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最有效,讨要工资最快最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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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最有效,讨要工资最快最狠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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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是贬义词还是褒义词

近日,山西省临猗县男子丁先生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称,他和妻子王女士离婚后,独自抚养两个女儿至今。2022年,他将前妻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承担大女儿六年(注:至成年)、小女儿十五年的抚养费共计10万元,但临猗县法院只支持抚养费2.1万元。丁先生称,算下来,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每月只有80多元,“这哪够两个孩子一个月的开销?”

此后,丁先生上诉至运城市中院、向山西省高院申请再审、申请检察院监督,但最终的结果均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表示,从程序上来说,运城市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后,法律赋予的当事人不服判决的救济渠道几乎已经穷尽,除非当地两级法院认为判决有误,主动启动纠错程序;或者上级检察机关认为判决有误进行监督。

单身父亲照顾女儿多年,向前妻索要抚养费

今年51岁的丁先生介绍,他和王女士于1992年认识,次年结婚。大女儿于1996年出生,小女儿于2003年出生。但两人婚后生活并不如意,经常吵架。2007年,王女士在与丁先生争吵后,离家出走。2008年,王女士向临猗县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两人不准离婚。此后,王女士就再也没回过家,更没有照顾孩子。后来,丁先生了解到,王女士与他人在河北结婚,并生育两个孩子。因为重婚,王女士于2018年被河北省肃宁县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2022年,丁先生将王女士起诉至山西省临猗县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与王女士离婚;王女士承担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共计10万元;王女士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丁先生说:“王女士离家出走时,大女儿11岁,小女儿还不到4岁。从那以后,就是我照顾两个孩子,我出去打工的时候,我母亲就在家带孩子。”

2022年9月,临猗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丁先生和王女士离婚;王女士支付抚养费2.1万余元;王女士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关于抚养费,临猗县法院认为,2008年王女士离家外出至今,丁先生的两个女儿均随丁先生生活、由其抚养,王女士未履行法定抚养义务系客观事实,依法理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具体数额结合当年本地实际经济情况以王女士承担两个女儿的抚养费21444元为宜。

当事人申请再审及监督均未被支持

丁先生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支付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共计2.1万元,明显过低,遂上诉至山西省运城市中级法院。2023年6月,运城市中院驳回了丁先生的诉请。

运城市中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审认定的王女士承担的抚养费是否适当。根据查明的事实,王女士于2008年离家外出之后未履行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二审期间,丁先生提交临猗县孙吉镇初中、孙吉镇蔡村幼儿园出具的证明三份,拟证明两个女儿的学费等费用一年平均在2500元左右,其中还不包括生活费等其他费用。丁先生提交的三份证明均是在2022年9月22日制作的证明两个女儿在2008年、2009年及2016年的相关费用,且无其他证据能够印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运城市中院不予确认。

丁先生于2022年5月提起本案诉讼时,其两名女儿已经成年,抚养费的负担应结合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父母的负担能力、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原审酌情认定王女士支付抚养费共计21444元并无不当。

此后,丁先生又向山西省高院申请再审。2023年11月山西省高院裁定驳回了丁先生的再审申请,理由与运城市中院一致。

丁先生认为,运城中院和山西省高院并未进行详细说理,无法让他认同判决,遂又申请检察机关监督。不过,运城市检察院亦认为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

运城市检察院于2024年8月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显示,该院亦认为法院根据当年当地实际经济情况,并结合该案具体案情,确定王女士承担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为21444元并无不当。关于丁先生主张的幼儿园教育费、初中教育阶段生活费、服装费等相关费用,因丁先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系一审庭审结束后出具的证明,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证据,亦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亦不足以推翻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二审法院对此不予认定并无不当。

2024年10月,丁先生又通过信访渠道向运城市中级法院反映此事。当月,运城市中院回复称:经查,您的案件经过一审、二审裁判,再审申请被驳回,您对生效裁判仍不服。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建议您以“先诉后访”为原则,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丁先生说,虽法院判决已生效,但王女士至今未支付法院判定的2.1万元抚养费和2万元精神抚慰金。“两个女儿高中都没毕业,现在小女儿跟着我在西安一家超市打工。”丁先生说,他将继续争取两个女儿的抚养费。

专家:当事人不服判决的救济渠道几乎已穷尽

重庆准的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表示,本案中,未成年人抚养费具体数额的酌定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除非有重大错误,如遗漏重要证据、一审程序不当等,一般上级法院维持的概率较大。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宇分析认为,本案中,当事人丁先生的两个女儿分别于1996年和2003年出生,王女士于2008年离家出走,至两个女儿分别成年,王女士需要支付大女儿2008年至2014年的抚养费、支付小女儿2008年至2021年的抚养费。即使考虑到义务教育阶段不必支付学费,但监护人仍需承担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支出。按照2008年至2021年的经济水平计算,每人每年1000元左右的抚养费不足以覆盖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支出。

