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被宣告死亡,且无人代替其还钱,债权人可以要求处分抵押房产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喻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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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楼上的邵伯伯出轨被妻子张某发现,邵伯伯自知与张某无法再继续生活下去,便答应了妻子的要求,与她协议离婚。因邵伯伯属于过错方,他自愿支付30万元作为赔偿。但邵伯伯并没有那么多现金,只好将房屋抵押给朋友季某,向季某借款30万元给了张某。后来邵伯伯到外地做生意,想尽快还完欠款,谁知邵伯伯离开后四五年都没有音讯。因邵伯伯没有亲人,他所在的居民委员会便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季某听到这个消息后,想要索要欠款,但早已不知该找谁讨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季某可以要求处分邵伯伯抵押给他的房产吗?

律师答疑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在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抵押权人为实现自己的债权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抵押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但是又无人代替他履行到期债务,或抵押人的合法继承、受遗赠人拒绝替其履行到期债务的,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已经没有人能够偿还债权人的债权,如果不允许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产,那么抵押权的债权便不能实现,其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为保证抵押权人合法权益,法律作出了上述规定。因此,在您咨询的案例中,邵某将房屋抵押给季某后,因失踪多年被宣告死亡,而邵某没有亲人,无人代替他履行到期债权,此时,季某的债权到期后明显无法实现,因此,其可以要求处分邵某抵押给他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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