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东是什么意思,原始股东未出资 转让股权 追加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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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东一年收入多少
家住昆明市东川区城东隅腊利社区的廖东50岁出头,他原本是一个普通农民,现在却成了由东川区公安局经侦部门侦办的一宗涉全国多省市网络传销案的主要涉案人员之一。
东川区位于昆明市最北端,距离昆明市区约150公里。2023年6月,东川区公安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其辖区内一些人疑似参与以“红帮”“航空航天”“中国航天”等三个App为载体的传销活动,遂立案侦查。
经查,这一传销组织是打着国家扶贫的旗号,并以“航天梦”等为噱头,对外宣称下载其App可购买国家扶贫项目的原始股权,获得充值奖励及账户收益、公司上市分红等高额收益,参与者通过邀请码组成层级关系,并以下线人员的投资作为返利依据,吸引参与者拉人头发展下线。
在较短的一段时间内,该传销活动发展迅速,截至案发,共发展会员126万人,涉案金额5.6亿元。
2023年7月,东川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抓获廖东等多名犯罪嫌疑人。2024年4月,公安部经侦局在此案基础上部署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开展集群打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近百名。
接连转换的App平台
廖东是通过微信好友洪春兰接触到“红帮”“航空航天”“中国航天”等几款App的。在这个传销组织中,用廖东自己的话说,洪春兰是他的“直推”,这几款App都是由洪春兰向他推荐的,下载后注册需要邀请码,邀请码也是由洪春兰给他提供。
“航空航天”App截图。
44岁的洪春兰是福建泉州人,平时在泉州卖一种松花粉。案发前,她和廖东只是网友关系,没有见过面。据洪春兰落网后告诉警方,在前述几款App中,她最早接触到的是“红帮”App的前身“红杉”App。
那是2022年底的一天,她刷短视频时,看到一位姓李的女子在直播间宣传这款App,说投100元,以后每天会有15元的返利。李姓女子还说,早进来就是她的徒弟,徒弟名额仅100人,自己发展得好,徒弟能发展得更好。她还会给早进来的人再安排人,如果徒弟下面的人也投100元的话,徒弟就会有5元的利益进账。
听了这个宣传,洪春兰心动了,下载了“红杉”App,并拿到邀请码注册,她还做了实名认证和绑定银行卡,往这个App里充值了100元。但是,没过多久,洪春兰发现“红杉”App打不开了,内容一片空白。
2023年4月前后,洪春兰被告知“红杉”App已经升级为“红帮”App,为补偿他们在“红杉”上的亏损,“红帮”会补偿她一笔钱。洪春兰就又下载注册了“红帮”App,App里显示她有5000元余额,但需要先充值300元才能激活,激活后,App每天会从这5000元中释放不等的钱给用户,账户里只有累积一定数量的收益才可提现,投资本金不能提现。
洪春兰如法操作,App显示她果然每天都会收到收益。接着,洪春兰又把这些收益复投进去,她账户里的资金也就越滚越多。
就在这个过程中,洪春兰想把App里的3600元收益提现。App显示已提现成功,但她绑定的银行卡一直收不到这笔钱。后来App发布公告,说是相关部门在审查,导致提现的资金到不了银行卡。
没多久,“红帮”又发布公告推荐一款名为“航空航天”的App,说“航空航天”和“红帮”是一家,“航空航天”是国家项目,会给大家发股权,股权会升值,只有注册“航空航天”,“红帮”里的收益才能提现到账。注册“航空航天”App后,需要充值至少200元才能激活账户,洪春兰又下载注册了“航空航天”App。
这时,迭代升级后的“航空航天”App的“盈利模式”已不止于充值返利和推荐奖励了,它还上线了一些看上去颇有来头的产品,如“能源开发”“石油贸易”“医疗健康”等,这些产品都被宣传为国家项目,售价在4800元到58800元之间,购买后也可返利。
但是,在使用“航空航天”App约两个月后,洪春兰发现,这个App又不能用了,她同样被告知是相关政府部门查得严,是被封控了,这时一款名叫“中国航天”的App又被推出,这款App是把“红帮”和“航空航天”两个App的数据转移过去,洪春兰就又下载注册了“中国航天”App。
“中国航天”App也需要她先花钱购买“提现通道”才能提现。只是,这款App推出没多久,“红帮”和“航空航天”两款App的数据还在转移过程中,东川经侦收网。
从“红杉”到“红帮”,再到“航空航天”,又到“中国航天”,这几款App不断关停与转移。这个传销组织之所以会如此频繁变换平台,在东川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杨兴连看来,这是操纵者有意为之。“当人头拉到一定规模,他们就以管控严为借口换一个平台,原App资金池中的钱可以因此保住。”杨兴连说。
为了获取推荐奖励,洪春兰也邀请了一些人下载注册这些App,成为其下线,这当中就有远在云南东川的廖东。
传销层级多达35层
廖东是东川警方侦破这一网络传销案的突破口。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2023年6月,有人向东川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杨天红报案称,他的母亲在往手机App里不断投钱,疑似传销。东川警方经过摸排,发现在东川区已有100多人参与了这一疑似传销活动,并且达到了层级超3级、成员超30人的立案标准,遂成立专案组侦查。
