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婚前,对方买房,您准备出资的话,如果不想自己的钱打水漂,要注意这些问题:
1、您的出资款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备注要写明:共同购房出资。
千万不要取现金给对方,以免以后有纠纷,你出资的证据都没有,钱就完全拿不回来了。
2、即使你没有出钱,但是又想给自己一份保障,在对方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时,
带着身份证和对方一起去签合同,要求把你的名字也写进去,这样到时候房产证下来,
就会是两个人的名字。
在实务中,还有很多方婚前借款买房,婚后用共同收入偿还债务,
另一方主张婚内还债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却因提不出足够的证据而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情形。这种情况如果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也是对自己的一份保障。
婚姻律师李晓娟,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只办理婚姻案件。
擅长: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分家析产、协议起草。
个人婚前财产怎么才能不被婚后共同财产“吞噬”?
小红是个做生意的“失婚”的女性,有一个女儿,小明是她的邻居,
但家庭条件不是很好。
在小明猛烈的攻势下,他们恋爱并想结婚了。
但她担心以后万一离婚的话,怕1000万的现金成为婚后共同财产,
被小明分去一半或在婚姻中消耗完,影响女儿以后的生活,风险太大。
想和小明签婚前财产协议,又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
那么,有没有办法,在不签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又能保住自己的财产?
有办法的。办法就是婚前财产和婚后收入隔离。
第一个办法,就是婚前银行存款和婚后使用的银行账户分开。
也就是说,结婚前,小红可以把所有钱放在一个银行卡,
并在银行把存款余额打印盖章,以证明她婚前有这么多存款。
结婚后,开通一个新的银行账户,用来存储婚后收入以及消费。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婚前存款不会和婚后财产混同,那么婚前存款也就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个办法就是,通过保险投资来保护个人婚前财产。
这就需要当事人会选择保险的品种以及投保人、受益人的设计。
比如,如果小红想用这1000万的婚前存款投资理财,并使收益是她婚前个人财产。
她可以在结婚前,父母作为投保人为女儿购买一份终身的年金保险,女儿作为被保险人,
生存受益人是女儿,死亡受益人是父母,同时父母再写一份单方赠与协议,注明这份保单是父母赠与女儿的财产。
这样女儿平安的时候,保单的生存金就是女儿的专属个人财产。
万一婚姻变故,这份保单作为个人资产,不会受到财产分割,还是属于女儿。
我一直在强调婚姻财富规划的重要性,只谈感情,不对财富做任何规划,
对婚姻和生活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婚姻律师李晓娟,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只办理婚姻案件。
擅长: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分家析产、协议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