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会计科目,行政单位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条件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岑美言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会计科目,行政单位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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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自然人投资建设厂房但无法取得发票时,仍可通过合规程序将厂房确认为固定资产,但需特别注意税务和会计处理的合法性。以下是具体操作建议:

**一、无发票情况下的处理要点**

1. **区分“无法取得”与“应取得未取得”**

- 若因交易对方为个人或无资质单位导致无法开具发票,需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资产价值(如评估报告、合同、支付凭证等)。

- **若对方应开具但拒绝开具**,需向税务机关举报(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否则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2. **税务风险提示**

- 无发票可能导致折旧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且转让时无法抵扣成本(增值税)。

- 若厂房价值较大,税务机关可能核定应纳税额(如按工程成本核定房产税原值)。

**二、会计处理步骤(无发票)**

1. **确认资产价值**

- **依据**:工程合同、付款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第三方评估报告(需有资质机构出具)。

- **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 固定资产(暂估价值)

贷:其他应付款-投资人 / 实收资本(若为投资)

*注:若为自然人投资,需明确是借款还是增资,避免混淆权益与负债。*

2. **竣工转固定资产**

- 凭竣工结算资料(如验收单、工程量清单)按暂估价值入账,后续取得发票再调整(差额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 **后续调整**

- 若最终无法取得发票,需在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企业所得税),但会计上仍可计提折旧(不影响财务报表)。

**三、税务合规替代方案**

1. **代开发票**

- 若施工方为个人,可要求其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税率1%,需提供合同及身份证明)。

- 若材料采购无票,可向销售方追讨或通过税务机关协调。

2. **自然人代开发票的风险**

- 需确保业务真实性,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虚开。

- 代开金额较大时,个人可能需缴纳劳务报酬个税(20%-40%)。

3. **特殊政策利用**

- 部分地区对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厂房有税收优惠(如免税政策),需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四、关键注意事项**

1. **证据链完整性**

- 保留所有合同、付款凭证、验收记录、评估报告等,以证明资产所有权及价值。

- 若被税务稽查,需证明“善意取得无票资产”以避免罚款。

2. **折旧处理差异**

- 会计:按暂估价计提折旧。

- 税务:无发票部分折旧不得税前扣除,需每年纳税调增。

3. **未来转让影响**

- 无发票会导致转让时无法确认成本,可能按全额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下9%)及土地增值税。

**五、建议操作流程**

1. **优先补开发票**:联系施工方或供应商补开,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追索。

2. **评估入账**: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报告,作为入账依据。

3. **税务备案**: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申请核定资产价值(如《税收征管法》第35条)。

4. **后续管理**:在汇算清缴时主动调整,避免滞纳金。

**总结**:无发票厂房可凭合法证据入账固定资产,但需承担税务成本。建议结合评估和代开发票降低风险,长期应规范交易取得发票。

企业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条件

关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请发行人:①说明固定资产余额较高是否符合行业特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②说明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是否存在闲置、废弃、损毁和减值,结合对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③说明部分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成新率较低是否对经营存在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对现有主要设备进行更换或升级的需求,更换或升级相关设备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④说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各期原值增加额的勾稽关系。

⑤说明报告期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内容、开始时间、建设时间、预算金额、各期实际投入金额、进度等,是否涉及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形及核算合规性;说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⑥固定资产处置收益2021 年及2022 年金额较高的具体原因,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的勾稽关系。

回复

说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各期原值增加额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各期原值增加额的勾稽关系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各期原值增加额勾稽关系具有匹配性。

5、说明报告期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内容、开始时间、建设时间、预算金额、各期实际投入金额、进度等,是否涉及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形及核算合规性;说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无在建工程。

2022 年-2023 年,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包括中环洁数字化运营研发培训中心改造工程等。各期末在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中环洁数字化运营研发培训中心大楼系发行人通过拍卖从沈阳市铁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购入,房产位于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南街66 号,该房屋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为6,656.79 平方米,成交价格 7,323.00 万元。发行人对该房屋建筑物的核算过程如下:

①发行人于2020年购入后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②2021 年3月,发行人对中环洁数字化运营研发培训中心大楼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工程,由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

③2022 年 5 月,改造工程部分完工,发行人员工入驻办公,发行人按已完工面积和未完工面积进行分摊,对已完工并实际投入使用的部分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④2023 年10月,改造工程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将剩余部分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小蜂家环保屋制作安装工程、镇平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发酵池工程、六安市裕安区鼓楼街道垃圾分类亭房建设工程等均于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综上,发行人会计处理正确,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2021 年及 2022 年金额较高的具体原因,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的勾稽关系。

(1)固定资产处置收益2021年及2022年金额较高的具体原因

2021-2024 年,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1,013.68 万元、2,151.34 万元、42.48 万元和-22.35 万元。其中,2021 年及 2022 年固定资产处置收益金额较高,主要系:

①2021 年,发行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较高,主要系南阳中环洁项目合同于当年到期,项目终止,按合同约定由甲方镇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回购其固定资产。合同价款 2,296.87 万元,主要包含运输工具、设施设备及垃圾桶等。处置资产账面原值 3,742.52 万元,累计折旧 2,626.37 万元,固定资产处置收益916.48 万元。

②2022 年,发行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较高,主要系沧州中环洁项目合同于当年到期,项目终止,按合同约定由新的中标方沧州仁仁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收相关资产。合同价款 5,074.84 万元,主要包含运输工具、设施设备等。处置资产账面原值 5,714.05 万元,累计折旧 3,444.95 万元,固定资产处置收益2,221.91 万元。

南阳中环洁、沧州中环洁资产处置定价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评估师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与账面净值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为:评估师依据评估准则,按照车辆、设备使用状态确认其评估价值;发行人车辆、设备维护保养状况较好,评估价值高于账面净值,产生较高的资产处置收益。

综上,固定资产处置收益2021年及2022年金额较高具有合理性。

(2)固定资产处置收益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的勾稽关系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的勾稽关系具体如下:

2021年及2022年,发行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的勾稽关系具有匹配性。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条件会计准则

此番冲击北交所的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富莱”),其2024年的“成绩单”或并不“亮眼”。2024年,盛富莱实现营收2.43亿元,同比增长-8.37%,实现净利润3,813.66万元,同比增长-17.93%。
回溯历史,盛富莱2020年竣工并于次年验收的两项建设项目,合计投资额超1.9亿元,但考虑其披露的在建工程转固金额、固定资产增加额及土地使用权增加的情况,或难解释与上述两项目投资额的差额,盛富莱转固金额或现疑云。而近年来,盛富莱主要产品高折射率玻璃微珠产能利用率逐年下滑的同时收入下滑,而此番上市拟募资扩产该产品。而该募投项目拟建车间中,备用车间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观其背后,无论是该项目的员工人均建筑面积,还是项目实施后盛富莱全体员工的人均建筑面积,或远超两家同行水平。

一、两项投资额合计超1.9亿元的竣工项目或“去向成谜”,转固金额现疑云
在上市核查过程中,造价金额较大、施工周期较长、工程进度相对难以核查的在建工程,值得关注。
而2020年,盛富莱两项涉及固定资产投入的建设项目竣工,并于次年验收,两个项目合计投资额超1.9亿元。然而盛富莱2020-2024年的在建工程或并未披露该两个项目,其转固金额或现疑云。

