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是什么意思数学,人的定义是什么意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任梦佳

定义是什么意思数学,人的定义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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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是什么意思和含义

注意:下面所有的程序书写都要将输入法调整成英文,包括使用的所有符号都必须是英文的,否则容易出错。汉语输入在需要的时候再切换回来。

人们的大脑每天会接触到很多信息,有些信息很重要,大家会选择记忆下来或用其它形式保存它。但是,一天之内大脑接收到的大部分信息,会被遗忘,例如今天早上在路上你见到过的几个临界商铺,你还记得他们的名字吗?

这也就是说,大脑内像有一间临时储存记忆的房子,对于不被重视的信息,会随着时间而遗忘。在Python中,也有一个信息暂时的存储器,它就是变量。

变量就像是一个容器,可以存储我们需要的信息,再提供给我们使用。

在程序中,将一些信息赋值给某个变量,也就是这个变量代表了这些信息。

1. 什么可以作为变量使用

a-数字,字母,下划线。

b-数字不能开头。

c-不能是Python官方已经使用的关键字,如print。

a=1print(a)a1=2print(a1)abc=3print(abc)happy=4print(happy)happyday=5 print(happyday)王=6print(王)李飞=7print(李飞)

输出内容为:

1234567

2. 什么可以赋值给变量

数字,字母,单词,汉字,符号,空格,都可以赋值给变量。另外编译器兼容的一些图形也可以赋值给变量,例如手机端编译器可以将输入法里的表情赋值给变量。

除了数字之外,其它内容赋值时,都需要加单引号。

a=7print(7)b='x'print('x')c='now'print(c)d='未来'print(d)e='@'print(e)f='   'print(f)g=7h=10i=g+hprint(i)

输出内容为:

7xnow未来@(空格)17

3. 为什么运行结果会提示某些量未定义

如果你直接进行如下操作

z=china    #注意,china没有加引号print(fly)   #注意,fly没有预先作为变量被赋值,也没有加引号

输出内容将会是:

NameError: name 'china' is not definedNameError: name 'fly' is not defined

这里提示的意思是‘china’和‘fly’未定义,什么意思呐?

对于z=china,没有加引号,格式不正确,程序无法识别和运行你写的内容,所以它就当作china本身不存在,或者说是未定义。

对于print(fly)也一样。

从另一个方面来理解,任何一个信息,只要在计算机上能显示,计算机本身就承认这个信息的存在,并且在电脑内存中分配给它一个位置,并且我们可以查询到这个位置。

而程序做的事,就是将这个信息打印出来给我们看,但是这个信息的格式必须是正确的。例如,python里用print语句打印汉字要加引号,除非这个汉字本身已经被用作了变量。当然我们也可以查询到打印出来的信息在计算机中的位置。

请看下面的示例:

a=3id(a)print(id(a))a=4id(a)print(id(a))# 不同的值,赋值给a,其位置也不一样# 因为a只是一个变量,它先后代表了两个信息id('刘若英')print(id('刘若英'))id('shool')print(id('shool'))# 没有预先定义或打印过的变量# 也可以查询到在计算机中的位置信息# 因为计算机会分配给出现的信息一个存储地址

当然,查询某个信息的id地址,在编译器交互式运行界面里操作更加简单,具体内容请看同期公众号里发出的相关教学视频的文章。

另外,电脑端软件的交互式界面文件可以被保存下来,下次继续观看使用,但是手机端不可以。


题目练习

请打印出下列内容:

将2,4,8 赋值给 a,b,c 三个变量,用变量进行四则混合运算,将结果赋值给另外一个变量,并打印。加(+)减(-) 乘(*)除(/)。


习题答案

本节课答案见下一期课程。

上一节课的答案公布:

print('3+4=7') print('我叫Mike,今年11岁了,上七年级。')print('''*****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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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定义是什么意思

贵州大学政治学概论考试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

政治:

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出现的一种特殊的历史现象。

第一节、政治学的研究对象:

政治学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领域,是研究政治现象产生的原因、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

一、政治的含义:

最初的含义是指城邦,既城市国家。这个概念有不同的解释。

2种:一种是历史上剥削阶级思想家以及当代西方政治学家的解释;另一种是马克思主义的解释(本书展开的)。

1、用道德的观点解释政治:

我国儒家思想,如孔子:“政者。正也。子帅以政,孰敢不正?”正道:也就是符合礼仪的道德。

希腊的思想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也把政治与伦理混在一起;近代德国的康德、黑格尔也一样。

柏拉图:研究政治思变源头“理想国”。

亚里士多德:为西方政治学开山鼻祖,用道德的观点归纳政治。

2、认为政治是一种法律现象,将政治说成是立法和执法的过程;(法律论)

3、将政治视为争夺权利以及施展谋略和玩弄权术的活动。

韩非子(法家观点):“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意大利马基雅维里的观点:政治就是人与人之间争夺权利的斗争。君主必须要像狮子一般凶猛、像狐狸一样的狡猾。他主张政治就是用力量来统治人,用权术来欺骗人。政治活动特征:必须要不择手段,残酷、欺骗、背信弃义、不讲情面等等,马基雅维里完全摆脱了伦理学对政治的限制。德国首相埤斯麦和美国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也持同样观点。

4、将政治看作是“管理众人之事”即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

观点: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就是政治。

5、把政治解释为围绕着政府制定和执行政策而进行的活动,是一种实现“社会价值的权威分配的活动”分配论。

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的“权威性价值分配说”。政治是“为社会做出和执行权威分配(具有约束力的决策)的行为或相互交往。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特征:

1、 政治的根源是经济,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关系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关系来决定的。政治的性质由经济基础的性质所决定。

2、 政治的实质是阶级关系。

3、 政治的核心是政治权力,政治是权力(政权),核心是政权。

4、 政治活动是科学,艺术。

#*#政治的概念:

政治是以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以政治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

政治现象的范围:

1、 政治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时产生,并且到一定历史阶段而消亡的。

2、 界定政治现象与非政治现象的标准:

A、 在有阶级的社会里,凡是阶级关系、阶级斗争以及与此直接间接相联系的关系都属于政治关系。

B、 凡是通过政权所要解决的具有全局性的问题都属于政治现象。

二、政治学的研究对象:

#*#政治活动的核心是国家政权问题。

#*#政治学应抓住政治中最本质、最主要、最根本的问题,即国家政权问题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

