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买房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大家好,由投稿人岑小来为大家解答买房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买房个人所得税是多少这个热门资讯。买房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买房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买房个人所得税谁来承担
一、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减轻居民换购住房的负担,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政策依据:《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二、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售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规定:“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规定所指“自用五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
关于个人购房日期的确定方式:1、个人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其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依照孰先原则确定。2、个人购买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日期的确定方式:即以销售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需要指出的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买房个人所得税可以退税吗
近日,深圳一夫妇在个税APP上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遇到了一个问题:这对夫妻婚前名下的首套房住房贷款,被系统提醒为“非首套房贷款”,不符合扣除办法规定。
这对夫妻于2024年上半年结婚,此前两人名下各有一套房,并按首套房贷款申请了多年的房贷利息专项扣除,而且是按100%的扣除标准。
明明都是首套房,为何不符合扣除办法规定?那该如何填报?这对夫妻百思不得其解。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以热点问题答复形式明确,“二套转首套”满足相关条件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同时指出,婚前各自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以选择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50%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就其购买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扣除标准的100%享受,另一方不再享受。
对此,该夫妇表示,等于是房贷专项扣除“缩水”了,从以前能申报100%降为50%,得补税,“本来房贷压力就大,希望政策也能考虑到我们这种情况”。
以下是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问答实录:
问题1
我之前住房贷款不是首套房贷利率,按照《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我办理了“二套转首套”住房贷款手续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这种情况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如纳税人以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则可以享受。自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开始还款的当月起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报住房贷款相关信息后享受。填报完成后,既可以将上述信息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平时扣缴时享受,也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问题2
我之前住房贷款是首套房贷利率,并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后,我作了“贷款置换”并新签了贷款合同,新贷款仍享受首套房贷利率。但政策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请问“贷款置换”后我还能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可以。纳税人按照《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二套转首套”,其商业住房贷款部分已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有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且之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自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开始还款的当月起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模块填报住房贷款相关信息后,既可以将上述信息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平时扣缴时享受,也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问题3
我之前住房贷款是首套房贷利率,并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后,我作了“贷款置换”并新签了贷款合同,新贷款仍享受首套房贷利率。但政策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请问“贷款置换”后我还能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可以。纳税人按照《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进行存量住房贷款置换的,由于置换前后纳税人的住房仍为同一套,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贷款合同编号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变更同一套住房新办理的贷款合同编号等信息。
问题4
“二套转首套”的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交资料吗?
个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采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需要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如果填写的信息内容不完整或者纳税申报存在疑点的,税务机关将按照规定向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
问题5
我2021年购房时使用的是商业贷款,符合首套房贷利率等条件,并享受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2024年我办理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是首套房贷利率。请问“商转公”后我还能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纳税人在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含全部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组合贷”等形式)后,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有关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条件的,由于置换前后纳税人的住房仍为同一套,可以继续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您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同一套住房新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合同编号等信息后即可享受。填报完成后,既可以将上述信息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平时扣缴时享受,也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问题6
我和我爱人在年中结婚,结婚前双方各自贷款买房,且均为首套住房贷款,当年度应该如何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年度中间结婚,且在婚前各自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以选择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50%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就其购买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扣除标准的100%享受,另一方不再享受。婚前月份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如您选择婚后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可以进行如下操作后享受:第一步,在“家庭成员”中填报配偶信息及婚姻登记时间。第二步,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对当年基础信息进行修改后,选择确认“是否夫妻双方婚前各自均有首套住房贷款”并选择50%的扣除比例。系统将自动累计计算。
如您选择婚后一方按照100%的标准扣除,另一方婚后不再扣除。具体操作如下:夫妻双方增加家庭成员的配偶信息及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选择不再扣除的一方修改贷款期限至婚前月份,系统将自动累计计算。
采写:南都记者 陈荣梅
买房个人所得税是什么意思
买房,人生大事!很多人为此奋斗很久。房子到手了,后续费用也让人头疼。最近个税抵扣的消息,让不少购房者很兴奋。怎么回事呢?