1.1 两个建设项目均于2020年竣工次年验收,合计投资额超1.9亿元
据出具日2022年6月18日的《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关于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挂牌前首轮反馈意见回复”),截至2022年6月18日,盛富莱已建项目“道路标线用全天候高亮反光珠项目”(以下简称“高亮反光珠项目”)、“微棱镜型反光膜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反光膜改扩建项目”)均已自主验收。
其中,高亮反光珠项目建设单位为盛富莱,环评批复文号为宜区环评字(2019)5号;反光膜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为盛富莱控股子公司江西盛汇光学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盛汇”),环评批复文号为宜环评字(2017)34号。
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披露的编制日期为2019年1月的《年产10000吨道路标线用全天候高亮反光珠(一期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高亮反光珠项目环评”),盛富莱建设的“年产10000吨道路标线用全天候高亮反光珠(一期5000吨)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投资额为6,000万元,依托现有闲置的生产车间、仓库、配电房等,办公楼、宿舍、食堂等均依托现有;新建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热熔划线一体机、旋振筛等生产设备均为新增,不依托现有工程。
据江西盛汇官网披露的出具日为2021年3月4日的《江西盛汇光学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米微棱镜型反光膜改扩建项目(二期350万平米)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以下简称“自验意见”),江西盛汇建设的“年产500万平米微棱镜型反光膜改扩建项目(二期350万平米)”,环评批复号为宜环评字〔2017〕34号,项目总投资为1.39亿元,工程主要内容为生产厂房、办公楼、环保工程等。
据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绿网”)披露的自验信息,盛富莱运营的“年产10000吨道路标线用全天候高亮反光珠(一期5000吨)项目”,环评审批文号为宜区环评字〔2019〕5号,项目实际投资额为6,000万元。
江西盛汇运营的“年产500万平米微棱镜型反光膜改扩建项目(二期350万平米)”,环评审批文号为宜环评字〔2017〕34号,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39亿元。
对比项目名称、建设主体、项目投资额、环评批复文号可知,绿网自验信息披露的上述两项建设项目,分别与高亮反光珠项目环评、自验意见中的对应项目,及前述高亮反光珠项目、反光膜改扩建项目,或均为同一项目。以下统称为“高亮反光珠项目”、“反光膜改扩建项目”。
据绿网披露的自验信息,高亮反光珠项目环评批复时间为2020年3月4日,竣工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自验信息提交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
反光膜改扩建项目环评批复时间为2017年6月9日,竣工时间为2020年9月1日,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自验信息提交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
经测算,高亮反光珠项目与反光膜改扩建项目合计的投资额为1.99亿元。
即是说,高亮反光珠项目、反光膜改扩建项目或均于2020年竣工,并均于2021年自主验收,且二者建设内容涉及固定资产。
在此情形下,盛富莱近年来的固定资产变动或值得关注。

1.2 2020-2024年固定资产增加额合计超五千万元,同期在建工程转固金额合计超三千万元
经《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搜索盛富莱此次申报期间及挂牌时期公告文件,截至查询日2025年5月20日,盛富莱各版公告文件的在建工程明细及重大在建工程中,或未具体列举无高亮反光珠项目、反光膜改扩建项目的信息。
另外,据盛富莱出具日为2022年4月19日的《2020-2021年审计报告》及2023年报、2024年年报,2020-2024年末,盛富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分别为234.95万元、0万元、1,136.64万元、231.83万元、1,470.49万元。
而考虑近年来盛富莱的固定资产新增情况,或难解释上述异象。
据盛富莱签署日为2023年12月21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2023年12月21日招股书”)及2023-2024年年报,截至2020-2024年末,盛富莱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12亿元、1.04亿元、1.03亿元、0.88亿元、0.89亿元,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0元、1,168.94万元、0元、74.17万元、1,372.88万元。
2020-2024年,盛富莱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增加额分别为728.39万元、726.27万元、1,513.87万元、328.97万元、1,802.51万元;其中,购置额分别为493.44万元、726.27万元、377.23万元、97.14万元、282.82万元。
经测算,2020-2024年各期末,盛富莱固定资产原值增加额合计为5,100.01 万元,其中购置额合计值为1,976.90万元,在建工程转入金额合计值为3,073.87万元。
而即使考虑两个项目或存在购置土地情况,或难解释上述“出入”。
此外,2020-2024年末,盛富莱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656.56万元、640.38万元、2,154.49万元、2,107.39万元、2,062.4万元。
经测算,2021-2024年末,盛富莱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的增加额分别为-16.18万元、1,514.11万元、-47.1万元、-44.99万元。
简而言之,盛富莱于2020年竣工,并于2021年验收的两项建设项目,合计投资额达1.99亿元。而2020-2024年期间,盛富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金额合计仅逾3,000万元,即使考虑盛富莱2020-2024年的固定资产增加额、土地使用权增加额最高值即1,514.11万元的情况或难解释与上述投资额的差异。
需要说明的是,据2023年12月21日招股书,盛富莱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且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为盛富莱提供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曾在为其他项目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吃”警示函。