#*#对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应作这样的表述:即以公共权力为中心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政治思想、政治文化和政治行为及其发展规律,都是政治学的研究对象。

四、政治学与其相关学科的关系:

基本理论方面,政治学与哲学、经济学、法学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主要是与法学。

政治学与法学虽然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各自的研究重点是有所不同的。

第二节、政治学的历史发展

一、中国古代政治学和西方政治学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社会实行的是君主专制的政体形式,是奴隶主阶级、封建阶级掌握政权的时代。产生的著名思想家:孔子、孟子、荀子、墨子、老子、庄子、韩非子等等。

孔孟代表儒家政治思想;老庄代表道家政治思想;韩非代表法家政治思想;儒、道、法三家。

儒家政治思想:

由孔丘所创立、孟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汉代以后又屡加改造的儒家政治思想,是我国政治思想史上也许最大的学派,长期占据着统治地位。 儒家的主要典籍是《论语》和《孟子》两书 。A、“为国以礼”(《论语.先进》)的政治原则,这就是所谓的“礼治”。B、“为政以德”(《论语.为政》)的治国之道,即所谓的“德治”思想。

法家政治思想:是与儒家相对立的主要流派:

韩非子他反对儒家的“礼治”和“王道”,主张“法治”和“霸道”。他把慎到的“势”、商鞅的“法”、审不害的“术”融为一体,秦始皇正是利用法家的政治学说完成了秦朝的统一大业。

道家政治思想:

儒家与法家的治国思想虽然各自持着“德治”和“法治”以及“王道”和“霸道”两种治国原则;是积极的。老子和庄子的政治思想则与此相反,老子的“无为而治“,就是要求国家尽可能不去干扰人们的社会生活。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治国思想,一直被历代统治者作为一种补充性手段。

儒、法、道三家的治平之学各有特点、互相对立、互相渗透,有互补作用。

西方政治学的发展脉络:

(一)、萌芽时期:

1、 西方的政治学最早发端与古希腊社会,代表人物:柏拉图,代表作《理想国》;

2、 另一代表人物: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不同,是西方社会第一个试图将政治问题与伦理问题加以区别的思想家。他认为伦理学研究是个人的善,政治学研究的群体的善; “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其代表作《政治学》被公认为是西方政治学的真正开山之作,他本人也由此而成为西方政治学的奠基者。;

3、 神学政治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奥古丁和托马斯.阿奎那,这两个人的政治思想虽然不尽相同,但其共同的特点都是从上帝意旨来解释一切,极力鼓吹人的原罪学说、神创等级理论和君权神授论,主张神权高于王权,世俗王权必须服从于教权。

(二)、形成和发展:

文艺复兴直至19世纪末期,西方社会的政治思想基本上是沿着两条线索发展的:一条是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学说的形成和发展;另一条是近代无产阶级政治学说的形成和发展。

1、 15世纪至16世纪,是西方近代政治学的形成时期。A、马基雅维里被马克思称为新时代第一个政治思想家,他就人性和权利之间关系做了大量的论述。B、同时代的政治思想家布丹,他认为主权是一种绝对的权力,它至高无上,不受法律约束,不可分割,不可转让;主权是国家固有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属性,是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主要特征;国家只有通过主权才能达到真正的稳定和统一。C、以莫尔《乌托邦》和康伯内《太阳城》为代表的早期空想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却远远地超出了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这种发封建专制和争取政治平等的范围。

2、 17世纪至18世纪,是西方近代政治学的繁荣阶段。资产阶级代表:荷兰的格老秀斯和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和洛克,法国的伏儿泰、孟德斯鸠和卢梭,美国的杰斐克、潘恩和汉密尔斯等。空想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家的典型代表:英国的温斯坦莱,法国的摩莱里、马布利和巴贝夫。

3、 18世纪未至19世纪未,是西方近代政治学的发展变革阶段。资产阶级的政治思想家于是逐渐抛弃了革命时期的批判精神,开始鼓吹自由主义和实证主义的政治学说,为资本主义的社会秩序进行辩护,自由主义代表人物:孔斯坦、边心。实证主义代表:孔德、斯宾塞企图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论证资本主义制度下阶级“合作”和社会“团结”的必然性,主张用“社会政体”来代替国家;用“社会团结”来调和阶级对立;无产阶级代表人物: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他们的政治学说也得到了很大发展。

(三)、成为专门学科:

1、这个时期的资产阶级政治学,已经完全从哲学和伦理学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拥有众多研究学者的专门学科。

2、西方政治学的发展先后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

A、 从19世纪未开始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主要以国家研究对象(称为国家学)。

B、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夜,从国家制度的研究转向政治权力的研究,代表人物:美国人哈罗德.拉斯韦尔。

C、 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以权力研究为主逐渐变为对公共政策的研究。

价值中立:

美国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权威戴维.伊斯顿在他对行为主义政治学进行全面反省时所说。

政治哲学代表:

“政治哲学”开始复兴。其中,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正文论》和诺齐克的《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两部著作,堪称政治哲学复兴的先声。

二、#*#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形成和发展

1、《共产党宣言》是无产阶级的第一政治纲领。它奠定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体系的基础。

A、《宣言》提出了国家是阶级组织的观点。

B、《宣言》明确指出了有文字记载以来,人类的历史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阶级斗争的核心是政权问题。

C、《宣言》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

D、《宣言》强调指出,无产阶级在政治上不是用共和制来代替君主制,不是简单地要求国家形式的改变,而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

E、《宣言》系统地阐述了无产阶级的政党学说。

《共产党宣言》所阐述的上述基本原理,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恩格斯撰写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列宁的《国家与革命》、斯大林的《论列宁主义基础》、毛泽东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经典著作以及《邓小平文选》。

第三节、政治学的研究方法:

一、政治学的研究方法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研究方法,是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一、它具体包括以下几项主要方法:

1、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 从具体到一般,再从一般到具体。

3、 理论联系实际。

4、 阶级分析。

5、 经济分析

二、比较常用的方法有:

1、 历史研究法。

2、 制度研究法。

3、 比较研究法。

4、 结构功能研究法。政治系统的主要功能有:利益表达、利益整合、政治沟通、法规制定、法规执行等。

二、学习和研究政治学的意义?

