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至7月,周某以创办炼油厂、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投资石油并报以高额利息等为诱饵,骗走同事、朋友近百万。
巧设骗局 诈走同事80余万元
2019年1月至5月期间,周某在买卖网络虚拟货币持续亏损且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谎称其亲戚创办炼油厂、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投资石油等,并许以每月3%至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分别多次从其原同事蒋某、王某等5人处骗取钱款共计89万余元。钱款到手后,周某将资金陆续投资到网络虚拟货币交易中,并指望借此赚回前期亏空,哪成想,虚拟货币一场空,自己“辛苦”诈骗来的资金也全部“折损”,这下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截止审判前,周某及其亲友共偿还上述5名被害人损失共计28万余元。
套还信用卡 骗走朋友1万余元
2020年7月初,周某以信用卡到期急需还款为由,在朋友介绍下找到曾某帮其还款。双方事先约定,周某将该信用卡及交易密码提供给曾某,由曾某向信用卡还款并自行取出。7月15日,曾某向其信用卡成功还款1万8千余元后,周某在未告知曾某的情况下,于7月15日晚将该信用卡中的1万8千余元套现取走,周某不知悔改,继续把套现的钱投入到虚拟货币中,最终血本无归,悔不当初。
法院经审理认为
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周某当庭自愿认罪,具有法定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周某已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并取得大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伍家岗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周某退赔被害人损失合计人民币63万余元。
法官提醒
周某沉迷虚拟货币不能自拔,妄想一夜暴富,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此,法官也提醒大家:对于熟人承诺的高额利息应当提高警惕,不要因为一时贪婪跌入被骗的泥潭。
来源:湖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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