廖东被东川警方锁定。“廖东是基础,”杨天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东川的团队一开始就是指向他。”
东川警方侦查发现,这一传销平台按照邀请注册股东会员人数,分为多个等级:下线人数达5000人以上的为“大团队长”、下线人数在2000人至5000人的为“中团队长”、下线人数在500人至2000人的为“小团队长”、下线人数初步达到280人的为“新团队长”。
廖东成为洪春兰的下线后,发展下线也很积极,其在东川直接与间接发展的下线,有100多人。“他相当于是东川的‘团队长’了。”杨天红说。
东川警方一层一层往上追溯,理出了传销组织的主线。
2023年7月12日,警方收网,在云南、福建、安徽、广东、陕西等地抓获10余名涉嫌传销犯罪的骨干成员,分别是廖东、洪春兰以及陕西的陈美、安徽的任宽成以及受佣技术开发人员等。
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现场。本文供图/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
警方侦查发现,“红帮”等三个App是由境外人员雇佣境内技术人员开发的,自2023年3月开始运营,2023年6月,“红帮”“航空航天”App的数据被合并至“中国航天”App。其用户发展迅速,截至2023年7月12日,“红帮”“航空航天”“中国航天”全国注册用户总人数分别为40.12万、50.32万、56.68万,层级分别有35、34、30层。
之所以能在短期内发展出这么多用户、这么多层级,是因为根据App的规定,邀请他人加入可以获得邀请奖励,其中“红帮”“中国航天”平台是三代返利,一代返利16%,二代返利8%,三代返利3%;“航空航天”是两代返利,一代、二代分别返利20%、8%。
此外,这几个App发展迅速的另一个原因是,它们都是以虚假的宣传噱头诱惑参与者,对外宣称投资的是国家扶贫项目,项目可以帮助创业者成就梦想,打着“航天梦”等的名头,让参与者感觉有强大背景。
一个“大团队长”的经历
西安人陈美是本案查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大团队长”。她是安徽六安人任宽成的上线,而任又是洪春兰的上线。
陈美生于1972年,曾在西安开过饭店和宾馆,2021年之后开始做一款保健品的代理。据陈美交代,她是在2022年八九月份在一个社交媒体群里看到有人推广“红杉”App,自己就下载注册了,还用丈夫、女儿、儿子的手机号码注册,她又积极邀请了12个网友加入,只是App用了约一个月就停了。
2023年4月前后,陈美看到有人推广“红帮”“航空航天”App,就又用自己与家人的手机号码注册。陈美交代说,虽然她是用家人的号码来注册,但使用者都是她。这次,她又邀请了18人加入注册。到了2023年5月中旬,“红帮”“航空航天”App提不了现,邀请她加入的网友告诉她App正在升级,暂停使用。当年6月17日,“中国航天”App出现,她又注册了。
陈美是在这个传销活动中真正赚到了钱的参与者。
据陈美交代,陈美及其家人购买的“航空航天”App股权曾先后两次被回购,第一次被回购约1800股,卖了9万多元,第二次被回购约5600股,卖了80多万元。据陈美交代,她在“航空航天”App的收益有100多万元,加上另外几款App的获利,她的获利共约450万元。
获利除购买产品、股权收益外,还有不断发展下线拿取的佣金。据陈美交代,推荐人员加入可以形成层级关系,有会员、小团队长、中团队长、大团队长等几个层级,大团队长之上是项目方。陈美本人属于大团队长,而且她发展的下线有多人都达到了大团队长级别。
据陈美交代,她在“航空航天”App上“直推”(第一代)了18人,“间推”(第二代)了1000多人,她还用家人的账号发展过下线;在“红帮”App,她“直推”12人,“间推”了600多人。
归案
警方侦查发现,这三个App是疑似境外人员在网上与一个名叫赖沛忠的广东人联系,给赖支付开发传销软件的费用,赖又找到了技术开发人员龙海辉,龙海辉则找了同公司下属林浩明,龙海辉伙同林浩明分别在2023年1月、2023年2月、2023年6月开发了“航空航天”“红帮”(红杉)、“中国航天”三个App,龙、林二人还负责这几个App的后期维护。
赖沛忠生于1986年,案发时是广东珠海市一家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归案后,其供述了参与开发这三个传销App的来龙去脉。
2022年六七月份,一个QQ昵称为“一叶知秋”的人联系他,问他能不能帮忙开发网站,赖答应了,同时联系没有见过面但是曾经给他的公司负责技术维护的龙海辉,龙海辉当时在福州一家科技公司做技术工作,赖告诉龙,有人要开发网站,问他接不接这个业务,龙说能赚钱就接。
后来,“一叶知秋”按照赖的公司地址给他快递了一部苹果手机,手机上已经安装好了一款聊天软件,后来赖就通过这个软件和“一叶知秋”联系。通过这个聊天软件,赖和“一叶知秋”谈好了开发软件的功能和价格。“一叶知秋”还快递了一部安卓手机给赖,这个手机也已安装好了聊天软件,他后来和龙海辉联系,就是使用这部手机。
赖沛忠说,开发这三个App,他共拿了约73万元,其中支付给龙海辉约40万元。
目前,龙海辉、林浩明也都归案。至于和赖沛忠网上联系的“一叶知秋”则尚未归案,警方经深入研判发现,“一叶知秋”的使用者藏匿于境外。有关追逃追赃工作正在进行。
(文中廖东、洪春兰、陈美、任宽成、赖沛忠、龙海辉、林浩明为化名)