1、 有助于增强公民意识,提高政治文化水平。

2、 有助于借鉴和吸取外国政治的合理因素,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立和发展。

3、 有助于提高广大干部的管理才能,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管理的民主化。

#*#第二章:国家与阶级

第一节、国家的起源?

国家的起源问题是国家学说的一个基本问题,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一个基本问题。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于国家的研究两个观点:A、国家产生的时间问题: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B、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内部发展的结果。

一、原始氏族公社制度

原始氏族制度的主要特点?

1、 以血缘亲属关系为纽带联系社会成员是氏族制度的本质。

2、 氏族是实行原始民主制的全体氏族成员的共同的管理组织。

3、 在氏族内部,所有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都有互相帮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国家的产生及氏族组织的区别?

私有制和阶级的形成,是氏族制度解体和国家产生的社会根源。而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则是原始社会三次社会大分工的结果:

第一次, 是畜牧业与农业的分工。

第二次, 是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

第三次, 从社会分离出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交换的阶级---商人阶级。

什么是国家?

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保持在“秩序”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恩格斯的著名论断说明了三点;

1、 国家是个历史现象,它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既不代表剥削阶级,又不代表无产阶级,它是高出一切阶级,调和各阶级利益的力量。国家是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为了使这些对立面,才需要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

3、 国家的作用是缓和冲突。

国家的产生形式: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一切国家产生的普遍规律。但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不同的形式。这就形成了国家产生形式的多样性,有3种。

1、 雅典国家的产生形式。

2、 罗马国家的产生形式。为争得平等权利,进行了尖锐的斗争。

3、 德意志国家的产生形式。征服直接结果。

国家和氏族组织的根本区别:

1、 国家按地区划分居民;氏族组织按血缘关系划分。

2、 公共权力的设立。

三、剥削阶级思想家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

1、 神权论,亦称君权神授论。

2、 契约论,人们相互之间或人民同统治者相互订立契约的结果,即国家是共同协议的产物。契约论者都主张不能长久地停留国家以前的那种自然状态下,为了保障财产和安全,要以人定的关系来代替自然的关系,人们就相互订立一种契约,成为国家。国家是人类理性的创造,是人们自觉结合的产物。

3、 暴力论,暴力论认为,国家起源于掠夺和征服,是人对人使用暴力的结果,代表:杜林和巩普洛维赤。

第二节、国家的本质和职能:

本质---就是核心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定义:

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机器。…..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一个阶级的机器。3个具体含义:

A、 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

B、 国家是阶级统治。所谓国家的本质,就是指国家是哪个阶级的政权,或称哪个阶级的专政。国家的实质是阶级专政。国家作为产生于社会由自居于社会之上的一种力量,在表面上所采取的不是阶级组织的形式,而是一种共同体的形式。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依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建立起来的。国家的本质就是政权的阶级性质,就是指那个阶级的统治。在剥削阶级社会,任何一个阶级的统治权,都是先由经济统治权产生的,经济决定政治。一个阶级的经济统治之所以要靠政治统治的力量有着自己的特点,首先,政治统治是统治阶级的联合力量,是统治阶级共同的集体的意志和力量的表现。

C、 国家是个机器。

二、国家权力:

国家权力(亦称政治权力[指狭义的]、公共权力)是指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作为社会整体的代表,以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权力。

国家权力与社会分离的具体表现有三方面:

1、 管理者的常任化和管理机构的专门化,也就是形成了行使这种权力的专门人—官吏和各种形式的专门机构—国家机关;

2、 职业性的常备军的建立,有组织暴力之所以需要。

3、 赋税制度的确立。

国家权力机关作为公共权力是以完成一定公共职能为前提的,马克思认为,国家权力并非纯粹的为满足公共需要建立的,实际上,它是阶级权力通过一定形式上升为国家权力的结果。国家权力所表达的国家意志其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国家权力特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强制力的垄断性。

2、 普遍的约束力。

3、 主权性。主权是国家权力的主要属性,也是一个独立国家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在国家内部(内),主权是指至高无上的权力,即在社会各种类型的权力中,国家权力的效用最高;在国际(外)关系中,主权是指一个国家的权力的独立性 ,即一个国家具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

国家定义的三层意思:

1、 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组织。

2、 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阶级专政。

3、 国家是个实体物,是个机器、工具。

国家三要素:

主权、领土、居民。

三、国家的基本职能

国家的两种基本职能:(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具有)

1、 内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实行社会控制,以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2、 外部职能的主要任务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国家的内部职能与外部职能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二者自己、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辨证统一关系。

内部职能分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政治职能即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是国家运用暴力、法制等特殊的强制力,管理职能,国家的政治职能是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社会职能即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职能。

第三节、国家的消亡

国家消亡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科学社会注意理论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国家消灭的历史必然性:

国家是阶级出现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当生产力高度发展之后,随着阶级的消亡,国家也必然随之消亡。

马克思主义者与机会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有着原则上的分歧,机会注主义者不赞成无产阶级用革命手段夺取政权,怀疑政权的革命作用把国家消亡理解为取消革命、否认革命。

“自行消亡”的国家只能是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任何剥削者类型的国家。

二、国家消亡的条件和途径

国家消亡的条件?

首先就是要消灭阶级,还是共产主义社会。阶级对立和阶级差别的完全消灭,是国家消亡的政治条件;旧社会分工和脑力劳动同体力劳动差别的消除,是国家消亡的社会条件;全体人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是国家消亡的精神条件;在全世界消灭一切剥削制度,使全人类获得解放,是国家消亡的国际条件;而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国家消亡的根本条件。

第三章:国家的历史类型及其更替

第一节、国家的历史类型

一、国家历史类型的含义

外部特征:

正常:君主国、贵族国、民主国。

变态:专制国、寡头国、暴民国。


以上是亚里士多德关于国家的分类对以后的西方学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历史类型的理论,从国家的本质出发,科学地阐明了国家的分类问题。所谓国家的历史类型,是按国家本质对国家进行的历史分类,是对各式各样的国家的具体形态的共性进行的分析和概括。

第二节、国家历史类型的更替

国家历史类型的更替如图所示:

国家的本质

无厂阶级专政

资产阶级专政

地主政权

奴隶专政的工具

国家的属性

广大劳动人民、工人阶级

资产、无产阶级

地主、农民

奴隶主、奴隶阶级

阶级构成

社会主义国家

资本主义国家

封建制国家

奴隶制国家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一、国家历史类型的更替规律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不仅科学地阐明了国家的分类问题,而且,也揭示了一种历史类型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就要被另外一种历史类型的国家所代替的客观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历史类型的更替规律,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决定的。社会制度的变革,包括国家历史类型的变革,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

规律?