1.3 2025年1月,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之一因在建工程监盘程序等执业问题“吃”警示函
据2023年12月21日招股书,盛富莱此次上市,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包括尉建清、叶尚昆、周王飞。
2025年2月14日,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布《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天健所部分审计项目进行执业质量检查。
经查发现,天健所在内部治理、质量控制体系、独立性管理、项目执业质量方面存在问题,包括在建工程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其中,尉建清、骆圆圆、吴珊珊作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该项目相关问题应承担主要责任。
2025年1月17日,天健所及相关人员分别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综合而言,盛富莱2020年竣工并于次年验收的两大建设项目,合计实际投资额近两亿元,且建设内容主要为机器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但在盛富莱的公告文件中,或无该项目“身影”。在这背后,盛富莱此次上市的签字注会之一及审计机构,于2025年1月因执业问题“吃”警示函。

二、募资扩产遭“两连问”背后现超一万平方米备用车间,人均建筑面积或远超同行
在企业首次发行过程中,证监会将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强化募集资金合理性的信息披露。但同时,证监会也会严审首发募资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此次上市,盛富莱主要产品及收入产能利用率逐年下滑,反募资扩产。另外,该募投项目拟建车间中,备用车间的建筑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不仅如此,若该募投项目实施,盛富莱员工的人均建筑面积将超过三百平方米,远超两家可比公司的人均建筑面积。

2.1 主要产品高折射率玻璃微珠收入及产能利用率均逐年下滑,募资扩产合理性遭“两连问”
据2023年12月21日招股书,此次上市,盛富莱拟募资1.74亿元,用于“年产高折射率玻璃微珠3,000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扩产及研发中心项目”),拟新增主要产品高折射率玻璃微珠3,000吨的年产能,并建设研发中心。
然而盛富莱申报期间,该产品产能利用率却逐年下滑。
据出具日为2024年11月12日的《关于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以下简称“2024年11月12日二轮问询回复”),2021-2023年及2024年1-6月,盛富莱主要产品高折射率玻璃微珠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1.6%、95.75%、80.98%、76.68%。
可见2021-2023年间,盛富莱高折射率玻璃微珠产能利用率逐年下滑,2024年上半年下滑至不足八成。
据出具日为2024年9月25日的《关于江西盛富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报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以下简称“2024年9月25日首轮问询回复”),此次申报,北交所两度关注到盛富莱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问题,要求盛富莱说明扩产及研发中心项目的产能消化措施是否合理,募投项目设计是否合理,以及设计新增产能是否审慎,是否符合盛富莱所属发展阶段等问题。
近年来,盛富莱的高折射率玻璃微珠销售收入亦现“滑坡”。
据2024年9月25日首轮问询回复及2024年年报,2021-2024年,盛富莱的高折射率玻璃微珠销售收入分别为1.61亿元、1.46亿元、1.4亿元、1.32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3%、57.04%、52.76%、54.42%。
据2024年11月12日二轮问询回复,截至2024年9月30日,盛富莱高折射率玻璃微珠的在手订单金额为769.78万元。
不难看出,2022-2024年,盛富莱的高折射率玻璃微珠的销售收入及占比均逐年下滑。
而关于募投项目的疑云尚未消散。