张新宇介绍,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从程序上来说,运城市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后,法律赋予的当事人不服判决的救济渠道几乎已经穷尽,除非当地两级法院认为判决有误,主动启动纠错程序;或者上级检察机关认为判决有误进行监督。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实习生 王潇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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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程款的最快方法

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山西省临猗县男子丁先生向澎湃新闻反映称,他和妻子王女士离婚后,独自抚养两个女儿至今。2022年,他将前妻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承担大女儿六年(注:至成年)、小女儿十五年的抚养费共计10万元,但临猗县法院只支持抚养费2.1万元。丁先生称,算下来,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每月只有80多元,“这哪够两个孩子一个月的开销?”

此后,丁先生上诉至运城市中院、向山西省高院申请再审、申请检察院监督,但最终的结果均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表示,从程序上来说,运城市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后,法律赋予的当事人不服判决的救济渠道几乎已经穷尽,除非当地两级法院认为判决有误,主动启动纠错程序;或者上级检察机关认为判决有误进行监督。

单身父亲照顾女儿多年,向前妻索要抚养费

今年51岁的丁先生介绍,他和王女士于1992年认识,次年结婚。大女儿于1996年出生,小女儿于2003年出生。但两人婚后生活并不如意,经常吵架。2007年,王女士在与丁先生争吵后,离家出走。2008年,王女士向临猗县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两人不准离婚。此后,王女士就再也没回过家,更没有照顾孩子。后来,丁先生了解到,王女士与他人在河北结婚,并生育两个孩子。因为重婚,王女士于2018年被河北省肃宁县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2022年,丁先生将王女士起诉至山西省临猗县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与王女士离婚;王女士承担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共计10万元;王女士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丁先生说:“王女士离家出走时,大女儿11岁,小女儿还不到4岁。从那以后,就是我照顾两个孩子,我出去打工的时候,我母亲就在家带孩子。”

2022年9月,临猗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丁先生和王女士离婚;王女士支付抚养费2.1万余元;王女士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关于抚养费,临猗县法院认为,2008年王女士离家外出至今,丁先生的两个女儿均随丁先生生活、由其抚养,王女士未履行法定抚养义务系客观事实,依法理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具体数额结合当年本地实际经济情况以王女士承担两个女儿的抚养费21444元为宜。

当事人申请再审及监督均未被支持

丁先生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支付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共计2.1万元,明显过低,遂上诉至山西省运城市中级法院。2023年6月,运城市中院驳回了丁先生的诉请。

运城市中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审认定的王女士承担的抚养费是否适当。根据查明的事实,王女士于2008年离家外出之后未履行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二审期间,丁先生提交临猗县孙吉镇初中、孙吉镇蔡村幼儿园出具的证明三份,拟证明两个女儿的学费等费用一年平均在2500元左右,其中还不包括生活费等其他费用。丁先生提交的三份证明均是在2022年9月22日制作的证明两个女儿在2008年、2009年及2016年的相关费用,且无其他证据能够印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运城市中院不予确认。

丁先生于2022年5月提起本案诉讼时,其两名女儿已经成年,抚养费的负担应结合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父母的负担能力、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原审酌情认定王女士支付抚养费共计21444元并无不当。

此后,丁先生又向山西省高院申请再审。2023年11月山西省高院裁定驳回了丁先生的再审申请,理由与运城市中院一致。

丁先生认为,运城中院和山西省高院并未进行详细说理,无法让他认同判决,遂又申请检察机关监督。不过,运城市检察院亦认为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

运城市检察院于2024年8月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显示,该院亦认为法院根据当年当地实际经济情况,并结合该案具体案情,确定王女士承担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为21444元并无不当。关于丁先生主张的幼儿园教育费、初中教育阶段生活费、服装费等相关费用,因丁先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系一审庭审结束后出具的证明,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证据,亦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亦不足以推翻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二审法院对此不予认定并无不当。

2024年10月,丁先生又通过信访渠道向运城市中级法院反映此事。当月,运城市中院回复称:经查,您的案件经过一审、二审裁判,再审申请被驳回,您对生效裁判仍不服。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建议您以“先诉后访”为原则,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丁先生说,虽法院判决已生效,但王女士至今未支付法院判定的2.1万元抚养费和2万元精神抚慰金。“两个女儿高中都没毕业,现在小女儿跟着我在西安一家超市打工。”丁先生说,他将继续争取两个女儿的抚养费。

