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终止的区别 合同,合同中途终止合同怎么处理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秦悦

中止终止的区别 合同,合同中途终止合同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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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终止的区别语文

在诉讼过程中,中止和中断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又是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情形。

诉讼中止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也规定了其他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辟如被告的行政机关被撤销,尚未确定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互相抵触,需要等待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的等。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就是正在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因特定事由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计算,待中断事由消失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业务涵盖财务(融资)顾问、法律顾问、资本市场、私募股权、基金、并购、知识产权、医疗医药生命科学、合规与治理、跨境投资、家族办公室、能源矿产、建筑工程房地产、生物技术、工程造价、医疗器械、工程施工等

法律服务涵盖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投资基金、证券与资本市场、争议解决、收购兼并、知识产权、刑事业务、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金融服务、房地产、能源矿产、建设工程、医疗健康与医药、生物技术、电信、传媒、娱乐、高科技、婚姻家事等等。

证券业务全品类: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股权融资、公司增发再融资、上市公司兼并和收购、合规和治理、收购及借壳上市、合并、分立、退市及恢复上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日常法律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新三板挂牌等

基金法律业务是我们传统优势业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募集设立及备案、基金投融资、基金运营、投后管理、清算退出、争议解决等募、投、管、退全流程法律服务。

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及非诉服务,覆盖包括商标注册、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电子商务、植物新品种保护、不正当竞争、以及知识产权反垄断等广泛的业务范围。

公司与商事,公司产权、股权交易;公司重组、兼并和收购;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的发行;投融资项目策划和法律审慎调查;公司的破产、解散及清算;公司合同管理及日常经营的合规性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与运作;海外产业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及运作;保险资金投资;保险方案设计与争议解决;资产证券化及REITs;基础设施投融资(PPP、ABO等);私募基金;不良资产处置;融资租赁。

中止终止的区别法律依据

当说到“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我们可能会想到裁员、扣发工资、未交纳社保等常见情形。但提到“违法终止”劳动关系时,您能想到哪些情形?“违法终止”和“违法解除”有什么区别?被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后可以主张赔偿金吗?近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图源网络 侵删)
陈某于2002年入职某公司,担任出租车司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止。在劳动合同期满前,陈某因病住院治疗,并于2023年8月21日向公司领导请病假,其提交的诊断材料显示“陈旧性心肌梗死、颈动脉狭窄……建议全休两月”,公司批准其病假。
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书面通知陈某需在3日内到公司处续签劳动合同,陈某表示同意续签但因病无法行动,申请出院后办理相关手续。该公司随后书面通知陈某因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已终止,不再与其续签合同。陈某因此起诉,主张某公司在医疗期内终止劳动合同违法,应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某公司认为,因陈某未按照要求续签合同,原劳动合同已按照约定自然终止,无需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约定2023年9月30日合同到期,但陈某因休病假且其依法应享有的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依法应当延续,某公司在法定医疗期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系违法终止,故判决某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官说法


解除和终止都是结束劳动关系的方式,解除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人为地提前结束,重在“人为”和“提前”。终止是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结束或者因出现某些客观情况无法存续而被动结束,如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破产等,重在“客观”或“被动”。
违法终止与违法解除相比,其主要特点在于发生时间的不同,违法解除发生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存续期间内,违法终止发生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间届满后。
从违法的情形来看,构成违法解除的情形更多,其主要的行为模式为用人单位不积极履行或不再愿意履行法定义务,而违法终止的主要行为模式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情形后,用人单位消极地不配合办理延期。
从违法后果来看,两种方式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且赔偿金数额的计算方法一致。

法官提示


劳动合同到期并不必然代表劳动关系的必然结束,如果在合同到期前劳动者出现怀孕、患病、负伤等法定情况,用人单位负有自动续延劳动合同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的义务。劳动者如遇上述情况,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劳动合同延期事宜,如用人单位拒绝配合,劳动者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来依法主张继续履行,或索要违法终止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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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玉松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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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合同和终止合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是两个重要概念,它们虽都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结束,但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了解这些区别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至关重要,能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定义本质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并生效后,履行过程中由于某些法定或约定原因,当事人双方提前中断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结束双方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比如,员工小李因公司未按时发放工资,依据法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它体现的是在合同期限未自然届满前,基于双方或一方的主观意愿,人为地提前终结劳动关系 。

而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效力依法自然消灭,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因特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像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会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它更多是基于客观情况,是劳动关系的自然结束。

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来看一个例子。2020年,小王与一家互联网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2022年,公司因业务调整,与小王协商一致后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这就是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如果小王顺利工作到2023年合同期满,公司不再续签,双方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这便是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 。

