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和裁决,通俗理解,劳动仲裁委员会就是一个类似于法院的机构,有争议找法院,有劳动争议就找劳动仲裁委员会。那劳动争议也是争议,为啥只能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而不能去法院起诉呢?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不是说法院不处理劳动争议,而是去法院起诉之前必须先要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诉。想知道为啥这样规定吗?老规矩,拎着啤酒来找我!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简单来说就是,你觉得是劳动关系,可单位不这么认为,但是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争议可以提起劳动仲裁;(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其他劳动争议。这个“其他”的规定就有些泛泛,现实生活中也是不能穷尽的。在这里做出个提醒:单位不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是不能提起劳动仲裁的,只能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但是因为单位不缴纳社保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则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三、时效问题貌似任何一个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使权利的时候都有个时效的问题,毕竟“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这句话说得太好了,劳动纠纷申请仲裁也不例外,时效一年,起算点为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仲裁时效也会中断,中断的事由包括你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中断的法律效果是一年的仲裁时效重新计算。有个特殊情况一定要注意,如果是单位拖欠你的劳动报酬,那么仲裁时效的起算点是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而非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开始拖欠你劳动报酬之日,毕竟法律也知道当你决定申请劳动仲裁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你必然和单位要撕破脸皮。四、去哪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在这里必须要提醒一点,和法院不一样,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但是随着劳动争议纠纷越来越多,大一点的城市基本实现“仲裁自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覆盖到了每个区县。五、仲裁流程(1)需要准备的材料①劳动仲裁申请书(一般都提供模板,照着填写就成)②申请人身份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就成)③如果有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是必须的;如果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好吧,那你就无须在看这篇文章了,回家睡觉,把一切事情都交给你的律师吧!④被申请人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如果没有偷偷拍到单位的营业执照,去工商局要也成,实在是懒得跑,就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下载一份,免费的,就是网有点卡)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果有劳动合同,最好不过;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工作证、工作服、工资表、打卡记录、入职培训、证人证言等等材料证明你和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注意不要把原件交上去了⑥提交的证据材料的清单(两份)(2)仲裁流程话不多说,请看申请→审查→受理→开庭→调解/裁决六、救济方式如果对开庭结果不满意,那就分情况处理了:如果是对生效的调解书不服,那不好意思,不服也得服,除非你能证明调解书上的内容不是自愿,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对裁决书不满,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去法院起诉。七、哪些争议一裁终局不可起诉?(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为啥这些事项一裁终局不能起诉?可能是国家觉得这些争议太小,有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说理就成,没必要再去麻烦法院了,节省司法资源。文章来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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