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后再打工出了工伤怎么办
退休后再打工出工伤的情况,需根据不同情形来处理:
一是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这种情况下,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受伤者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来主张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实际损失。
二是退休人员受聘于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这种情况下,在工作中受伤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再打工受伤后,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病历、诊断证明、费用票据等证据。同时,与用人单位积极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个体工商户能否作为认定工伤主体
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认定工伤的主体。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范畴。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若其雇工在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可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其二,需满足一定条件。个体工商户要作为工伤认定主体,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只有这样,其与雇工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才受法律保护,雇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符合工伤情形的事故时,才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基础。
其三,认定程序与一般用人单位基本相同。雇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伤认定的相关流程,由个体工商户或者雇工及其近亲属等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认定为工伤。
三、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哪三类人员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主要有以下三类人员:
一是职工所在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是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组织,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时,也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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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哪三类人员,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和时效分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