适用情形各异

劳动合同解除情形较为多样,主要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

-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例如,小张所在的公司因业务转型,部分岗位面临调整,公司与小张协商后,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按照规定给予小张相应的经济补偿 。

- 劳动者单方解除:又分提前通知解除和即时解除 。提前通知解除是指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即时解除则是当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时,劳动者无需提前通知,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比如,小赵所在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小赵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包括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 。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况;无过失性辞退则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企业转产等原因,按照法定程序裁减人员 。例如,某公司以员工小陈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而员工小刘因病在医疗期满后无法胜任原工作,公司为其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公司提前30天通知小刘后解除了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相对明确,主要有:

- 劳动合同期满:这是最常见的终止情形,如2021年,小李与公司签订的两年期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合同终止 。

-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开始领取养老金,劳动合同终止 。比如,老王在2022年达到60岁退休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他与公司的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

-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此时劳动关系自然终结 。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公司经营不善,经法院宣告破产,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 。如2023年,某制造企业因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该企业与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均终止 。

-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这些情况导致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劳动合同终止 。例如,某违规经营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也随之终止 。

程序要求有别

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较为复杂,不同解除方式程序要求不同 。

- 协商解除:双方需就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如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通常签订书面的解除协议 。

- 劳动者单方解除:提前通知解除需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时解除虽无需提前通知,但需保留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的证据 。例如,小张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了书面离职申请,30天后即可离职;而小王因公司未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当场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了相关证据 。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过失行为,且要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无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比如,公司以员工小赵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提供小赵违纪的证据,并通知工会;公司因员工小李患病医疗期满后无法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小李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

劳动合同终止程序相对简单,一般情况下,当出现法定终止情形时,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劳动者,并按照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即可 。比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劳动者不再续签,双方办理离职手续 。

经济补偿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时,经济补偿情况较为复杂 。

- 协商解除:若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由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无需支付 。例如,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而员工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公司无需支付 。

- 劳动者单方解除:因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导致劳动者即时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提前通知解除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 。比如,小张因公司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而小李提前30天通知公司离职,公司无需支付 。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如,公司以员工小陈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无需支付补偿;而因经营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违法解除与员工小刘的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金 。

劳动合同终止时,经济补偿规定如下:

-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例如,公司提出降低工资待遇续签合同,劳动者拒绝,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 。

-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在定义、适用情形、程序和经济补偿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深入了解这些区别,在处理劳动关系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止组词

当说到“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我们可能会想到裁员、扣发工资、未交纳社保等常见情形。但提到“违法终止”劳动关系时,您能想到哪些情形?“违法终止”和“违法解除”有什么区别?被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后可以主张赔偿金吗?近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图源网络 侵删)

陈某于2002年入职某公司,担任出租车司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止。在劳动合同期满前,陈某因病住院治疗,并于2023年8月21日向公司领导请病假,其提交的诊断材料显示“陈旧性心肌梗死、颈动脉狭窄……建议全休两月”,公司批准其病假。

公司于2023年10月8日书面通知陈某需在3日内到公司处续签劳动合同,陈某表示同意续签但因病无法行动,申请出院后办理相关手续。该公司随后书面通知陈某因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已终止,不再与其续签合同。陈某因此起诉,主张某公司在医疗期内终止劳动合同违法,应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某公司认为,因陈某未按照要求续签合同,原劳动合同已按照约定自然终止,无需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约定2023年9月30日合同到期,但陈某因休病假且其依法应享有的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依法应当延续,某公司在法定医疗期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系违法终止,故判决某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官说法

解除和终止都是结束劳动关系的方式,解除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人为地提前结束,重在“人为”和“提前”。终止是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自动结束或者因出现某些客观情况无法存续而被动结束,如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破产等,重在“客观”或“被动”。

违法终止与违法解除相比,其主要特点在于发生时间的不同,违法解除发生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存续期间内,违法终止发生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间届满后。

从违法的情形来看,构成违法解除的情形更多,其主要的行为模式为用人单位不积极履行或不再愿意履行法定义务,而违法终止的主要行为模式为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情形后,用人单位消极地不配合办理延期。

从违法后果来看,两种方式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且赔偿金数额的计算方法一致。

法官提示

劳动合同到期并不必然代表劳动关系的必然结束,如果在合同到期前劳动者出现怀孕、患病、负伤等法定情况,用人单位负有自动续延劳动合同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的义务。劳动者如遇上述情况,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劳动合同延期事宜,如用人单位拒绝配合,劳动者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来依法主张继续履行,或索要违法终止赔偿金。

原标题:《劳动关系中“违法解除”和“违法终止”的区别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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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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