当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同社会生产关系发生矛盾,从而要求对这种生产关系进行变革,在这一变革过程中,国家政权从旧有阶级转移到代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兴的阶级手中,旧的国家类型也就被新的国家类型所代替。

国家历史类型更替的一般规律,并不排除具体更替和发展过程中的特殊性。(如西藏直接从封建社会过度到社会主义)

二、国家类型的更替方式:

1、 基本方式和途径是政治革命。

2、 政治改良是社会政治变化的另外一种方式。

他们两者之间的区别:

1、 革命表示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转移到另一个阶级手中。

2、 革命的发生不是偶然性的。

3、 由于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的政权问题,在革命阶级推翻旧的国家政权的过程中必然要遭到既的统治阶级的激烈反抗。

社会主义国家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国家,在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之后,国家存在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逐渐消失,社会主义国家就逐步自行消亡。社会主义国家不是被更替,而是以自行消亡的方式退出历史舞台。

第三节、国家的历史类型概述

一、奴隶制国家:

1、 是人类历史上出现的第一个剥削阶级专政的国家。

2、 它是建立在奴隶占有制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奴隶占有制社会的这种阶级结构,就必然地形成奴隶阶级同奴隶主阶级的尖锐矛盾,自由贫民与奴隶主之间也存在着矛盾斗争。在这种经济基础和阶级结构上建立起来的奴隶制国家,是奴隶主阶级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压迫和剥削奴隶的政治组织,其实质是奴隶主阶级对努奴隶的专政。

3、 奴隶制国家的本质是通过内外部职能反映和体现的。

4、 内部职能:控制奴隶和自由贫民等广大被压迫群众。奴隶主阶级凭借国家的一系列暴力机关,采用极端残酷的手段,镇压奴隶的反抗,实行赤裸裸的暴力统治,这充分反映奴隶主的剥削形式。奴隶主阶级通过国家控制被压迫阶级的另一种方法,就是利用宗教作为精神武器,以麻痹奴隶和自由贫民对他们的反抗精神。

5、 外部职能:侵略他国领土或保卫本国领土以防别过侵略。

6、 奴隶制国家,由于各国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不同,生产资料占有制的方式不同和阶级力量对比关系不同,他们所采用的统治形式也各有不同。

二、封建制国家:

1、 本质而言,他们都是封建大土地占有阶级对广大农业劳动者进行剥削和压迫的工具。

2、 经济基础:是建立在封建制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不仅决定上层建筑的本质,也决定着形式。

3、 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的具体形式主要有四种:领土占有制、地主占有制、国家占有制和自耕农占有制。

4、 综上所述,在封建社会的四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中,真正占支配地位、并且对封建制国家起决定作用的,在西方是领主占有制,中国是地主占有制。

5、 西方和中国封建制国家的不同表现有三个方面:

A、 从国家结构,即中央政权和地方的关系来看,西方采取的是分封割决据制,而中国则采取了中央集权制。超经济强制的实施方式也有区别。

B、 从权力结构,即政治权力的排列组合形式来看,西方实行的是等级制,而中国则是官僚制。

C、 从政治文化即封建统治阶级控制人民思想的手段看,西方是直接利用宗教,而中国则是把一种适应地主阶级需要的思想宗教化。

三、资本主义国家:

1、 建立: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革命胜利后而建立的国家。

2、 本质: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政治统治,是资产阶级专政,是维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的工具。

3、 按其发展阶段划分,通常称为自由资本主义国家和垄断资本主义国家。

四、社会主义国家:

1、 由代表新的生产力的无产阶级根据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打碎旧的资本主义国家机器而建立起来的。

2、 社会主义国家是最高类型的国家,它的出现标志着人类历史的深刻变化,被剥削的劳动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国家也由维护人剥削人的制度的工具,变成了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建设没有剥削和压迫的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的工具。

3、 本质:是维护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对少数剥削者所实行的专政。

4、 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的国家。

5、 指导思想:以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为其思想特征。

第四章:资本主义国家

第一节、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

一、资本主义国家的产生:

资本主义国家作为以经济关系为基础的上层建筑,它的产生与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壮大直接相关。

资本主义国家究其实质就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的政治统治。

生产关系的扩展必需具备两个条件:按照资本的本性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需要,一是充足的货币集中于少数人手中;二是广阔的劳动力市场,二者缺一不可。“圈地”运动。

生产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1、 生产资料为资本家私人所有。

2、 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剩余价值。

3、 资本主义生产以雇佣劳动的方式进行,劳动力本身也是商品。

4、 资本主义生产以交换和货币关系作为自己存在的必要条件。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封建生产关系的区别:

它既有与封建生产关系相容的一面,又有与其冲突的一面。

相容:

集中表现在它们都是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为所有制形式。

不相容:

主要体现为,首先,封建的生产关系是以劳动者对于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为基本特征的,劳动者并没有出卖自身的自由,而资本主义生产以雇佣劳动为基本方式。其次,封建生产关系下的生产以使用价值的生产目的,以自给自足的生产为限度;而资本主义生产以追求剩余价值为自己生产的目的,因而其生产具有无限扩展的需求,最后,封建的生产关系是建立在暴力和政治权力超经济强制因素基础上,建立在社会身份等级制基础上的。

资产阶级革命:

在16—19世纪,主要有三种类型,分别以英国、法国和德国为典型代表,根本特点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的妥协及其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法国资本主义社会划分为三个等级:

特权等级:第一等的贵族,第二等的僧侣。

第三等级:资产阶级、农民、城市贫民和工人在内的广大人民构成。

二、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

1、 资本主义国家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经济基础。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内容是资本家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并剥削雇佣劳动,权力基础、实际运行和发展。

A、 结果:使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上升为政治统治阶级,成为资本主义国家政治权力的主体。使资本主义国家有能力建立和维持一整套军事和暴力压迫机器,豢(huan患)养庞大的官僚队伍,保证国家政治体系的运行。使资本主义国家具有了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力量优势,使其能够镇压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反抗,维持资本主义的政治秩序。