王女士的疑问:二套房也能享受个税抵扣?
王女士在临沂和青岛都有房,今年汇算清缴犯难了。她听说可以抵扣住房贷款利息,但她青岛的房子是第二套,现在成了首套。“二套转首套”能享受个税抵扣吗?
税务部门的回应:好消息!符合条件都能抵扣!
好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回应了:可以!不仅是“二套转首套”,符合条件的,比如“商转公”、贷款置换,都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之前没享受到的,现在可以补了!“二套转首套”的,从按首套房贷利率还款的当月起享受,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申报;贷款置换的,房子没变,继续享受,记得更新贷款合同编号;“商转公”的,新贷款利率符合首套房标准,也能享受,也需要更新编号。
政策解读:“认房不认贷”的红利,你get到了吗?
这都源于2023年8月住建部提出的“认房不认贷”政策,解决“认房又认贷”政策下改善型购房者的问题。青岛去年9月就落地了。之前多少人因为贷款政策买不了房?现在这项政策,让更多人能买房,也减轻了已购房者的负担。
顺行房屋咨询副总经理刘兴和青岛链家商圈经理赵加强表示,“二套转首套”政策调整,是住房信贷认定标准重大变革,很多改善型购房家庭受益。这能省不少利息,避免提前还贷压力,更重要的是,鼓励大家继续持有房屋,稳定了楼市。对一些存量房业主来说,是“变相补贴”!
专家观点:楼市回暖,利好不断!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和青岛市北区某项目营销负责人也持积极态度。他们认为,降低房屋持有成本,能提振购房需求,支持居民继续持有房屋和贷款,“减负”,释放消费潜力!对楼市是重大利好!
别错过!赶紧更新你的信息!
符合条件的朋友,赶紧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更新信息!别错过优惠!
王女士的喜悦:从“焦虑”到“轻松”
王女士现在享受到了个税抵扣优惠。从焦虑到轻松,政策带来的变化,也是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新政策对楼市和购房者都是好消息。但政策只是辅助,买房要谨慎考虑自身情况。大家对这项政策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
买房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退税
#财税##个人所得税政策#在阅读此文前,诚邀您点击“关注”,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感谢您的支持!
一、个人所得税率不同类型所得适用的税率
1.居民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资薪金预扣预缴,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详见附表1;
2.居民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按月换算,详见附表2;
3.居民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详见附表4;
4.非居民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按月换算,详见附表2;
5.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附表3;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
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这些所得,则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如下:
附表1
附表2
这里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再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相应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例如,小张 2024 年全年工资收入 10 万元,无其他综合所得收入,减除费用 6 万元,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共 2 万元,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2 万元,对应税率 3%,应纳个人所得税 600 元(20000×3%) 。
(二)经营所得税率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如下:
附表3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比如,个体工商户小李 2024 年经营收入 80 万元,成本、费用及损失共 60 万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20 万元,对应税率 20%,应纳个人所得税 23000 元(200000×20% - 10500,10500 为速算扣除数) 。
(三)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率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如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当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需按特定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收入额。这里的减除费用遵循如下规则:
1.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2.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
举例来说,如果小张一次劳务报酬收入为 3000 元,那么其收入额为 3000-800=2200 元;若小李一次劳务报酬收入是 5000 元,其收入额则为 5000×(1-20%) =4000 元 。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具体如下:
附表4
这里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即为每次劳务报酬的收入额 。需注意,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
而且,对于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
(四)其他所得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例如,小王取得股息收入 5 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 万元(50000×20%) 。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 - 60000 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涵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例如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在规定条件和期间期限内,按照定额 3600 元 / 年或 400 元 / 每月定额扣除;大病医疗在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自负医药费超过 1.5 万元部分,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 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等。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每月收入额 - 5000 元;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还需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 - 成本 - 费用 - 损失。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 800 元;
每次收入 4000 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1-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 - 财产原值 - 合理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体系根据不同所得类型设置,既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又能通过税收手段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买房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买房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