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建造师查询注册执业信息
大家好,由投稿人邵悦来为大家解答二级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建造师查询注册执业信息这个热门资讯。二级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建造师查询注册执业信息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平台官网
据中国建造师网消息,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用户登录入口的通知》,自2024年10月14日起,“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用户登录入口改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企业用户需先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完成法人注册、登录、完善基本信息后方可办理注册事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法人登录操作说明”。
操作说明来源:中国建造师网、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中心官网
注册二级建造师查询入口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已于12月1日正式上线启用。新系统启用后,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近日,相关部门对相关操作流程进行了总结,形成了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个人版)。
操作手册(企业版)来源:上海建筑业、知讯资管家
注册建造师查询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消息,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对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组织开发了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为做好升级改造期间新旧系统衔接和数据迁移,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暂停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申请受理工作,要求各单位于11月16日前完成已受理事项转报工作。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于12月1日启用。
原文如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
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司局函市〔2022〕12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天津、上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我们对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组织开发了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为做好升级改造期间新旧系统衔接和数据迁移,决定自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暂停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申请受理工作。请你单位于11月16日前完成已受理事项转报工作。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于12月1日启用,具体事宜由我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马鑫 010-6831101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2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建造师注册查询官网入口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印发通知,明确从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决定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自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实行承诺制。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及其聘用企业在办理注册业务前,须在新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可选择现场实名认证,也可选择新系统网上认证(具体实名认证流程详见附件)。
三、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通过新系统提出注册申请,其聘用企业确认后,通过新系统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告,不再公示审核意见。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申请注册的人员及企业可通过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查询相关审批工作进度。
四、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通过新系统先完成注销手续再申请重新注册。对于注册人员或企业基本信息变更的,须通过新系统提交相关材料。
五、一级注册建造师办理注销手续的,应通过新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其聘用企业完成确认后,即为完成注销。
六、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做好现场实名认证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2019年1月1日前完成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与新系统对接,并上传二级建造师相关数据,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七、新系统的操作说明、技术咨询等有关内容详见中国建造师网。
附件: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实名认证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实名认证流程
实名认证分为个人实名认证和企业实名认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个人实名认证
个人实名认证包括现场认证和新系统网上认证两种方式,用户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
1. 现场认证:本人携带身份证、手持身份证照等要件前往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认证。
2. 新系统网上认证:用户使用新系统认证,需要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照、本人签名照、手持身份证照等要件。
二、企业身份认证
企业使用新系统注册时需要上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企业信息。
企业认证包括现场认证和身份锁认证,企业可根据各自情况自行选择。
1.现场认证:该功能用于从未取得过身份锁的企业用户。选择现场认证的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代办的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前往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2.身份锁认证:该功能用于已取得原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身份锁的企业用户。身份锁在新系统认证时,如果企业名称与组织机构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同时发生变化,或原身份认证锁遗失、不可用的企业,须进行现场认证。原身份认证锁在完成企业认证后,将自动失效。
-END-
如果觉得安小居做得不错,
记得点个赞表示鼓励哦。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二级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建造师查询注册执业信息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