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无效2025,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吗

债权债务 编辑:乐宸

一、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无效2025,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无效

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一般有效,但存在无效情形,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六条规定,发包方违法收回或调整承包地后再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可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承包地。

二、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吗

法律分析: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也有无效的情形。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后,发包方又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因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

(二)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对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前款第(二)项所称的第三人,请求受益方补偿其在承包地上的合理投入的,应予支持。

三、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有效吗?

下列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承包主体不合格、不适格的;通过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他人利益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未经批准的;无权设立的。

一、什么情形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呀

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即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即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6、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购房合同无效合同有哪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违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购房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购房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购房合同无效;无权代理,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购房合同无效;等等。

三、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下列情况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违背公序良俗;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第六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该互换、转让或者流转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合同意思表示虚假;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续约期违约新合同还生效吗

续约期内违约,如果新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新合同生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八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第六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该互换、转让或者流转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五、土地2028年二轮承包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2028年二轮承包到期后,就要开始延包。土地使用权期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批准准于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明确规定土地延期地价计算方式。二轮承包是从1993年开始,到1999年基本完成了,如果按照承包期30年计算,到2023年开始,二轮承包就开始大量到期,就要开始延包,延包的高峰期集中在2026年到202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如何延包?一是坚持延包原则,延包是一个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要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绝大多数农户原来包哪个地,还是哪个地,所以延包是原则。二是延包的起点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开始计算,承包期还是三十年。具体到一个地方,特别是到一个县,是从二轮承包到期为起点开始算起。如何组织实施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探索,有些问题还要通过探索来解决。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工作,从目前讲:一是把证书发到农民手中。从2014年起,我们开始推进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经过六年来的集中攻坚,这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目前发证率超过94%,下一步要继续抓好扫尾,做到应发尽发,要把现在农户的承包地明确下来,进一步确定下来。二是健全配套法律政策。按照新修订的《农村士地承包法》,这个刚刚修订并已经实施了,要抓紧修改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因为关于土地承包、延包,那里面都有明确的法律表述,要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还要依法来进行这项工作。三是开展延包试点。准备在一部分县,主要是先期到期的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的延包试点,现在我们正在组织申报。通过试点,来摸索经验,指导基层探索延包的具体办法。关于延包,在大面积操作实行之前,中央以及有关部门还会出台指导意见。以下几类农民将不能再承包土地:一、不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你的户籍在上一轮土地承包期间从农村转为非农业。那么到2028年,你就不再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了。你的土地有可能在2028年前被你承包,但2028年后,用人单位收回你的土地,不再承包给你。二、土地废弃,承包时间达到三年以上的弃土是农村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所以,如果在上一个土地承包期内,长期搁置自己的土地,时间超过两年。那么,为了节约土地资源,国家在下一轮承包期是不会承包给你的。此外,非法土地很难集体收回。三、土地被征用的农民我国的土地征收政策是在村民同意后将被征收土地的钱平均分配,然后将土地平均分配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土地一旦被国家征用,承包土地的性质已经改变,属于国有。而且农民得到补偿,就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农民可以选择补偿款和土地,但未来农村土地会供不应求,恐怕也就没有土地可分,只有补偿款了!四、新生人口“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一直是农村土地分配的原则,十九大报告也没有提出要改变这个原则。所以我们推测,下一轮土地承包中的土地承包还是坚持这个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土地承包还是会按照上一轮承包条件进行,新增人口还是无法获得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的注意事项: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农村土地承包程序:一是选举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一般由村党支部、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和一定数量的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选举产生,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推选办法,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农民群众的意见确定。二是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产生后,主要任务就是拟订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应当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承包方案,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予以公布,使全体村民了解承包方案。承包方案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不能以村规民约代替法律规定。三是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公布后,一定时间,应当召开本集体经济经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过。四是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将土地承包到每一个农户家庭。五是签订承包合同。按照承包方案承包土地后,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完成整个承包工作。承包的具体工作由承包工作小组承担,但签订合同的应当是发包主,通常是集体经济经织。发包方的代表通常是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有的地方是村民委员会主任),承包方的代表是承包土地的农户户主。承包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主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附本。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六、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下列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承包主体不合格、不适格的;通过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他人利益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未经批准的;无权设立的。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多少年?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成果,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什么情况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以下情况下土地承包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订立的;3、意思表示虚假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5、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土地承包合同哪些无效

土地承包合同以下是无效的:行为人主体不适格的;意思表示虚假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违反公序良俗的;违反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土地承包合同如何确认无效

土地承包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会被认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

土地承包合同的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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