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纪光
一、承租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二、承租方的合同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

  (1)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中国经济法规定,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有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逾期不还租赁财产,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有添附或进行改装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如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补偿承租人因添附或改装所支出的费用。

  三、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提前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租房合同要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承租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承租人如果想不付代价的解除租赁合同,一般来说,只能是协商或者出现租赁物非自己缘故而灭失或者失去使用功能等情形。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承租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承租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不包括

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应如何赔偿

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

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承租方解除权

承租人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标准

承租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不包括

承租人解除合同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