专家:当事人不服判决的救济渠道几乎已穷尽

重庆准的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表示,本案中,未成年人抚养费具体数额的酌定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除非有重大错误,如遗漏重要证据、一审程序不当等,一般上级法院维持的概率较大。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宇分析认为,本案中,当事人丁先生的两个女儿分别于1996年和2003年出生,王女士于2008年离家出走,至两个女儿分别成年,王女士需要支付大女儿2008年至2014年的抚养费、支付小女儿2008年至2021年的抚养费。即使考虑到义务教育阶段不必支付学费,但监护人仍需承担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支出。按照2008年至2021年的经济水平计算,每人每年1000元左右的抚养费不足以覆盖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支出。

张新宇介绍,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从程序上来说,运城市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后,法律赋予的当事人不服判决的救济渠道几乎已经穷尽,除非当地两级法院认为判决有误,主动启动纠错程序;或者上级检察机关认为判决有误进行监督。

讨要是什么意思

近日,山西省临猗县男子丁先生向澎湃新闻反映称,他和妻子王女士离婚后,独自抚养两个女儿至今。2022年,他将前妻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女士承担大女儿六年(注:至成年)、小女儿十五年的抚养费共计10万元,但临猗县法院只支持抚养费2.1万元。丁先生称,算下来,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每月只有80多元,“这哪够两个孩子一个月的开销?”

此后,丁先生上诉至运城市中院、向山西省高院申请再审、申请检察院监督,但最终的结果均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表示,从程序上来说,运城市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后,法律赋予的当事人不服判决的救济渠道几乎已经穷尽,除非当地两级法院认为判决有误,主动启动纠错程序;或者上级检察机关认为判决有误进行监督。

单身父亲照顾女儿多年,向前妻索要抚养费

今年51岁的丁先生介绍,他和王女士于1992年认识,次年结婚。大女儿于1996年出生,小女儿于2003年出生。但两人婚后生活并不如意,经常吵架。2007年,王女士在与丁先生争吵后,离家出走。2008年,王女士向临猗县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两人不准离婚。此后,王女士就再也没回过家,更没有照顾孩子。后来,丁先生了解到,王女士与他人在河北结婚,并生育两个孩子。因为重婚,王女士于2018年被河北省肃宁县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2022年,丁先生将王女士起诉至山西省临猗县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与王女士离婚;王女士承担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共计10万元;王女士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丁先生说:“王女士离家出走时,大女儿11岁,小女儿还不到4岁。从那以后,就是我照顾两个孩子,我出去打工的时候,我母亲就在家带孩子。”

2022年9月,临猗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许丁先生和王女士离婚;王女士支付抚养费2.1万余元;王女士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

关于抚养费,临猗县法院认为,2008年王女士离家外出至今,丁先生的两个女儿均随丁先生生活、由其抚养,王女士未履行法定抚养义务系客观事实,依法理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具体数额结合当年本地实际经济情况以王女士承担两个女儿的抚养费21444元为宜。

当事人申请再审及监督均未被支持

丁先生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支付两个女儿的抚养费共计2.1万元,明显过低,遂上诉至山西省运城市中级法院。2023年6月,运城市中院驳回了丁先生的诉请。

运城市中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审认定的王女士承担的抚养费是否适当。根据查明的事实,王女士于2008年离家外出之后未履行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二审期间,丁先生提交临猗县孙吉镇初中、孙吉镇蔡村幼儿园出具的证明三份,拟证明两个女儿的学费等费用一年平均在2500元左右,其中还不包括生活费等其他费用。丁先生提交的三份证明均是在2022年9月22日制作的证明两个女儿在2008年、2009年及2016年的相关费用,且无其他证据能够印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运城市中院不予确认。

丁先生于2022年5月提起本案诉讼时,其两名女儿已经成年,抚养费的负担应结合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父母的负担能力、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原审酌情认定王女士支付抚养费共计21444元并无不当。

此后,丁先生又向山西省高院申请再审。2023年11月山西省高院裁定驳回了丁先生的再审申请,理由与运城市中院一致。

丁先生认为,运城中院和山西省高院并未进行详细说理,无法让他认同判决,遂又申请检察机关监督。不过,运城市检察院亦认为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

运城市检察院于2024年8月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显示,该院亦认为法院根据当年当地实际经济情况,并结合该案具体案情,确定王女士承担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为21444元并无不当。关于丁先生主张的幼儿园教育费、初中教育阶段生活费、服装费等相关费用,因丁先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系一审庭审结束后出具的证明,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新证据,亦无其他证据予以印证,亦不足以推翻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二审法院对此不予认定并无不当。

2024年10月,丁先生又通过信访渠道向运城市中级法院反映此事。当月,运城市中院回复称:经查,您的案件经过一审、二审裁判,再审申请被驳回,您对生效裁判仍不服。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建议您以“先诉后访”为原则,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丁先生说,虽法院判决已生效,但王女士至今未支付法院判定的2.1万元抚养费和2万元精神抚慰金。“两个女儿高中都没毕业,现在小女儿跟着我在西安一家超市打工。”丁先生说,他将继续争取两个女儿的抚养费。

