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指当个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已产生信赖利益,并且这种信赖利益因其具有正当性而得到保护时,行政机关不得撤销这种信赖利益,而如果撤销就必须补偿其信赖利益损失。在这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高于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原则受到一定程度弱化。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最基本的基本含义就是政府实施行政行为也必须诚实信用。
《立法例》
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相对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制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许可。违法的行政许可,该撤销的应当予以撤销;但撤销行政许可所维护的公共利益小于不撤销行政许可所保护的相对人利益时,即使是违法作出的许可,也不予撤销。如果因为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使该行政许可事项不再被允许,或者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行政机关在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撤回或变更原行政许可,给行政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当然,这种补偿是对损益的一种弥补,不是惩罚性的。
在实践中,我收到的大部分工厂建筑被发现违法的案例都是由当地行政机关招商引资造成的。一般来说,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设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招商引资一度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任务,并出现在他们的报告和工作计划中。也可以理解为当地政府(开发区)针对一个地区投资环境的销售行为,主要表现为说服投资者转让土地或租赁厂房。各地招商引资主要是从吸收外资到同时吸收内外资,从吸收第二产业投资到同时吸收第三产业和第一产业。实践中可以理解为,行政机关允许在没有任何土地使用证和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养殖场,在经营养殖场的同时可以办理后续手续。
发现养殖场违法应该怎么处理?结合上述信赖利益原则,如果当事人在建造农场时或经营农场时,与当地行政机关有信赖利益原则,则不能任意认定农场为违法建筑,当事人与当地行政机关之间产生的信赖利益原则应受到法律保护。当然,除了当事人要审查是否符合信赖原则外,行政机关也要审查农场设立的合法性。然而,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往往没有做到这些步骤。只要农场没有证书,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
这里需要当事人注意的是,行政机关在认定违法建筑后,会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实施,即“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当事人应当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因此,一旦我方收到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必须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避免我方损失的进一步增加。
为广大被征收人在维权中针对立案难提供了有利的支持。若大家还有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解答,也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政府应遵循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对吗
●政府信赖利益保护法律依据
●政府的信赖利益
●政府的信赖保护原则
●政府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政府信任关系中,政府应在权力道德方面如何作为
●政府的信用靠什么来保障
●政府作为利益相关者的要求
●政府信赖利益保护法律依据
●政府对自己做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