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的相关知识2025,企业分立的概念及方式

债权债务 编辑:褚国毅

一、企业分立的相关知识2025,企业分立的相关知识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及相关规定:1、派生分立,即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2、新设分立,即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公司分立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有书面协议另有约定。

法律分析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

1、派生分立,即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2、新设分立,即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及其利弊分析

企业分立的两种形式指的是分立为独立法人和分立为子公司两种方式。分立为独立法人意味着将原企业分割成两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各自承担风险和责任,享有独立的经营权益。而分立为子公司则是在原企业的基础上设立一个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具有股权关系。

这两种形式各有利弊。分立为独立法人可以实现风险隔离,降低整体风险,增加企业灵活性和独立性。然而,分立后可能导致资源分散、管理复杂化等问题。而分立为子公司可以有效实现业务分工、资源整合,降低经营风险,但需要承担成立子公司的成本和监管要求。

因此,企业在选择分立形式时需综合考虑企业规模、业务特点、法律法规等因素。合理选择分立形式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好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控制。

结语

企业分立有两种形式: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派生分立是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设立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新设分立是将全部资产划归多个新公司,原公司解散。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分立后的债务由新公司承担,除非与债权人有另行约定。两种形式各有优劣,企业在选择时需综合考虑规模、业务特点和法律法规等因素,以实现发展机遇和风险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企业分立的概念及方式

(一)企业分立的概念及方式

1.企业分立的概念

企业分立包括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企业分离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简称分立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

2.常见的企业分立方式

(1)存续分立

存续分立(亦称派生分立)是指原企业存续,而其一部分分出设立一个或数个新的企业。

(2)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亦称解散分立)是指原企业解散,分立出的各方分别设立为新的企业。我国企业分立实务中这种情形的分立还不常见。

(二)企业分立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分立的所得税处理原则和具体处理方法和企业合并基本相同,只是在个别具有分立特点的规定上与企业合并不同。企业分立的政策规定如下:

1.通常情况下(非股权支付额高于20%)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

通常情况下,当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股权以外非股权支付额,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帐面价值)20%的,被分立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被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计算被分立资产的财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改组改制》文件中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废止。

2.其他情况下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

(1)非股权支付额低于20%企业分立的税务处理

当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的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帐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事各方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①被分立企业可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不计算缴纳所得税。

②被分立企业已分离资产相对应的纳税事项由接受资产的分立合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的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离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接受分离资产的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③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的成本,须以被分立企业的帐面净值为基础结转确定,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进行调整。

(2)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的计价

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新股的成本应以放弃的旧股的成本为基础确定。如不需放弃旧股,则其取得的新股成本可以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直接将新股总投资成本确定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业分离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整减低原持有的旧股的成本,再将调整减低的投资成本平均分配到新股上。

三、公司分立的两种形式

一、公司分立的形式是什么1、公司分立形式是:(1)新设分立。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2)派生分立。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二、公司分立的详细流程是什么公司分立的详细流程是:1、董事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制定分立计划和分立协议;2、提交股东会表决,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四、公司分立什么意思

公司分立是指原有的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有两种方式,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五、公司分立的程序步骤

法律分析:公司分立的程序步骤:

1.公司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进行分立。

2.对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审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

3.公司股东会根据审计报告,确定分立方案。分立方案应当包括分立形式、分立前后公司名称、分立前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分立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等。

4.股东会决议作出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公司分立的情况,并于决议作出后30日内在报纸上刊登分立公告,公告日期不得少于45日。分立公告应包含分立各方的名称、分立形式、分立前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债务的清偿或担保情况说明。

5.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在分立公告发出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

6.公告四十五日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新设登记或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六、企业分立的三种形式

企业分立有两种基本类型:即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

1、存续分立。

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法人而存在。存续分立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被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

2、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

企业分立后原债务的承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处理: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企业分立的概念和种类

企业分立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分立的特征

企业分立分为

企业分立的法律后果

企业分立的真实案例

企业分立的好处

企业分立是什么意思

企业分立的概念

企业分立的形式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企业分立的方式有哪些?,企业分立的真实案例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