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费应该由谁出2025,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房产纠纷 编辑:罗佳

一、土地复垦费应该由谁出2025,土地复垦费应该由谁出

土地复垦费应由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出,历史原因无法确定责任者时由政府负责组织复垦。

二、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是什么1、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如下:(1)充填取土运距在50米以内的,充填土方每立方米1.00至1.60元;(2)充填取土运距在50至300米之间的,充填土方每立方米1.50至2.80元;(3)充填取土运距在300至2000米之间的,充填土方每立方米2.00至4.40元。2、法律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以下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二、土地复垦产生的条件是什么1、土地权利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农村新建房屋要扣除建新占地面积;2、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需提供十地使用证;4、复垦农户除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外,坚持一户一宅。

三、农业设施用地复垦费怎样收取

农业设施用地复垦费的收取标准如下: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签订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前,应当履行集体审查等前置程序,土地复垦保证金原则上每平方米不少于10元;使用耕地、园地等农用地的,土地复垦保证金按原协议指导标准不变,原则上每平方米仍不少于30元。

四、土地复垦费用怎么交

1、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要求,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2、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遵循土地复垦义务人所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使用的原则。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在项目动工前一个月内预存土地复垦费用。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实行一次性预存和分期预存两种方式。

3、生产建设周期在三年以下的项目,应当一次性全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生产建设周期在三年以上的项目,可以分期预存土地复垦费用,但第一次预存的数额不得少于土地复垦费用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余额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土地复垦费用预存计划预存,在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前一年预存完毕。

一、买烂尾房重建的注意事项

买烂尾房重建项目的注意事项:一,一定要读懂,谁是法律主体,谁是投资主体;二,五证是否齐全;三,尽可能了解一下其过去。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二、下列情形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予确权登记:

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

五、什么是土地复垦费

1、土地复垦费是指有关企业和个人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在自行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时,向当地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进行土地复垦的费用。

2、没有条件复垦包括用地单位或个人不具备复垦被破坏的土地的技术、设备而无力复垦的情况,也包括由于土地被破坏的程度十分严重,复垦非常困难或得不偿失的情况。

另外,复垦不符合要求是说复垦后的土地利用不符合国家对复垦规定的标准。

一、重庆农村宅基地复垦的条件是什么

重庆农村宅基地复垦的条件是:

(一)现状为建设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工程设施用地范围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具备主要复垦为耕地的条件;

(三)权属清晰,具有合法权属证明。

(四)宅基地复垦后有合法有效、稳定的住所。

二、国家对耕地的保护措施

1、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3、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4、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已闲置、荒芜的耕地采取严厉的措施;鼓励合理地开发未利用土地;鼓励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对因挖损、塌陷、压占等使土地遭到破坏的,应当进行复垦,优先用于农业。

6、鼓励公民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规定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7、对于违法占用破坏耕地者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养殖场占地需要交复耕费吗

法律分析:有自己地或租赁地,当地国土局登记一下,不需要交复垦费,不能改变用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业或畜牧养殖业。不用时要恢复原地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土地复垦费应该由谁出

土地复垦费由谁来出

土地复垦费怎么计算

土地复垦费使用范围

土地复垦费收取标准

土地复垦费计入哪个科目

土地复垦费能拿回来吗

土地复垦费交给谁

土地复垦费缴存的标准和依据

土地复垦费由哪个部门征收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土地复垦费由谁来出,土地复垦费计入哪个科目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