2.2 超四成募资额用于建筑工程,其中面积超一万平方米的车间留作备用
据2023年12月21日招股书,扩产及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额为17,350万元,其中购买土地金额为825万元,建筑工程费为8,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50万元。
其中,“年产高折射率玻璃微珠3,000吨建设项目”拟投资13,2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辅料仓库、综合办公大楼以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配套设施等。
而盛富莱拟投资4,105万元,建设研发中心,建成后用于开展包括玻璃微珠研发、功能光学膜模具研发、功能光学膜试制、特种胶粘剂研发、光学膜测试分析等的活动。
经测算,扩产及研发中心项目中,建筑工程合计投资金额至少为8,850万元,占盛富莱此次拟募资总金额的比例或为43.49%。
即是说,盛富莱此次上市,拟投入超四成募集资金用于建筑工程。
关注募投项目建筑面积。据2023年12月21日招股书,扩产及研发中心项目的项目代码为2307-360999-04-01-880155,并经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获批,批复文号为宜区环评字[2023]19号。
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的编制日期为2023年10月的《盛富莱光学年产高折射率玻璃微珠3000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扩产及研发中心项目环评”),盛富莱建设的“盛富莱光学年产高折射率玻璃微珠3000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为2307-360999-04-01-880155,总投资额为1.74亿元。
据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数据,“盛富莱光学年产高折射率玻璃微珠3000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25日获批,项目总投资额为1.74亿元,批复文号为宜区环评字〔2023〕19号。
对比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投资额、项目代码、环评文号,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披露的“盛富莱光学年产高折射率玻璃微珠3000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扩产及研发中心项目环评中的“盛富莱光学年产高折射率玻璃微珠3000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2023年12月21日招股书中的扩产及研发中心项目均为同一项目。以下统称为“扩产及研发中心项目”。
据扩产及研发中心项目环评,扩产及研发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76,080㎡,建设性质为新建,拟新建配料车间、1.93成珠车间、2.2成珠车间、粉碎烘干车间、电熔化炉车间、包装车间、研发楼、备用车间1、备用车间2等。其中,两备用车间均为3层建筑,建筑面积均为5,346㎡。
则经计算,扩产及研发中心项目拟建设的备用车间建筑面积共计10,692㎡,占该项目拟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为14.05%。
可见,盛富莱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后,拟建的车间中将有两处车间作为备用,备用车间的建筑面积合计超一万平方米。
不仅如此,若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后,盛富莱的人均建筑面积情况也值得关注。