B、 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和剥削雇佣老师关系,决定了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价值取向和运行规则。

C、 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的资本私人所有和剥削雇佣劳动关系,决定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变化和发展。

2、 资本主义国家以维护和服务于整个资产阶级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目标。(阶级本质)

A、 这一本质特征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设计和运行、国家职能繁荣规定和履行、国家政策方针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有着具体的体现。

B、 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也完全是按照资产阶级的本质特点和整体利益要求构建和运行的。

C、 资本主义国家的职能,也是按照资产阶级的利益要求来规定和履行的。资本主义国家具有镇压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反抗和斗争的职能,还具有承担和执行公共事务的职能;也有对外职能,这些对外职能无一不是为了强化对于国内政治经济生活的控制。

3、 资本主义国家是对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专政(专政对象)

A、 利益是根本对立的。

B、 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

C、 资本主义国家对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专政性质并没有因为资产阶级所创造的共和制、议会制、普选制而被掩盖,首先体现在资本主义国家政权掌握和操纵在中产阶级手中,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处于被统治的地位。

资本主义国家的特点?

在表面上不像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那样采取公开的暴力形式,不过,统治方式较之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来说,它采取了更加隐蔽的形式。

第二节、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

一、自由资本主义国家:

基本经济特征:

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的实现方式。

政治特征:

是资产阶级以自由主义的方式来统治国家。

自由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资产阶级政治要求的核心。

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统治国家的这种自由主义方式在政治生活的不同方面有不同的具体体现。在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价值方面,它体现为资本主义国家以所谓公民政治自由、政治平等和政治权利作为政治生活的基础。尽管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主要是以自由主义方式进行政治统治,但暴力统治方式在这一时期也同样存在。

总之,从整体上看,自由主义国家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国家,在政治制度上实行以代议制为核心,以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和互相制衡的制度为主要标志。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资产阶级政治统治是以自由主义方式为主,暴力方式既是自由主义统治方式的后盾,也是其实施统治的补充。

2、垄断资本主义国家

从政治趋势看,正像列宁说的那样“民主适应于自由竞争。政治反动适应于垄断。”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工具的改善,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比 资本主义阶段更高了。

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矛盾日益尖锐化起来,主要表现是

1、 内部矛盾:

A、 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

B、 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集团的矛盾与斗争。

2、 政权组织结构上的变化:

A、 逐渐改变以保护个人主义的自由、平等、权利为内容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建立以保护集体利益(垄断集团)为借口的集权制度。具体表现是:削弱议会权力,扩大行政权力,把政府变为集中主要权力的“万能政府”。

B、 垄断资本直接控制政府。

C、 垄断资本通过政府干预经济、社会事业和文化思想等领域,为维护其统治服务。

日本真田足教授《现代社会理论》分析了三点。

面对危机,资本主义各国垄断资产阶级进一步强化了国家政权对社会生活的控制和干预。摆脱危机的方式选择上也有所不同。

法西斯国家:(法西斯----强权)

法西斯国家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它是垄断资本所采取的最残暴、最野蛮的政治形态,是垄断资产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和统治地位所实行的公开恐怖专政。

法西斯专政:

其中典型的是德国、意大利和日本。其中以德国法西斯最为典型,它以所谓“种族论”、“国家至上论”、“领袖权威论”和“生存空间论”等一套反动思想为理论依据。

“种族论”(种族主义):是德国法西斯所宣扬的,说什么日尔曼人是“高级人种”。其他是“劣等人种”。

福利国家:

福利国家是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创办并资助社会公共事业实行和完善一整套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以调节和缓和阶级矛盾,保证社会秩序和经济生活正常运行,维护垄断资本的利益和统治的一种方式。

福利国家的变化:(本质没有改变)

1、 从资产阶级国家本身的变化来看,根据他们的说法,“福利国家”是由“消极国家”变为“积极国家”,由过去的“无为政府”变为“万能政府”。

2、 从国家活动方面来说,由过去的“自由放任主义”变为“计划主义”,由“不干涉主义”变为“干涉主义”,即由过去只是保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经济,变为干预、调节资本主义经济。

3、 用拉斯基的观点来说,即由过去不为社会服务变为为社会服务。

美国学者达尔提出:“多元民主”

从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生活来说,在保留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外壳的条件下,资产阶级由过去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民主转为所谓集体主义的“多元民主”。

福利国家的特点:

在保留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外壳下扩大政府权力,维护垄断资产阶级利益的软硬兼施的统治方法,是在帝国主义时期为了把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控制在资本主义制度的“秩序”范围内的一种新的改良的统治方法。

福利国家的思想:

1、 有人追溯到古代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其实,这些思想同现在的福利国家的理论虽然可能有些联系,但并不是同一回事。

2、 英国经济学凯恩斯(1883-1948年)在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所提出的由国家干预经济,用国家来调节经济关系,以解决经济危机和失业的一套方案,即所谓的“凯恩斯主义”

3、 他的学生汉森“混合经济论”(又称“双重经济论”),宣扬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经济和国有经济的混合体,前者追求私人利润,后者追求社会福利,只要大力发展国家经济就能实现“福利国家”。

4、 50年代美国又出现了一种“人民资本主义”理论。他们鼓吹什么“资本民主化”、“管理制度革命”、“收入革命”等缪论。所谓“资本民主化”,是指由于劳动者富有,“股票所有权已经由富有阶级手中转到中产阶级和工人阶级手中。”“管理制度革命”,是指原企业主丧失了对企业的管理权,而由一个专门从事管理工作的“经理阶级”取代。“收入革命”是指“拉平国民收入,使富者变穷,穷者变富”。

“人民资本主义理论”,就是从以上几个方面来论证现今的资本主义已经变成了为“全民利益服务”或为“普遍的福利服务”的资本主义,从而为“福利国家”充当吹鼓手。

福利国家企图用社会福利政策来解决阶级矛盾,实际是一种通过国家再分配的方法来解决阶级矛盾。

福利国家的实质:

是垄断资产阶级政权在强大的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压力下所实行的一种改良主义方法。

根本目的:

是维护垄断资本的统治,但又企图缓和阶级冲突。

从总的历史进程上看,从长远发展看,它是反动的,是阻碍社会发展的力量。生产力的发展一定要突破腐朽的垄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是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挡的,福利国家必将彻底破产。

第五章: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也叫做无产阶级专政国家。

第一节: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

一、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必然性

社会主义国家是怎样建立的?