专家:当事人不服判决的救济渠道几乎已穷尽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宇分析认为,本案中,当事人丁先生的两个女儿分别于1996年和2003年出生,王女士于2008年离家出走,至两个女儿分别成年,王女士需要支付大女儿2008年至2014年的抚养费、支付小女儿2008年至2021年的抚养费。即使考虑到义务教育阶段不必支付学费,但监护人仍需承担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支出。按照2008年至2021年的经济水平计算,每人每年1000元左右的抚养费不足以覆盖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支出。

张新宇介绍,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从程序上来说,运城市检察院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后,法律赋予的当事人不服判决的救济渠道几乎已经穷尽,除非当地两级法院认为判决有误,主动启动纠错程序;或者上级检察机关认为判决有误进行监督。

来源: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实习生 王潇笛

讨要皇位(姜阿山)

小廖是杭州石桥路一家“德邦快递”货运部的员工,前段时间公司审计发现他赚了五千多块钱运费差价,小廖不仅丢了工作,最近一个半月的收入可能也要“打水漂”。

小廖告诉记者,自己在重货分部当了两年多的快递员,前两份劳动合同是在网上和其它公司签的,第三份劳动合同是跟安徽万亚优选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在网上签的。合同有效期从2024年10月1号,到2026年12月31号。

关于赚运费差价这件事,记者在小廖的微信账单里找到了线索。比如2月15号这次,一位客户给他转账1104元,小廖给上海精准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转账730元,这一单他赚了374元差价。

小廖:如果客户正常下单是一千二三,实际上我们能够给他打个折,比如一千零几十或者一千一,我们实际上付给公司八百多块钱,中间有一两百的差距。

记者:中间几百块差价是怎么形成的?

小廖我们用了大客户的月结编码,用公司和大客户的协议价。

记者:像这样的操作,你进行过多少次?

小廖也就十来次

记者:你觉得自己这个操作有没有问题呢?

小廖:现在觉得肯定是有问题的。

小廖承认,自己抱有侥幸心理,总觉得这种操作不会被货运部领导发现。

小廖:2月底的样子。

记者:怎么被发现?

小廖公司审计过来查账。

记者:给你的处理方案是什么?

小廖:3月份的工资,4月1号到15号的工资一并扣除。

记者:一共多少钱?

小廖:加上以前我还有两个月的油补,应该是一万七。

记者:按照审计结果,你赚到的差价有多少?

小廖五千零七十八。

记者:对于这几笔钱,你自己怎么看?

小廖:如果审计出来,要扣掉五千零七十八,我认。但是五千零七十八以外的,该发我的应该发我。

小廖表示,自己的工作账号被公司注销掉之后,4月15号他从这家“德邦快递”重货分部辞职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标明安徽万亚优选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的登记地址在深圳。但合同上没有联系方式,记者在网上也没有查到这家公司的电话。

小廖觉得自己能不能拿回一万二,关键不在第三方公司,而要看“德邦快递”的态度。

记者:你跟德邦客服投诉过这个事吗?

小廖投诉基本没什么用,第一,因为你账号没了,第二,我们是跟第三方公司签的合同。你说不当得利,然后扣掉,其它正常的工资,该发给我的发给我。

记者:联系过第三方公司吗?

小廖:第三方公司基本上联系不上。

德邦快递全国客服 接线员:这个不在我的业务范围内,您要联系当时对接您的联系人,我们这边只负责反馈客户的问题。

找到杭州石桥路这家“德邦快递”重货分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无权接受采访。记者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事后德邦快递媒体事务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电话回复。

德邦快递媒体事务组 工作人员:他这个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公司对此绝不容忍,因为他这个行为既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也违反了法律法规。公司按照相应制度给予他相应的处分,并且保留多倍追偿的权利。

记者:一万七千多是不是确定不给他了?

德邦快递媒体事务组 工作人员:具体追偿金额并非员工说的1.7万,后续工资问题我们人事会跟员工沟通。

关于双方这场纠纷应该如何处理,记者咨询了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和律师。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松涛损失是公司有权要求快递员退还的。第二个,公司如果想以此来加倍处罚,这个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合同上有规定,那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只能扣相应的奖金,而不是直接按照几倍来。

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工作人员:按理来说,工资是工资,可以去用工地址的投诉点投诉。

记者:他是跟第三方公司签约为“德邦”工作。

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工作人员:我们是属于用工地管辖,就是他在哪里上班。

记者把相关情况反馈给小廖,他表示如果双方后续还是谈不拢,自己会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来源:1818黄金眼

报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报料”一键直达;或微信添加报料客服:cspxxcb;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如需内容合作,请拨打政企服务专席19176699651。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讨要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最有效,讨要工资最快最狠的方法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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