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模板,承包合同算不算劳动合同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贺诗奕

承包合同模板,承包合同算不算劳动合同

大家好,由投稿人贺诗奕来为大家解答承包合同模板,承包合同算不算劳动合同这个热门资讯。承包合同模板,承包合同算不算劳动合同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承包合同协议书

来源:找法网

通常情况下,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那么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工程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承包合同协议书通用模板

来源:找法网

在很多地方我们都可以看到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涉及到的项目很多,工艺也比较复杂,一般都需要进行承包,在建筑工程承包时需要签订建筑承包合同,那么,建筑承包合同范本,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在实践中,很多建筑公司会从发包方承包一些建筑工程,为了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双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发包方与承包方可以签订建筑承包合同,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建筑承包合同的相关内容吧。

一、建筑承包合同范本

建筑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xxxxxx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xxxx全长按 米计算。

第二条:施工方案

1、护坡

(1)基底宽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xxx,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2)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 日,暂定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 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 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 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双方在 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 份。

发包单位(甲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联系电话:

承包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1、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3、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4、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

5、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6、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条款。

7、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

8、总经理审定批准。

承包合同的定义

建设工程中发包、承包、分包、转包、内包、挂靠是工程中一个很普遍的工程现象和常见的法律问题,也是大家经常遇到或者听到的问题。很多人把这几者的关系容易给整混淆。

因此,老铁今天主要针对“三包一靠”的法律问题进行简单总结。

“三包一靠”的法律含义

分包

我国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同法》等法律性的规定,分包就是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项目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

分包是法律允许的行为,合法的分包是不为法律所禁止的。

分包从法律的角度上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从内容上分为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这两类情况在工程中尤为常见。

1、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都需要具有相应的工程资质而且必须在资质等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的活动。也就是合法的分包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或者公司。反之则是违法分包。

2、合法分包与违法分包

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第78条第2款规定,违法的分包主要是指以下情况:

(一)总承包方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方合同中没有约定,但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方将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上面是法律对违法分包的有关界定

老铁认为违法分包的法律特征有如下几点

1)分包给不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和公司。

2)未经约定或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

3)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主体工程劳务分包不算违法分包,因为其为劳务仅人工)

4)二次分包。(就是施工总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公司A,公司A有分包给公司B)

因此,合法分包主要是指主体符合资质要求、专业工程经约定或认可条件下的分包。分包的内容是除主体结构的施工外的部分内容,只允许一次分包且分包指向内容合法。

3、劳务分包

工程实际中,对于劳务分包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

第一种情况是合同中没有关于劳务分包的约定或者没有得到建设单位认可而将承包范围内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违法分包?要区别情况来看。

如果其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资质且在资质条件允许范围内的分包,不属于违法分包;如果其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或虽然有资质但不在资质许可条件允许范围内的分包,属于违法分包。

劳务分包是否违法,不以合同约定或建设单位认可为条件。也就是说劳务分包不需要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14条第2项作了细化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这条规定根据分包的内容不同而确立了是否属于违法分包的认定标准。

同理,也不能把劳务分包看作“二次分包”而认定为违法分包。

第一种情况是以劳务分包为名、工程分包为实的分包形式。

劳务分包企业只能具备劳务作业的资质,而不可能具备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的资质,因此,劳务分包企业只能接受劳务作业的分包,而不能接受工程分包。

劳务分包和工程分包最大的法律区别就是分包内容是否指向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计取工程款。

劳务分包的指向对象是专业工程中剥离出来的简单劳务作业、计取的是直接费中的人工费和一定的管理费,其对价属于法律上的“劳务报酬”。

工程分包的指向对象是分部分项工程、计取的是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其对价属于法律上的“工程款”。

老铁认为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区别就是是否包工包料,仅包工为劳务分包,包工包料就为工程分包。

工程中,经常遇到以劳务分包为名行工程分包之实的分包行为。因为劳务分包企业不具备专业承包的资质,虽然以劳务分包为名实施分包行为,但这种行为属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2款第1项规定的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分包行为。

转包(肯定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3款的规定,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本单位人员的认定标准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分包工程发包人并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派驻相应管理人员对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否则,违反上述规定则认定为“视同转包”行为。

根据上述分析,转包主要有全部转包和肢解分包两种形式。不论是哪种形式,转包都是法律所禁止的。所以,转包不存在合法与否,只能是非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法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据此,以后的工程实务中不能再把劳务分包看作转包而认定无效。

内包(合法)

“内包”又叫“内部承包”,是承包人承接工程后,将工程交由内部职能机构或者部门负责完成的一种经营行为。

也有人认为内包属于转包的一种形式和变种,是无效的。但老铁认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工程行业的惯例,内包应该算是是合法有效的。

因为内包的主体是承包人的内部机构或者部门属于公司内部管理,承包人承包工程项目后,将工程交由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完成的行为不属于《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第三人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法人的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人格,属于法人的一个部分,法人对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的行为负责。

