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合同与担保合同有什么区别?2025,主合同与担保合同有什么区别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诉讼的管辖不同的处理方式:
1、应当根据主合同来确定案件管辖;
2、对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的纠纷,应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一、追偿权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
追偿抚养费的管辖地的确定,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追偿权的纠纷通常是属于民事纠纷,如果不存在恶意欺骗担保人的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4、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二、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对?
担保合同,是为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那么,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还有效吗?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具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
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
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主合同或者担保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的,人民法院对约定仲裁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无管辖权。
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
债权人依法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且仅起诉担保人的,应当根据担保合同确定管辖法院。
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有效吗
一、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有效吗1、无效。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担保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保障所担保的债务履行,保护交易安全和债权人利益。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方式有哪些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担保合同包括哪些合同
法律分析:
1、保证合同内容;
2、抵押合同内容;
3、质押合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股份、有价证券等财产进行质押时应当进行质押登记才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四、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吗
法律分析:是的。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五、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约定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合同,是担保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债务在其中呈现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六、主合同无效担保的合同有效吗
法律分析:1、担保具有从属性。
2、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随之无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二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金融机构开立的独立保函发生的纠纷,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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