发于2024.12.23总第1169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杂志标题:一宗以国家项目为名的网络传销案
记者:刘向南
编辑:徐天
原始股东与股东的区别
现实中要对所谓的“致富秘笈”“投资捷径”多打一个问号。图/IC photo
投入100元每天就会有15元的返利,并且购买的是国家扶贫项目原始股权,还以“航天梦”等为噱头……就是这样一个漏洞百出的传销骗局,却让不少人上了当。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日前,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侦办的一宗涉全国多省市网络传销案,堪称聚合当前网络传销的典型特征:通过App来发展下线,涉案人员彼此之间甚至没见过面;以“返利”等小恩小惠为诱饵,吸引下线;以管控严为借口多次更换App,锁住骗来的“资金”;多次打着“航天”“扶贫”等旗号,试图装点出某种“权威性”,用于诓骗他人等。
通过这些伎俩,这个传销组织确实发展迅速。截至侦破时,仅在昆明市东川区就有100多人参与了这一活动,层级多达35层。最后,警方在云南、福建、安徽、广东、陕西等地抓获10余名涉嫌传销犯罪的骨干成员。
这个传销组织虽然覆灭了,但留下的教训可谓深刻。从报道可以看出,一些“骨干成员”原本就是农民、保险代理等,只不过在利益诱惑下,不仅自己投资、也开始发展下线,一步步越陷越深,最终沦为嫌疑犯,也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这起案件有相当的代表性,其属于典型的网络传销。而网络传销近些年呈现上升趋势。前不久最高检曾表示,近年来,随着依法惩治传销犯罪力度不断加大,一些犯罪分子为躲避监管打击,将传销由线下转移至线上;相较于传统传销,网络传销不受时空限制,传播更灵活、活动更隐蔽、资金转移更方便,更易给群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传销案件都打着“国家项目”“政府支持”旗号,谎称项目有“国家”“政府”“央企”等背景,用于骗取受害者信任。
在公开的案例中,甚至有不法分子假冒“国家乡村振兴局副主任”身份,宣称与地方政府合作,通过在多地召开项目发布会、邀请影视明星站台等方式,推广传销网络平台。
虽说传销活动的手法令人眼花缭乱,但万变不离其宗,不过是利用了人性的弱点和认知的盲区——贪小便宜,对包装出来的信息缺乏甄别能力。
同样,这也为人们识别、远离传销提供了基本思路:不要相信任何“天上掉馅饼”的故事。现实中,只要对所谓的“致富秘笈”“投资捷径”多打一个问号,对各种眼花缭乱的说辞多一分警惕,注重信息核查,大多数传销的把戏其实都足以被戳穿。
目前,相关部门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在不断发力。2024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4627人。这个数字本身,也体现了相关部门对网络传销的严厉态度。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网络传销也呈现了境内外相勾连的趋势,这给“斩草除根”制造了相当大的障碍。比如,前面提到的“航天梦”案例中,虽然境内的骨干成员相继落网,但委托开发相关App的犯罪嫌疑人却因为藏匿境外尚未归案,有关追逃追赃工作仍在进行。也即,这起案件的全链条追责,至今尚未完全实现。
从这个层面看,现今的网络传销和电信诈骗类似,都存在犯罪分子在境外遥控指挥的身影。因此,对网络传销的打击,除了常态化执法,也应当着重加强国际间的执法联动,对犯罪分子形成全方位围堵,彻底铲除网络传销的土壤,方能更好地保障民众的财产安全。
撰稿 / 柳早(媒体人)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赵琳
原始股东上市后多久可以减持
鲁法案例【2024】712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简介
原告武某和被告甲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甲公司向武某支付劳务款45万元。判决生效之后,甲公司始终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武某无奈向槐荫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因甲公司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随后,武某又向法院提出申请追加甲公司唯一的股东乙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然而在审理过程中,甲公司又进行了一系列的操作。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刘志林
槐荫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在法院执行程序中,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和股东的责任承担一直是复杂的法律问题,容易出现股东和公司资产混同情况。哪些是公司的钱?哪些是公司的债务?哪些是股东的钱?股东的责任有哪些?这些都是公司债务执行中的关键问题。