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和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实践表明,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基本矛盾?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最根本的。

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表现在经济上,是个别企业生产的有组织性和整个社会的无政府状态的矛盾,其结果必然发生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矛盾更加复杂化。

资本主义的三大矛盾:

1、 无产阶级和垄断资本之间的矛盾尖锐。

2、 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尖锐。

3、 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与帝国主义的矛盾尖锐。

二、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

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革命与国家关系的基本原理:

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无产阶级专政问题。

政权问题对于无产阶级革命尤为重要。因为无产阶级革命同以前的一切剥削阶级革命有重要区别:

奴隶制到封建制----是一种私有制代替另外、一种私有制。

社会革命的任务就是夺取政权。

三、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方式:

一般来说,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有暴力革命(根本)和和平发展(条件许可)两条不同的革命道路。

共产党人不是天生的暴力论者,其所以使用暴力,完全是资产阶级使用暴力,因而是被迫的,是出于不得已而为之。

四、关于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问题:


第二节: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及其历史地位

一、社会主义国家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无产阶级专政。

列宁指出--------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的国家,“就不可避免地应当是新型民主的 (对无产者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国家和新型专政的(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国家。

民主---------这个概念有多种解释。

列宁说:“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

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

1、 民主是指公民管理国家的权利,反映的是公民与政权的关系。民主是国体问题:是国家性质问题,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有什么性质的民主。

2、 民主是指统治阶级实行统治的方法,也叫作管理国家的方法,即国家的政治统治形式。又是政体问题

3、 民主指国家活动的原则。从国家活动原则来谈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

以上三个方面的含义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把这三个方面的含义合起来,就称为国家形态

为什么说新型民主是最高历史类型的民主?

1、 从阶级统治方法看,新型民主是工人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方法;它的政权组织形式,是由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选举并可以随时撤换的代表组成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它使用民主的方法解决社会矛盾的范围是最广泛的。

2、 从国家活动的原则来看,新型民主在国家活动中的表现就是民主集中制。

什么是新型专政?

就是被剥削的广大劳动群众对少数剥削者的专政,是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而这个专政已经不是原来意义的国家,所谓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指的是它是过渡型的国家,它不完全是国家,列宁称为“半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相结合的国家。

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相结合不是两方面的机械相加,而是辨证统一的关系,新型民主是新型专政的前提和基础,新型专政是新型民主的保障。因为只有内部民主,才能调动积极性。对反对派专政,才能维护和保障新型民主的实现。

二、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1、 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是多样的。(多选)

A、 1871年巴黎公社。

B、 1917年苏维埃政权。

C、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

D、 南斯拉夫的社会主义自治。

2、 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简答)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下列基本特点:

A、 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式的无产阶级专政。反映了我国革命是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发展到社会注主义革命的实际历程,也反映了我们国家政权阶级基础的广泛性,表明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B、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在政权组成的阶级结构和专政对象上,也有自己的特点,就是阶级联盟的范围扩大了。

C、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形式具有自身的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结构。

D、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又一特点和优点。

总之,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既在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又具有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突出特点,它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我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三、社会主义国家的特征:

1、 社会主义国家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经济基础。以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全体或者集体占有生产资料为基本特征的经济制度。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经济成分和集体经济成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经济基础中,还存在着其他多种经济成分,这些经济成分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合资经济、合作经营经济和外资独资经济等。

2、 社会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政权。

A、 社会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通过它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B、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基础是工农联盟。

3、 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职能在于大力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明需要。

4、 社会主义国家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

四、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地位。

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之间存在一个过渡时期,这个过度时期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这个过渡时期需要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是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度时期实现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工具,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实现共产主义的工具。

第六章:国家形式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第一节:国家形式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

一、国家形式的含义:

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本阶级的统治而组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

二、国家形式的基本内容:

从国家形式的具体内容上分析,包括2个方面:

1、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尤其是中央(全国)政权的组织形式。

2、 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是指国家的中央权力机关与地方权力机关、整体与局部之间关系的构成方式,它是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关系在国家组织结构形式和原则上的体现。

三、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国体的含义——指的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最重要的是哪个或者哪些阶级掌握政权,国体所表现的是国家性质问题。(社会主义社会,工农联盟)。

政体的含义——指“政权构成形式”、“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政体是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所采用的。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是内容与形式的辨证统一。内容决定形式,国体决定着一个国家由哪个阶级来统治,因此,与政体相比,国体不能不占首位。政体必须适应国体的需要,在一定的国体下,政体的形式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

另一方面,没有一定的形式,内容也就会变成虚幻的东西。一定的国体要通过一定的政体形式来表现,“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如果没有适当的政体,统治阶级就无法组成和巩固自己的国家机器。无法体现和保持国家的性质。因此,也不能只讲国体,而忽视政体。

影响政体选择的多种因素:

说国体决定政体的选择和采用,只是意味着政体的基本原则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决定的,国体对政体的决定作用是根本性的,第一位的,但并不是惟一的。政体的多样性。

第二节: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一、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及其划分标准:

1、 古代思想家划分政体标准:

A、 最早依据执政者人数来划分政体的学者,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分君主、贵族和民主政府。

B、 亚里士多德第一个较为系统地研究政体问题并提出了政体划分标准:为谁谋利益与统治人数的多寡。

2、 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对政体的划分:

A、 16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布丹提出以国家主权的归属即主权者的人数和行使权力的方式区分政体。

B、 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则以立法行使者的多寡区分了民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君主政体。

3、 马克思主义划分政体的标准:

A、 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主张在对国家进行分类时。既要从政体分类,更要从国体进行分类。

B、 首先依据国体的不同,把迄(qi)今为止所有的国家政体形式归为两大类,一类是剥削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一类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划分

标准

1、最高国家权力的归属,即最高国家权力的组成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集体。

2、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产生方式及任期。

3、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的设置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力分配、地位和相互关系。

根据前2条

分出2大类

君主制政体

共和制政体

基本特征

权利集中于君主一人,没有任期,一般是世袭的。

选举产生权力机关,有任期限制的。


二、剥削阶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君主制

以一名君主作为实际上的或名义上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政权组织形式。

专制君主制

又称“绝对君主制”或“无限君主制”。君主专制是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所盛性的一种君主制政体。资产阶级国家所采取的较为普遍的政权组织形式之一。