2.3 若该募投项目实施后员工人均建筑面积或逾300平方米,或远超两家同行
据2023年12月21日招股书,截至2023年6月30日,盛富莱及其子公司共拥有51处自有房产及5处租赁房产。其中自有房产面积共有57,286.25㎡,租赁房产面积共有3,953.97㎡。经计算,盛富莱拥有的自有房产及租赁房产的合计面积为61,240.22㎡。
截至2023年6月30日,盛富莱及其子公司员工人数为308人。
则经测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若以员工人数与盛富莱自有及租赁房产的面积的比值来表示,则盛富莱员工的人均建筑面积约为198.83㎡。
据扩产及研发中心项目环评,扩产及研发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76,080㎡,拟定员工70人。
而若以募投项目定员人数及建筑面积的比值来表示人均建筑面积,则该募投项目实施后,项目的人均建筑面积约达到1,086.86㎡。进一步来看,若计算该募投项目实施后盛富莱全体员工的人均建筑面积,以378人作为员工人数,该募投项目实施后盛富莱总建筑面积137,320.22㎡为计算基数,则该募投项目实施后,盛富莱员工的人均建筑面积约为363.28㎡。
反观盛富莱部分同行的建设项目情况。
据2023年12月21日招股书,此次上市,盛富莱的同行可比公司包括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新材”)、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大维格”)等。
据星华新材签署日为2021年9月15日的招股书,截至2020年末,星华新材共有员工760人。经《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统计,同期末,星华新材自有房屋及租赁房屋合计面积为29,578.89㎡。
经测算,截至2020年末,星华新材员工的人均建筑面积约为38.92㎡。
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编制日期为2022年10月的《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余政工出[2021]12号年产4550万㎡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及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星华新材拟投资3.03亿元,建设“余政工出[2021]12号年产4550万㎡功能性材料、面料生产及研发中心项目”,拟在其所获宗地建设纺织业厂房,并新建研发楼。
该项目新增建筑面积为44,815.41㎡,厂区内主要建设综合车间(生产车间)、配料间、甲类仓库、研发楼以及机修间、门卫室等。该项目拟新增劳动人员320人。
经测算,星华新材该项目实施后,其项目用地中新增员工的人均建筑面积为140.05㎡。并且,若计算星华新材该项目实施后其全体员工的人均建筑面积,以2020年末和项目定员人数合计1,080人作为员工人数,以及该募投项目实施后盛富莱总建筑面积74,394.3㎡为计算基数,则星华新材该项目实施后,星华新材员工的人均建筑面积约为68.88㎡。
再关注盛富莱可比公司苏大维格。据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编制日期为2024年5月的《苏大维格(盐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防伪新材料二期制造项目》,苏大维格全资子公司苏大维格(盐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苏大维格”)拟投资2.5亿元用于“苏大维格(盐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防伪新材料二期制造项目”,建设防伪新材料生产线及配套储运、公辅工程等。该项目新增劳动定员90人。
需要说明的是,因苏大维格早在2012年已上市,通过其公告尚无法确认盐城苏大维格上述项目实施前夕,苏大维格的具体员工数量及名下建筑面积情况。
且经《金证研》南方资本中心计算,盐城苏大维格该项目拟新增建筑面积合计值为7,207.25㎡。若苏大维格全资子公司该项目实施后,其项目用地中新增员工的人均建筑面积约为80.08㎡。
对比之下不难看出,待盛富莱此次的募投项目实施后,盛富莱员工的人均建筑面积或超300㎡,而同行星华新材的2022年10月报批的建设项目实施后,星华新材员工的人均建筑面积或约为68.88㎡。不仅如此,若单看新增建设项目情况,则盛富莱此次募投项目中的人均建筑面积,亦远超可比公司星华新材、苏大维格。
结合前述内容来看,盛富莱此次申报期间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逐年下滑,仍欲募资扩产。且该募投项目拟建车间中,存在两处备用车间,且备用车间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进一步来看,相较同行,无论是募投项目中员工人均建筑面积,还是项目实施后盛富莱全体员工的人均建筑面积,或远超同行水平。

三、结语
此番上市,盛富莱称其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范围进行,与其未来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而此次募投项目,拟扩充高折射率玻璃微珠的产能,而该产品的收入及产能利用率均逐年下滑,其募资扩产合理性遭“两连问”。除此之外,该募投项目拟建车间中,备用车间的建筑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且若该募投项目实施,盛富莱员工的人均建筑面积将超过三百平方米,或远超可比公司的人均建筑面积。
另一方面,2020-2024年间,盛富莱的在建工程合计转固金额超三万万元,但同期,盛富莱固定资产增加额超5,000万元,且同期土地使用权增加值最高值发生在2022年末,逾1,500万元。在此背景下,2020年,盛富莱存在两项合计超1.9亿元的建设项目,即使考虑固定资产新增值和土地使用权增加情况,或难解释与上述两项目投资额的差额,盛富莱转固金额或现疑云。

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条件有关规定

一、核心结论:是否属于存货,看企业性质和持有目的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本 = 存货▶ 为什么?

