从王女士体内取出,经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县医院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县医院虽不认可王女士的工资收入,但未能提交相反证据证明,故应认定王女士的工资收入为18000元/月;根据省医院病历记载,住院时间为5天,误工费应按5天计算。因王女士未构成伤残,故其关于精神赔偿金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判决县医院赔偿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1万元。

王女士认为县医院在对其实施剖腹产手术时,未将手术缝针折断物从其腹部中取出,且该折断物在其体内位置针尖端朝外,使其长期遭受针刺痛苦,不能正常工作。特别是在剖腹产第三天,医院方未经其本人及家属签署手术同意告知书以及实施麻醉等情形下,强行对其实施“找缝针折断物”手术,对其身心造成重大伤害,医院应当赔偿其长期误工、精神损害等费用,提起上诉。

文章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手术针断了遗留体内怎么办

断针算医疗事故吗

术中断针的应急预案

手术缝合针遗留医疗事故

手术针断了怎样取出来

断针取出手术

断针了,医生需要跟患者说吗

断针算不算医疗事故

断针算医疗事故吗

断针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