立宪君主制

又称“有限君主制”,是资产阶级类型国家的一种政体。它是资产阶级国家以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君主的权力是按宪法规定受不同程度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二元君主制

内阁向君主负责,与掌握立法权的议会构成2个权力中心。典型的:1814—1830年波旁复辟王朝时期的法国,较近的1871—1918你那的德意志帝国,从明治维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日本。

议会君主制

是当代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政权组织形式之一。与“二元”的区别集中体现在政府不再向君主负责而向议会负责。

共和制

通常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理想形式

议会共和制

凡是政府(内阁)由拥有多数议席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国家。

典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46—1958年)。

总统共和制

凡是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的国家。典型:美国

委员会制

集体行使权力,亦称“和议制”,典型:瑞士联邦,1956年时的南美乌拉圭。


三、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已经出现过多种多样的民主共和制形式,其中,最具有典型意义的有巴黎公社的政权形式、苏维埃制、人民代表大会制。

1、 公社制—巴黎公社的政权形式

1871年,巴黎的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举行武装起义,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体形式,它的鲜明特点在于:

A、 废除常备军,用武装的人民代替它。

B、 公社由普选的代表组成,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

C、 公社是兼管行政与立法的工作机关。

D、 公社废除旧警察和官吏,把公职人员变成人民的“公仆”。

2、 苏维埃制——作为一种政体,他的基本特点:

最高苏维埃既是最高立法机关,又是最高权力机关,其他一切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由它授权并向它负责。

3、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

⑴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含义——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指中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又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治理形式?(问答题)

A、 我国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基础上,通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而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B、 在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过程中,我国就形成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泛的统一战线,这就决定了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后,掌握国家权力的人民的广泛性。

C、 我国人民是在党的领导下,以武装斗争的形式,先在农村夺取政权,建立革命根据地,逐步发展为夺取全国政权,然后建立代表机关,并逐步实现由代表机关转变为国家权力机关。

D、 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受苏维埃政权形式影响较大。

E、 正是上述四个条件决定了我国在人民民主专政建立后,采取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

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形式的共同点:

A、 由人民选举产生,广泛的群众基础。

B、 立法与行政统一的政权形式。

C、 都是对人民负责,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不同点:

A、 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B、 强调公职人员的公仆地位,反对官僚主义。

C、 党的领导是正确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保证。


第三节:国家的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

是指处理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的基本模式。


现代国家结构的基本形式

一制

将国土按地域划分若干行政单位,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宪法、统一法律体系、统一最高权力机关、全国统一的行政机关体系和统一国籍。

复合制

邦联

独立主权国家建立起来的国家联盟。

区分:1、国家主权的归属,是地方还是全国。2、权力来源,国家授予还是地区授予。3、权力划分。4、权力划分的依据,是事先制定的规则

(如盟约、宪法)为依据,还是以一方意志为

依据。

联邦制

由若干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地区作为成员单位联盟组成的国家,不违反全国宪法,有自己的法律。经济社会有相当的自主权。


二、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1、 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

特点有六个

A、 我国宪法明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多民族国家”。

B、 在少数年个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C、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D、 全国人大批准省级地方的建置,国务院批准省级地方的区划并批准省以下地方的建置和区划,全国人大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E、 省级在不违反宪法的基础上,可制定地方性法规。

F、 地方各级政府既要对同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也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

2、 我国单一制的两大特色

A、 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区、洲、县三级,民族乡有设立,但不是自治地方。

B、 特别行政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并存,但主体是社会主义。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第七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国家机构的含义、构成、特点和组建

一、国家机构的含义

国家机构:

1、 国家权力组织即国家政权机关,它是一个纵向层次性和横向分布性的政治统治组织系统、复杂严整而有活力的政治统治组织体系,马克思、毛泽东都称其为“国家机器”。

2、 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体系的总和,包括全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在现实上,它是实现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职能,进行日常活动的组织体系。

3、 与国家机构概念相关,还有政府机构概念。广义—立法、行政、司法等所有国家机关在内的国家机构整体。狭义—行政机关。更为狭义——仅指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二、国家机构的构成:

以下四种主要国家机关构成国家机构。

亚里士多德

最早注意到这点:提出一切政体具有三种机能:议事机能、行政机能、审判(司法)机能。

孟德斯鸠(jiu)

18世纪法国思想家提出“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相应地把国家机关划分为分立与制衡的三个机关——立法、行政、司法机关。

国家

元首

对内对外的最高权威代表、最高政治领导者。3种方式:通常由一个人个人组成(我国)。也有个人与集体相结合组成。集体组成。(每个国家由于对内对外行使国家权力的需要)

国家元首有权公布法律、决定战争与和平、组织内阁、任命政府官员、宣布特赦等。

立法

机关

基本职能是立法和执法监督。有权审议、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进行执法监督的国家机关。

行政

机关

含有“执行”和“管理”两方面的含义。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通常所说的中央政府,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一切内政外交的重大决策和政策。

司法

机关

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


三、国家机构的特点

1、 阶级性。

2、 社会性。国家机构一般以全社会正式代表身份,以全社会的名义进行活动。

3、 整体性。

4、 强制性


四、国家机构的组建:

1、 制约国家机构设置的主客官因素:

A、 国体的制约。

B、 统治阶级统治方式的制约——主要是其政治统治方式,包括治理形式(是实行法治还是人治)、国家管理形式、国家结构形式,

C、 国度国情诸因素的制约。

2、 国家机构设置原则和形式的差异性:

设置和组建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在一定的理论原则和法制原则指导和确认下,进行周密政治设计的国家自主行为。理论原则——国家机构体制;法制原则——国家机构的制度等。


第二节: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构

一、 三权分立与制衡的国家机构组织原则:

资本主义以前的奴隶制国家的一部分和封建国家的大部分,盛行君主制政权。

其国家机构组织原则,一般为君主集权制。资产阶级革命推翻了封建阶级的政治统治,随之也否定了君主专制的国家机构,资产阶级共和国建立后,普遍实行了共和制政权。三权分立与制衡成为资本主义国家设计与组建国家机构的理论原则和法制原则。