企业定位:房地产企业的「产品」是商品房、写字楼等不动产,开发成本是「生产产品的原材料」。


会计逻辑

开发阶段:发生的土地出让金、建安费等计入「开发成本」科目(类似制造业的「生产成本」)。完工阶段:转入「开发产品」科目,本质是「待出售的商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存货的定义:「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

▶ 案例解析

某房企开发「阳光小区」,发生土地成本 5000 万、建筑安装费 3000 万:

开发期间:
借:开发成本 —— 土地成本 5000 万
借:开发成本 —— 建安费 3000 万
贷:银行存款 8000 万完工待售时:
借:开发产品 —— 阳光小区 8000 万
贷:开发成本 8000 万


关键点:开发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存货」,出售时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


三、一般企业(非房地产):开发成本≠存货,按用途分类处理▶ 场景 1:开发无形资产(如软件、专利)

持有目的:自用或授权使用,非出售。


会计处理

符合资本化条件(如进入开发阶段且能可靠计量):
计入「研发支出 —— 资本化支出」,完工后转入「无形资产」。


:某科技公司开发财务软件,符合资本化的开发费用 200 万:
借:研发支出 —— 资本化支出 200 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 / 银行存款 200 万
借:无形资产 —— 财务软件 200 万
贷:研发支出 —— 资本化支出 200 万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如研究阶段支出):
计入「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期末转入「管理费用」。

为什么不属于存货?
存货是「实物商品」,而无形资产是非实物资产,且企业持有目的不是「出售」,而是使用或收益。

▶ 场景 2:开发自用固定资产(如自建厂房)

持有目的:企业自用,提升生产能力。


会计处理
开发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某工厂自建仓库,发生建筑成本 100 万:
借:在建工程 —— 仓库 100 万
贷:工程物资 / 应付账款 100 万
借:固定资产 —— 仓库 100 万
贷:在建工程 100 万

关键点:固定资产属于长期资产,持有目的是「使用」而非「出售」,故不属于存货。


▶ 特殊场景:开发待出售的定制化商品

适用情况:非房地产企业偶尔承接定制化开发项目(如软件公司为客户定制 APP,且以销售为目的)。


会计处理
开发成本计入「生产成本」,完工后转入「库存商品」,属于存货。
:某软件公司开发定制化电商平台,成本 80 万,完工后待售:
借:生产成本 —— 电商平台 80 万
贷:原材料 / 应付职工薪酬 80 万
借:库存商品 —— 电商平台 80 万
贷:生产成本 80 万

判断核心:必须同时满足「以出售为目的」+「符合存货定义」,一般企业此类业务较少。


四、对比表格:3 类场景快速判断

企业类型

开发用途

是否属于存货

核心会计科目

关键依据

房地产企业

开发商品房、写字楼

开发成本、开发产品

用于出售,符合「持有以备出售」

一般企业

开发无形资产(自用)

研发支出、无形资产

非实物资产,持有目的为使用

一般企业

开发固定资产(自建厂房)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自用,属于长期资产

一般企业(特殊)

开发定制化待售商品(如软件)

生产成本、库存商品

以出售为目的,符合存货定义


五、总结: 3 步判断法看企业类型

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默认属于存货(除非自用)。

一般企业:进入下一步判断。

看持有目的

以出售为目的:可能属于存货(如定制化商品)。

以使用 / 收益为目的:不属于存货(如无形资产、固定资产)。

看资产形态

实物商品:可能属于存货(需结合持有目的)。

非实物资产(如软件、专利):无论是否出售,均不属于存货(出售软件属于「无形资产转让」,非存货销售)。

记忆口诀
房企开发算存货,一般企业看用途;
出售目的 + 实物品,存货科目来归属;
自用无形或固定,别把存货混进去!


(注:本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 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 无形资产》等整理,实际处理需结合企业具体业务和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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