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资产是否混同,是执行异议案件审查的焦点,那么,一人公司的原股东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再承担公司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未尽到完全出资义务、为逃避债务而转让股权或股权转让协议中有特别的约定,原股东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股东如何证明其与公司财产不被混同?一是提交载有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是证明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独立的重要证据;二是如果没有审计报告,也应提供完整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独立的会计部门存在的证据;三是展示有专门的公司账户、规范的会计账簿以及财务会计的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发票和银行账户明细等。
对于公司治理和股东的责任,要注意以下行为:比如股东不能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再比如长期混用股东账户关联公司账户,或混用公章、多次使用股东或关联公司账户代收款且这些资金出入无法在审计报告中获得合理说明,又比如提交的审计报告,没有辅以原始记账凭证或银行明细作为佐证。以上这些行为,都容易被认定为财产混同。
来源:济南中院 编辑:石慧
被执行人借用案外人账户收款,法院能冻结收款账户吗?
原始股东解禁期限规定
【参阅案例】原告蔡某某与被告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
【关键词】股东 总经理 劳动报酬
【基本案情】原告蔡某某在2012年10月29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曾为被告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股东会聘任)、股东,截止2020年4月29日,原告蔡某某不再在被告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且股权已全部转让李某,李某为被告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股东。被告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出具了:2014年额度为18979.28元个人结算单,2015年额度为50960.73元个人结算单,2016年额度为37956.21元个人结算单(以上均由被告公司在2021年6月29日盖章、2023年8月11日由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字),2021年6月29日出具了2017年-2020年个人工资结算单共计95774.3元,由被告公司盖章、李某签字,2021年1月1日原告从被告公司离职。
【裁判结果】被告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蔡某某给付203488.52元劳动报酬;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收到判决书后上诉至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现已生效。
【裁判要旨】劳动者具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本案中,原告虽曾为被告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但其在公司还担任总经理职务,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公司的章程中没有股东、法定代表人等不得担任公司职务的约定,法律亦无相关规定,原告在被告公司就职期间理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未缴纳社保等不构成拒付劳动报酬的条件,被告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结算单中详细记录了原告工资的年份、组成,应当系被告陕西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本案中,原告诉求仅为支付劳动报酬,不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应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处理。被告共拖欠原告2014年-2020年工资共计203670.52元,原告现在主张203488.52元应予以支持,被告应当支付给原告。关于原告主张的资金占用费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来源:富平法院
作者:吴楠、朱成庆
编辑:许沥心
责编:严江珂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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