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中国的不孕不育率在逐年攀升;据说,许多家庭盼望二胎但却能力不足;还有那些中年失独的家庭,生活的“空洞”迫切需要孩子来填补,但是年龄却不再允许。也许你会说,走投无路了,代孕不失为一种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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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子不能,铤而走险找代孕
就像我审理的一起案件。小李和小王结婚多年,穷尽了一切合法手段——吃药、打针、尝试人工生殖技术进行取卵受孕,历经“千辛万苦”,还是没有办法顺利生育。于是,他们选择了代孕。
当你共情了小李与小王的失去与悲伤,也许你会为这个个案的代孕寻找到些许正当性。哪怕我国早已明确禁止代孕。
代孕,其实不仅仅是一个人或一个小家庭私人的事情,它触及着整个社会婚姻家庭的秩序、女性的基本尊严、社会的伦理道德等,而这些恰恰都是人类社会之基本问题。它犹如潘多拉的魔盒,万不可轻易打开。
后来,小李和小王利用小李的精子和他人的卵子,成功代孕生育一对双胞胎,但是生活却没有走向幸福美满。对,他们的婚姻遭遇了危机,两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了激烈矛盾。生活往往就是这么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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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父亲起诉,否认母亲身份
再后来,小李明明知道双胞胎与他们的“妈妈”小王没有任何基因联系,在两个成人离婚未果的情况下,信心满满地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妈妈”小王与双胞胎不存在亲子关系。
他与小王明明共同选择代孕,可见,他对双胞胎与二人之间的血缘联系完全明知并认可。他对孩子是否亲生这一事实可能具有的人格利益已成定局,又岂容他事后反悔、违反诚信?那么,他又为何如此坚持在本案中的主张呢?原来,他认为小王作风不良,不适合做孩子的母亲,由小王抚养、照顾双胞胎可能对他们造成极其不好的影响。否定他们与小王的关系,就可以一劳永逸地将双方隔绝。
这样一些真能如愿钻到法律的空子,让代孕成为不可逆转之客观事实的当事人,事后却又如此任性企图任意决定孩子的归属。法律也许可以对所有从事、参与代孕的相关人员进行经济制裁甚至刑事处罚。可是,然后呢?那些因代孕而出生的孩子,却并不能因事后的制裁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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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裁定,驳回起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他是自然降生,还是藉由技术而来。我们能够共情成年人的悲喜,面对代孕的新生命,我们也该有足够的敬重与悲悯!
这个案件涉及代孕所生子女亲子关系的确认,这是代孕子女法律地位认定的首要问题。保护这些孩子,从尊重他们独立的生命开始。尊重生命,从正视他的身份认同需求开始。将自己代入新生命的角色,也许你就会体会用自己对权利的渴望来给成年人的权利划定该有的边界。
亲子关系不仅仅关涉父母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它还直接关涉代孕所生子女包括身份认同等人格利益在内的众多权利。后者更为重要却容易被忽略。如果你是那对双胞胎,你是否会问:为什么我的爸爸竭力否定我的妈妈?我因何而来,又是什么(商品还是人)?我到底有没有妈妈?
倾听这些声音,听到这些声音。你就会明白:代孕所生子女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绝不是成年人可以忽略孩子进而可以肆意妄为之地。娃已呱呱坠地,再想去否定他,也许你想都不该去想。小李并没有不通过本案诉讼就无法保护之利益,反而是本案的诉讼可能威胁着双胞胎未来对自身作为人的身份认同。
最终我们裁定驳回了起诉,因为人民法院拒绝为任何权利滥用及不适时的权利主张提供保护。代孕所生子女应当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这是我们法院在处理代孕所引发的民事案件时所始终秉承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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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衍只是起点,绝不是终点
无论是自然生殖还是那些已经违法代孕的父母,均需谨记:一个新的生命藉由你们的行为而产生,繁衍从来却只是起点而非终点。无论你们是否基于爱情、是否拥有婚姻,当爱不再、婚姻面临破碎,都不要轻易否认双方与这个新生命的联系,因为每一个生命都是为了幸福的存在,你可以给予的该是你的陪伴还有爱。
敬畏生命,对人的情感保持最基本的尊重和共鸣,是我们应当守住的人性底线。
来源: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