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工伤认定管辖权主要有以下规定:
一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认定工作。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若注册登记地与生产经营地不一致,以生产经营地为准。
二是特殊情形下的指定管辖。对于一些存在管辖权争议等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在多地有生产经营场所等,由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三是委托管辖。部分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存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其下属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但需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
四是工伤保险统筹地管辖。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一般由参保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而是在生产经营地参保,则由生产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这些规定旨在明确工伤认定的责任主体,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上班中发病算工伤吗
上班中发病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 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种情况下,职工突发疾病的情况较为严重,且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紧密相关,法律出于对职工权益的保障,将其视同工伤。
2. 若是在上班中发病,但未出现上述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一般不属于工伤。因为普通疾病的发病通常是职工自身身体机能等多种因素导致,与工作本身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3. 不过,如果职工所患疾病是因长期从事特定工作,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而引发的职业病,那么不论发病后的严重程度如何,都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职业病与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存在明确的因果关联。
三、工伤走司法鉴定会吃亏吗
工伤认定一般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非司法鉴定,走司法鉴定在工伤处理中可能存在不利影响。
一方面,从法律效力来看,劳动能力鉴定是处理工伤案件的法定程序和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实施,其鉴定标准和结论在工伤赔偿等相关事务中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会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法院等直接采信。而司法鉴定在工伤领域并非法定程序,其结论可能不被认可。
另一方面,从鉴定标准而言,劳动能力鉴定有专门针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分级标准,更契合工伤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司法鉴定适用的标准通常是针对一般人身损害,与工伤鉴定标准存在差异,可能导致鉴定结果不同,进而影响工伤职工应获得的赔偿数额。
所以,工伤案件中建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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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工伤走司法鉴定会吃亏吗,工伤的司法鉴定是用人单位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