因此,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和法人属于同一主体,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的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他人”或“第三人”。因此,内包只是法人经营的策略或手段,不属于转包。

符合内包情形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应以转包或挂靠而认定无效。

挂靠(肯定非法)

挂靠在现行法律意义上主要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

挂靠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同时也是实务中普遍存在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9条规定,挂靠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包一靠”是否违法,如何界定

合法分包和内包属于法律允许的经营行为,因此,对于合法分包和内包应认定为有效并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和挂靠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对此,法律明确规定这三种行为无效。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在结算问题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20条的规定,转包、挂靠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按实际施工人的建筑资质等级结算工程款,但对施工人主张的工程结算中有关计划利润部分的请求可不予支持。

根据实务中的惯例,违法分包合同的结算也可参照以上规定进行。至于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的行政、刑事责任问题,《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作出了具体规定。

总结起来主要有罚款、降低或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包一靠”的法律区别

一、转包与内包的区别

转包是非法的建设行为,内包是合法的经营手段。

转包的对象是转包人之外的“他人”或“第三人”;内包的对象则是承包人的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

转包情况下,转包人不对工程进行管理;内包情况下,承包人要对工程进行管理并承担责任。

二、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分包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违法的;转包不管哪种形式的转包都是违法的。

合法分包的内容是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部分工程分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或者公司。

转包的内容是承接的全部工程。

合法分包的情况下,承包人要对分包工程进行现场管理;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则不对工程进行管理。

合法分包情况下,需要分包工程承包人具有资质才是有效的;转包情况下,无论转承包人是否具有资质,都是无效的。

二次分包属于违法分包,肢解分包则名为分包实为转包。

三、转包与挂靠的区别

在对外关系表现上的区别

转包在对外关系的表现形式上存在两个独立的关系,即转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转包人与转承包人的关系。

挂靠关系中,因为是属于借名行为,一般在对外关系上表现为发包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关系。

转包关系下,转承包人一般是以自己名义进行活动;挂靠关系下,挂靠人一般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活动。转包关系中,转包的对象可以是有资质的单位,也可以是无资质的单位还可以是个人;挂靠关系中,挂靠人一般是无资质或资质条件不够的单位或个人。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的“三包一靠”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个问题,是准确分析和处理实务问题的关键。工程实际中,应该严格区分以上概念并准确进行实务处理。

转自:工程综合

承包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义安南路58号的凤凰宾馆及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承包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1、出租房屋面积共计 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说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承包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承包期限、用途

1、该房屋承包期 年,自 日起至 日止。

2、如承包期限满后,乙方有优待承包权,按原合同继续执行。乙方向甲方承诺,承包期内仅可作为宾馆经营,不可更改经营范围,如擅自更改经营范围本合同自动终止。

3、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承包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4、乙方承包人与单位无任何关系,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但是甲方承诺,凤凰宾馆拆迁所得赔偿金额分50%给乙方。

5、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将宾馆进行转租。

6、乙方不承担甲方前期经营所有债权债务。

7、单位及甲方无权要求安排就业人员。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从合同签订年租金为季度支付,每季度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必须提前一个月支付。

2、甲乙双方商定承包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一年支付一次,分贰年付清。在承包合同期满后,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甲方将承包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如由乙方原因造成提前终止合同,一切装修费用甲方概不承担。如乙方无法继续经营,提前三个月书面报告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保证金。

3、如宾馆证件不全,影响乙方停业,后果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

4、乙方需每月按时缴纳水电费,不得拖欠。

5、如宾馆原有漏水现象(二楼渗水到一楼)由甲方承担并处理。

四、承包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不得拆除宾馆,房间内外原有设施。乙方授权甲方门店挂乙方指定宾馆名称,并附交接清单。

2、乙方应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

3、合同期内乙方如对宾馆进行改造,需告知甲方并提供改造方案及工程预算表,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4、如收到政府文件通知拆迁单位收回或拍卖需终止合同时,甲方需按以下比例赔付给乙方:

A、合同期内一年内拆迁甲方按乙方投资额90%赔付

B、合同期内二年内拆迁甲方按乙方投资额80%赔付

C、合同期内三年内拆迁甲方按乙方投资额70%赔付

D、合同期内四年内拆迁甲方按乙方投资额60%赔付

E、合同期内五年内拆迁甲方按乙方投资额50%赔付

F、合同期内如拆迁赔偿费甲、乙双方各占50%

5、承包期内,证件年审及各项维护工作甲方需协助乙方完成。

6、改造装潢费用仅限于房屋装潢,对于电器的更换不在投资范围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A、擅自改变承包商铺的经营范围;

B、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C、拖欠房屋租金累计15日以上。

D、不按规定时间缴纳水、电费达2个月以上并恶意拖欠供货商贷款达2个月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若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当年的租金,并不赔偿装潢改装费用。

4、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不明不白的费用。

六、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甲乙双方保持平等互利的原则,愿双方保证诚信合作愉快!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 期: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承包合同模板,承包合同算不算劳动合同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