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采购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购买太阳能组件,交付时间分别为2019年1季度、2季度,a公司已支付部分货款。合同签订后,因合同中存在部分笔误双方发生分歧。a公司后向某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函》,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为总金额20%违约金,并承担胜诉方律师费。
判决结果:一、被告b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a公司预付款并支付违约金。二、被告b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a公司聘请律师费。三、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反诉案件受理费,由b公司负担。
案件事实:2014年7月、8月,被告因承建的某项目工程建设急需电线、电缆,被告项目经理口头与原告达成一致,约定由原告向被告销售电线、电缆,并由原告供货至项目工地。原告依照双方口头约定自2014年8月开始向被告指定工地供货。2014年11月,被告方授权代表与原告签订《框架协议》,对原被告双方的供需关系进行确认,并对供货价格进行了确认。2015年3月,原被告双方针对双方供需关系补签《材料购销合同》,该合同对原告前期供货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被告期间及后续向原告购买货物以及所购货物的种类、型号规格、单价、数量、付款方式以及签收人等内容作了详细约定。自2014年8月至2015年7月期间,原告根据被告要求总共向被告提供货物,但被告收货后并未按照双方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至今尚有大量货款未向原告支付。期间,原告曾多次去电、去函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予以拖延,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其行为已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经营,侵害了原告方的合法权利。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剩余货款元,并支付原告自2015年10月起至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
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所欠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案件受理费减半)、诉讼保全费,由被告公司负担
虽然当时合同未对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做出明确约定,但为更好的维护我方事人的权益,从律师的专业角度积极向法院要求被告方承担资金占用利息,得到法院的支持。也更加全面完整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争取了我当事人权益的最大化。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报告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论文3000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与判案技巧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题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与答案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大纲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2022年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论文3000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