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上的承包范围有哪些2025,工程承包范围指什么意思,承包合同有哪些分类

债权债务 编辑:葛钰乐

一、工程合同上的承包范围有哪些2025,工程合同上的承包范围有哪些

工程合同上的承包范围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且在承包合同中载明,但承包合同的范围,不得超过承包方可以承包工程的资质范围。依据《建筑法》的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二、工程承包范围指什么意思,承包合同有哪些分类

工程实施承包的范围一般指承包人承包的建设工程的面积、位置、具体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承包合同的分类有总承包合同;分项承包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等合同类别。

一、怎么界定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和违法分包三者的区别

一、区别主要有以下四点:

1、限制的分包条件不同:劳务分包无需事先获得分包人的同意便可以进行独立分包;而工程分包却不同,它会受到总承包人的一系列的限制,如果要分包并且事先获得经发包人的同意。

2、合同标的指向不同:劳务分包合同标的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标的指向的是承包部分项的工程。

3、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同:如果是劳务分包,劳务分包人只对总包或者工程分包人负责,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专业工程分包的话,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等。

4、分包的主体资质不同:劳务分包人所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专业工程分包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

二、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哪些情况下需要验收

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没有约定又没有经过建筑单位同意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或者全部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二、施工总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三、分包单位再次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分包的;四、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三、建筑工程专项分包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包括如下:1、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2、分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发包人负责,分发包人依据主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等。《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三、工程承包范围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工程承包范围: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纸确定的承包范围填写。如可以填写土建工程,或者填写土建、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也可以更具体一些,填写是否包括采暖卫生与煤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通讯、消防等专业工程的安装以及室外线路、管道、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四、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在法律没有特殊要求情况下合同双方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为特殊主体。2.合同适用对象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建设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3.合同形式要求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订立建设工程合同还必须进行招投标;而承揽合同无此要求,书面、口头均可。4.合同内容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内容,面窄但是专业性强;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内容。5.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不同。承揽合同的定做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而建设工程合同除双方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以外,不能随意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五、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对于、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分析。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最大的不同有下面两点:一、合同的主体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这是两类合同最为显著的区别。二、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物是不动产。而承揽合同完成的工作标的物一般是指动产,比如原材料的加工承揽。

法律依据:《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通过招标活动选定勘察设计单位。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可以实行一次性招标、分阶段招标,有特殊要求的关键工程可以进行方案招标。

六、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法律分析:1、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2、按量计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3、单价合同,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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