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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邹婷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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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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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纸质借条

只签了“电子借条”

这样的官司能不能赢?

今天

我们一起来看

这起只有“电子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

在经过一系列的认证审核后

法院确认了电子借条的效力

并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还款的诉讼请求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与被告台某是朋友关系。2020年12月,台某以公司资金不足为由向张某借款5000元,口头承诺一周内还款;2021年1月,台某再次以运营为由向张某借款5000元,并口头承诺一个月内还款。由于是朋友关系,当时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协议,只有聊天和转账记录。随后半年时间里,台某陆续向张某偿还了7000元欠款,剩余3000元却以各种理由拖延。

2021年7月,在张某的要求下,台某使用“腾讯电子签”的“小借条”功能,向张某开具了一份电子借条,对双方身份信息、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和管辖法院均予以明确。

2022年1月,在张某的多次催要下,台某仍然拒不还款。张某无奈诉至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提交了电子借条、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对微信“电子借条”这种新型证据进行了详细研究,认为张某、台某使用“腾讯电子签”开具的电子借条,系经过人脸核实确认身份真实后,再线上签署。同时,签署完成的借条也使用了区块链存证技术确保其不可篡改,整个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要求,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张某提供的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也佐证了双方借款关系,故判令支持了张某要求台某还款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借贷关系发生在微信等聊天软件上,导致后期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无法提供关键证据,仅有一些微信聊天记录,有时甚至无法证明微信聊天对象的身份,给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和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带来很大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也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故而,合同形式正规、签署流程严谨的电子合同,符合法定形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当事人在签订纸质合同、出具书面借条存在障碍的情况下,使用类似的电子借条功能也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综合:中国普法、青海普法、 山东高法

来源: 听见青海

电子借条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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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纸质借条

只签了“电子借条”

这样的官司能不能赢?

来看下面这起只有“电子借条”的民间借贷案件

在经过一系列的认证审核后

法院确认了电子借条的效力

并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还款的诉讼请求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与被告台某是朋友关系。2020年12月,台某以公司资金不足为由向张某借款5000元,口头承诺一周内还款;2021年1月,台某再次以运营为由向张某借款5000元,并口头承诺一个月内还款。由于是朋友关系,当时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协议,只有聊天和转账记录。随后半年时间里,台某陆续向张某偿还了7000元欠款,剩余3000元却以各种理由拖延。

2021年7月,在张某的要求下,台某使用“腾讯电子签”的“小借条”功能,向张某开具了一份电子借条,对双方身份信息、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和管辖法院均予以明确。

2022年1月,在张某的多次催要下,台某仍然拒不还款。张某无奈诉至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提交了电子借条、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对微信“电子借条”这种新型证据进行了详细研究,认为张某、台某使用“腾讯电子签”开具的电子借条,系经过人脸核实确认身份真实后,再线上签署。同时,签署完成的借条也使用了区块链存证技术确保其不可篡改,整个流程符合《电子签名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要求,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张某提供的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也佐证了双方借款关系,故判令支持了张某要求台某还款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借贷关系发生在微信等聊天软件上,导致后期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无法提供关键证据,仅有一些微信聊天记录,有时甚至无法证明微信聊天对象的身份,给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和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带来很大障碍。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也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故而,合同形式正规、签署流程严谨的电子合同,符合法定形式,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疫情反复的当下,如果当事人在签订纸质合同、出具书面借条存在障碍的情况下,使用类似的电子借条功能也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综合: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安徽高院

来源: 山东高法

电子借条app有哪些

【微信里可以开借条了:提供规范模版、还款提醒等功能】微信新增借条功能 7月28日,腾讯电子签上线“小借条”功能。用户通过“腾讯电子签”微信小程序,即可快速开出具备法律效力的借条。这也是腾讯电子签继“小收据”、“小合同-个人租房合同”功能之后的又一产品。据了解,用户可在微信打开“腾讯电子签”小程序,选择借条功能,依次输入借款双方身份信息、金额、借款事由、利率、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信息,腾讯电子签会生成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借条供双方签署。同时,小借条还具备“还款提醒”功能,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当日,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借款人还款。腾讯电子签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出“小借条”功能,就是为了给用户的借款活动提供规范、合法的服务。希望通过低门槛的应用,让更多用户体验到电子借条的便利,为用户间的借款行为多一分保障。(贝塔)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电子借条打了不放款怎么办

鲁法案例【2024】685

(图源网络 侵删)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数字化签约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电子签可以让用户通过手机等设备随时随地完成合同签订等操作,相比传统签约方式,电子签有效降低了合同的签约成本、缩短了签署时间,极大提升了签约效率。但是没了“白纸黑字”的借条,仅签订了“电子借条”,法院会认可吗?它的效力究竟如何?


案情简介

王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王某因生产经营需要,通过支付宝向张某借款共计100000元。2022年5月7日,王某与张某在微信小程序“腾讯电子签”平台签订电子借条,双方就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时间、纠纷管辖地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在电子签章处签名。
借款到期后,王某久拖未付,张某多次讨要未果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王某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电子借条这种新型证据进行了研究,并通过使用“腾讯电子签”小程序,了解到签订电子借条需经过借贷双方当事人进行人脸识别、核验真实身份后才能完成。签署完成的电子借条依托区块链存证技术,确保不可篡改,并且可以通过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对签章的算法及状态进行核验。整个电子借条的签署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要求。最终,法院通过电子借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等证据的综合认定,依法判决王某向张某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合同逐渐普及。电子借条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型产物,在形式上区别于传统“白字黑字”的书面借条。在使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小程序签订电子借条时,应注意选择安全可靠的平台,了解对方是否有实名认证、签订的借条是否有区块链存证技术等信息,以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规定:电子签名人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
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收到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查验,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准确无误,并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名称;
(二)证书持有人名称;
(三)证书序列号;
(四)证书有效期;
(五)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验证数据;
(六)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的电子签名;
(七)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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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马鸿祥
来源:河东法院
编辑:马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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