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搬迁政策要求有哪些,异地搬迁政策的好处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毛玲

异地搬迁政策要求有哪些,异地搬迁政策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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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搬迁政策什么时候结束

即日起,卢氏微扶贫微信公众号将再次持续刊发脱贫攻坚最新政策解析及办理流程,今天首先刊发“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敬请关注并转发详细内容。

(一)易地扶贫搬迁

采取集中安置的贫困户补助标准以房屋实体形式享受国家住房补助,原则上房屋建设、基础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费用人均不超过6万元;采取分散安置的贫困户房屋建设原则上每人3万元

对特困户,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按照有关社会保障政策可依托敬老院进行安置,也可由政府统筹统建实施“交钥匙”工程。

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原有住房及宅基地必须腾退复耕;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同步搬迁集中安置人均住房面积原则上参照易地扶贫搬迁执行。

全县“十三五”易地搬迁任务9277户33866人,其中2016年2306户9268人,2017年4423户16201人,2018年2548户8379人。全县所有搬迁安置点6月底全部主体建成,9月底全部搬迁入住。

(二)同步搬迁

同步搬迁对象的认定,以《卢氏县实施同步搬迁工作意见(试行)》制定之前的所在村户口簿登记人口为准。只要符合区域条件和个体条件、履行了识别程序、认定为同步搬迁户,均可享受每人2万元的同步搬迁补助政策。只要享受同步搬迁奖补政策的,原住房必须腾退并收缴宅基地证。腾退旧宅是享受同步搬迁政策的必要条件。无宅基地户不能识别为同步搬迁对象。对有宅基地证但无房户,只要符合条件,可认定为同步搬迁对象。采用货币化安置、集中建房安置两种安置方式。

)注意区分不同时期的扶贫搬迁政策

2014年政策

文件依据:《河南省2014年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意见》。(豫扶贫办【2014】14号)

搬迁对象:搬迁对象是居住在深石山区、黄河滩区的农村群众;生存条件恶劣、生活生产困难,难以就地脱贫致富的农村群众;受山地灾害严重威胁,急需避险搬迁的农村群众。

补助标准:搬迁户安置房建设资金以搬迁户自筹资金为主,省财政人均补助6000元。

面积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安置房面积限制,没有明确要求农户拆除旧房。

2015年政策

文件依据:《河南省“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在“三山”地区开展扶贫搬迁项目试点方案》。

补助标准:省财政人均补助600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差额补贴。卢氏县对于实施回购房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执行人均补贴1万元,提供户均6万元长期低息贷款(期限15年,年息1.2%)政策。(简称“6+1”政策)

不论享受2014年政策还是2015年政策,无论是档卡还是系统,均不能标注为“易地扶贫搬迁”,并且必须有规定格式的户说明。

本期编辑:关晓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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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搬迁政策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群众的后续帮扶力度,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林草局等12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六个方面明确了25项具体政策措施。

在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大型城镇安置区及配套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聚焦大型安置区配套教育、医疗设施等短板,在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在分配教育领域相关资金时,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

在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方面,明确了六条政策措施,分别是:开展就业帮扶,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健全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万人以上大型安置区开展专项帮扶,开展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东部地区职业院校面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招生计划投放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安置区周边聚集,将有条件的安置区纳入产业园体系,推动搬迁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搬迁群众通过创办网店、参与快递物流等方式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等机制作用,援建一批劳动密集型扶贫车间,在安置区因地制宜设置一批扶贫公益性岗位;广泛吸纳搬迁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在加强安置社区管理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支持地方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安置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安置社区治理机制;引导搬迁群众移风易俗,形成邻里和睦、守望相助、文明节俭的好风尚;鼓励参与东西扶贫协作的省市、高校和有关单位,对普通话普及率低、推普压力大的安置区给予帮扶。

在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有序推进旧房拆除和旧宅基地复垦整治、安置住房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各项工作;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支持搬迁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产业。

在加大工作投入力度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在安排相关民生领域专项转移支付时统筹加大对后续扶持任务重的省份倾斜,鼓励省级政府继续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和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动员组织中央企业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县后续扶持项目建设。

在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方面,明确了七条政策措施,分别是:继续保留各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和建设单位的行业监管;指导地方逐一制定万人以上超大型集中安置区巩固搬迁脱贫成果实施方案;研究起草2020年后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对后续扶持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后续扶持工作成效宣传力度;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实施督查激励措施。将后续扶持工作情况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贫困县退出评估重点内容。

《通知》是继2019年6月11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之后,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文件,为进一步凝聚各地区、各部门合力,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保障。

异地搬迁政策要求是什么

为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阐释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介绍阶段性工作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了《中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白皮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写,分为前言、正文、结束语三部分,力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会各界介绍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政策要点、主要任务、阶段性进展等情况。前言部分介绍了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出台的历史背景。正文部分共10节,重点阐述了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意义、坚持以脱贫目标统领搬迁安置全过程、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群众、科学合理选择安置方式、建设安全适用的住房、因户因人施策帮助搬迁群众稳定脱贫、实施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宅基地复垦、帮助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关注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定贫困群体的搬迁、创新资金筹措渠道与加强资金监管等。结束语在分析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挑战基础上,对今后一个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了展望。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2016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要求,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区、市)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2016和2017两年已顺利完成589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2018年将再实施约280万人的搬迁建设任务,“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将大部分落地实施。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定贫困群体,加大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扶持力度,不断提高搬迁质量和脱贫成效,不断增强搬迁群众光荣脱贫的内生动力,确保到2020年,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群众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稳定脱贫,确保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异地搬迁政策实行几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群众的后续帮扶力度,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林草局等12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六个方面明确了25项具体政策措施。

在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大型城镇安置区及配套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聚焦大型安置区配套教育、医疗设施等短板,在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在分配教育领域相关资金时,对搬迁任务重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

在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方面,明确了六条政策措施,分别是:开展就业帮扶,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健全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万人以上大型安置区开展专项帮扶,开展针对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东部地区职业院校面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招生计划投放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安置区周边聚集,将有条件的安置区纳入产业园体系,推动搬迁户与带贫主体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搬迁群众通过创办网店、参与快递物流等方式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等机制作用,援建一批劳动密集型扶贫车间,在安置区因地制宜设置一批扶贫公益性岗位;广泛吸纳搬迁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在加强安置社区管理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支持地方配套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安置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安置社区治理机制;引导搬迁群众移风易俗,形成邻里和睦、守望相助、文明节俭的好风尚;鼓励参与东西扶贫协作的省市、高校和有关单位,对普通话普及率低、推普压力大的安置区给予帮扶。

在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有序推进旧房拆除和旧宅基地复垦整治、安置住房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各项工作;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支持搬迁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产业。

在加大工作投入力度方面,明确了三条政策措施,分别是:在安排相关民生领域专项转移支付时统筹加大对后续扶持任务重的省份倾斜,鼓励省级政府继续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和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动员组织中央企业积极参与定点扶贫县后续扶持项目建设。

在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方面,明确了七条政策措施,分别是:继续保留各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和建设单位的行业监管;指导地方逐一制定万人以上超大型集中安置区巩固搬迁脱贫成果实施方案;研究起草2020年后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对后续扶持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大后续扶持工作成效宣传力度;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实施督查激励措施。将后续扶持工作情况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贫困县退出评估重点内容。

《通知》是继2019年6月11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之后,国家层面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文件,为进一步凝聚各地区、各部门合力,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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