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了多余,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未成年收养的条件是怎样的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梁盈

孩子成了多余,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未成年收养的条件是怎样的?

基本案例

李翠英在外打工的时候,和男友未婚同居。怀孕后原本是打算结婚,可男友的母亲坚决不同意这门婚事,男友最终被迫离开了李翠英。而此时这李翠英腹中的胎儿已经有八个月,强行堕胎的话会有生命危险,所以李翠英只能无奈地生下了这个孩子,取名叫婷婷。为了不让自己的同事朋友知道自己未婚产子的事情,李翠英就委托自己的闺蜜,帮忙找个合适的人家来收养婷婷。

几天以后,闺蜜就带来了一个叫罗丹的女人。罗丹告诉李翠英,她与丈夫张强结婚十多年,一直都没能生下孩子,所以她想抱养一个。罗丹夫妇在老家经营着一家杂货铺,罗丹保证,她一定会对孩子视如己出。就这样,罗丹就把出生三天的婷婷抱走了。罗丹向当地派出所谎称,说婷婷是自己的孩子,而且她还为婷婷办理了户口登记手续。就这样,婷婷就以罗丹女儿的身份开始了她的生活。

罗丹抱养婷婷之后,为了让婷婷接受更好的教育,就在婷婷六岁的时候,罗丹和丈夫张强把老家村子里的杂货铺关了。带着婷婷到县城里边来上小学,罗丹跟丈夫在县城里边开了一个小饭店,生意还算不错。可没想到,好景不长。张强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根本就无心经营小饭店,生意一落千丈。不到一年的时间,非但饭店关了门,而且他还跟亲戚朋友借了很多的债务,每天上门要债的人是来了一拨又一拨,各种讨债声总是吓得年幼的婷婷惊恐不安,罗丹也整天提心吊胆。她劝说丈夫安心打工还债,可是张强却不思悔改,深陷赌博,不能自拔。而且他对于罗丹的劝说,总是报以拳脚,不堪忍受的罗丹,最终跟丈夫协议离婚,婷婷由罗丹抚养。

为了能够迅速离婚,罗丹还同意对之前所有的债务承担百分之五十。离婚以后的罗丹,一边照顾着婷婷,一边打工挣钱还债,这母女俩的日子过得很艰难。罗丹觉得,自己在县城打工挣钱少,还债遥遥无期,不如去大城市,多碰碰挣钱的机会。但带着婷婷实在是不方便,于是想着能否把婷婷交给她的亲生母亲代养一两年。

当李翠英看到已经长大的婷婷,或许是对孩子的怜悯,她稍有迟疑之后便同意了罗丹的请求。不光是李翠英对于婷婷的亏欠,其实她还另有原因。李翠英隐瞒自己曾经未婚生子的事与现在的丈夫周建斌恋爱结婚,并且在之后生下了一个儿子。半年前的时候,丈夫所在的单位接到了一个国外的建筑大单,作为技术骨干的丈夫周建斌,就被派往了国外工作为期两年。

就这样,李翠英将婷婷给留了下来,正好弥补一下自己对婷婷那一份缺失的母爱。可是丈夫周建斌公司所承建的建筑项目提前完工了,就在李翠英抚养婷婷半年以后,丈夫就提前回国了。回国以后,丈夫对于婷婷的存在很是诧异。李翠英当时解释说,是因为朋友一时有事,所以帮忙照顾孩子几天。因为担心事发,李翠英便打电话给罗丹,希望罗丹能够提前把婷婷接走。可是罗丹却总是推说她现在刚刚找到工作,等稳定下来再来接婷婷。

一晃半个月过去了,婷婷一直没有被接走,这让周建斌起了疑心,他总觉得妻子李翠英对自己有事隐瞒。直到有一次,周建斌提前下班。刚进门就听到房间里,李翠英在跟罗丹打电话,听到了李翠英说婷婷是她的亲生女儿,出生没几天就让罗丹收养了。周建斌听完之后就推开了房门,质问妻子究竟是怎么回事。惊慌失措的李翠英只好将自己的过去和婷婷的身世告诉了丈夫,对于李翠英的隐瞒,周建斌愤怒不已,但是想着自己年幼的儿子,周建斌沉默许久,最后对李翠英说现在就把婷婷接走,过去的事情他既往不咎,不然的话就让李翠英带着婷婷过,他们离婚。

一连好几个月过去了,罗丹非但没有把婷婷接走,而且还欠下了好几个月的生活费。李翠英觉得罗丹这是摆明不想再要婷婷了,为了不让自的家庭破裂,无计可施的李翠英直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她要求罗丹把孩子带走,并付清已经拖欠的抚养费。

振豫说法

送养了十年的孩子,养母能反悔吗?生母告养母,法院该如何处理?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要讲的法律点:

未成年人被收养条件

《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李翠英当年仅仅是因为未婚生子的原因,就把孩子送给他人抚养的做法,不符合我们刚刚所讲的法律规定,李翠英是无权送养的,所以就算过了十年,依然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所以生母李翠英,不能要求罗丹把孩子婷婷给接走继续抚养,更没权向罗丹索要这孩子的抚养费。

判决结果

法庭之上,罗丹向法庭讲述,说她自己已经债务缠身自顾不暇,已经没有能力再抚养孩子,她希望婷婷能够继续由她的生母继续抚养。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实际情况,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李翠英的起诉,而且法院还发出了司法建议,要求相关部门把孩子婷婷的亲属关系、户籍信息等予以纠正,要还原婷婷的真实身份。

收到判决以后,在法官劝解下李翠英这才恍然大悟,抚育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容逃避。李翠英的丈夫周建斌看到痛哭流涕的妻子,他理解了妻子当初的无奈,最终他选择了原谅,接受了孩子婷婷。他们夫妻两人将共同抚养孩子。

最后再说点

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到老。这不仅仅指的是血脉亲情,也包括收养关系。未成年人的收养关系涉及到生父母和养父母之间的法律责任,但更多的是关乎孩子的健康成长。新出台的民法典,把最有利于被抚养人原则作为收养制度最基本的原则,这正符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我国宪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孩子需要亲情的陪伴,父母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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