在这一历史背景下,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提出了阶级分权学说,主张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其中以立法权地位最高,由议会掌握。

18世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提出并奠定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的基础,相互制约平衡。

资本主义国家在立国,即实行法治的国家治理形式,三权分立与制衡法制化。三权分立与制衡原则在各国的具体实施形式也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繁荣国家机构体制。



二、主要国家机关:

立法机关

议会组织结构,一般有一院制、两院制(多数)—下议院议员通常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权力高于上议院。上议院有分配、直选、间选、任命、世袭、当然担任等方法。

立法权

即以国家名义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权力。

财政权

财政同意权,是议会控制政府税收和开支的权力,审议和批准预算案、赋税案等。

监督权

1、决定和监督政府的组成。

2、在议会制国家,议会拥有倒阁权。(集体责任)

3、行使弹劾权。(个人责任)

4、行使质询权。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体制与国家政体之间的关系在大体上是对应的。

议会制政府

亦称内阁制,政府由政府首脑领导,对议会负集体责任,不对国家元首负责。

总统制政府

内阁成员各就个人所主管的部门对总统负责。

5个主要职权

1、执行法律与委托立法。

2、管理全国公共事务和行政事务。

3、处理对外关系事务。

4、军事权。

5、立法参与权。政府有权参与立法程序,构成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的制衡。2个方面:立法创议权,适用于议会制国家。法律否决权,适用于总统制国家。

司法机关

司法权的行使属于法院,但采用狭义上的司法权概念,主要指审判权和法律解释权。

3个方面主要职权

1、审理各种诉讼案件。

2、处理某些非诉讼性事务。

3、违宪审查——审查和裁决国家机关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审查对象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令、政府根据法律颁布的行政法规、发布的行政命令以及采取的行政措施。“事前审查”以美国为典型。“事后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以法国为典型。

“司法独立”

是指法院和法官只服从法律,独立行使司法权。三个方面:法院系统独立、法官独立、法院独立。


第三节: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的组织——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由来:

最初是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原则提出来的。运用于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建设并确定其为国家机构组织原则是经有巴黎公社委员会组织原则——“议行合一”发展来的,马克思的思想,具有三层含义。


根据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机构建设的指导思想。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以民主集中制作为国家机构建设的组织原则。主要表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


1、 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机构中的体现 :(主要四个方面)

A、 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B、 保证国家经济观之间合理分工,协调运作,依法进行权力制约。

C、 保证立法和决策民主化和执行的集中化与分工责任制。

D、 保证合理划分中央国家机构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和管理权限,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






二、主要国家机关:

力机关

由人民代表大会组成,人民代表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不受职业限制,体现不同民族,性别、宗教、教育程度、职业在人民代表大会代议机构中的代表性。

4项

1、立法权

即制定、修改、废止和补充法律的职权。

2、决定权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和决算;批准省级行政区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以法律形式决定中央国家机关的组织。

3、任免权

最高权力机关组织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具体指人事任免权。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军委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长。决定国务院总理,其他组成人员、军委其他组成人员,还有罢免权。

4、监督权

最高权力机关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

1982年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1、行政立法权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的立法行为。

(相当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行政委任权)

2、议案权

国务院有权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最重要的是法律议案。

3、行政管理权.

4、行政区划管理权

全国人大(批)——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国务院(划)—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和划:州\县,自治州\县。省批:乡

5、领导和管理经济和城乡建设权.

6、社会管理权.

7、行使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法机关

我国司法机关是依照宪法和法律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的机关。

工作遵循和执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6个字的方针。

人民法院

审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四级两审终审制。

人民检察院

行使法律监督权,提起公诉,对法院的错误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第八章:国家政权与民族问题

民族问题——是社会政治生活中一个极其重要而又复杂的问题。

第一节:民族问题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什么是民族问题?

指的是在民族关系上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矛盾问题

四个基本特征——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苏联梅什柯夫等人加一条“具有自己的民族国家”,是不正确的。)

孙中山提出的5个特征——血统、生活、语言、宗教、风俗习惯。(不确切)

产生的根源是?

1、 基本前提——是民族差异的存在。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

2、 剥削制度是产生民族压迫根源。同一民族内部的统治阶级必然利用其统治地位充当整个民族的代表。这样,它不但统治了本民族的劳动者,而且还要侵略和压迫其他的民族。从而,在各民族之间就产生了不平等和民族压迫。

3、 各民族事实上(经济、文化方面素质)的不平等是社会主义时期产生民族问题的根源

二、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既相互劳资又相互区别,忽视两者之间的联系或者忽视两者之间的联系或者忽视两者之间的区别,都不能正确把握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关系。



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2个方面)

区别(4个方面)

1、民族是由不同阶级组成。历史证明,民族绝不是利益完全一致的整体,而是根据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划分为两个主要部分,即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主导——阶级问题,从属——民族问题)

1、民族与阶级的含义不同。

2、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范围不同。民族问题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矛盾问题。

2、民族压迫的实质是阶级压迫,它是压迫民族的统治阶级对被压迫民族的压迫。表面上看,民族压迫是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的压迫,但这仅是表面的现象。从实质上看,民族压迫是压迫民族的统治阶级冒充整个民族的代表对被压迫民族的压迫。

3、在一定时期内,当一个民族为了民族独立和平等,反抗外来侵略时,这时的主要矛盾就会由阶级矛盾转化为民族矛盾,从而使阶级矛盾从属于民族斗争。

4、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的消失也不相同。马克思主义认为,按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首先是阶级消灭,国家消亡,最后才是民族的消亡,即民族的融合。


三、民族问题是社会政治总问题的一部分

社会政治发展总问题——就是革命和政权问题,其他所有问题都是紧紧围绕这个核心的。

与总问题的联系:

1、 从民族问题对革命和政权问题的依赖性来看,解决民族问题不能离开当时的政治总问题。

2、 从民族问题对革命和政权的影响来看,一个社会,民族问题解决得好坏,是直接影响到革命是否成功、政权能否稳定的大问题,也就是说,是关系到一个国家治乱兴衰的大问题。

3、 民族问题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历史发展不断变化的。每个时代,社会发展的每个阶段,民族问题都有不同的性质和内容。怎样才能确定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民族问题的性质与任务呢?最根本的方法就是把民族问题和社会总问题联系起来,作为其中的一个部分来认识。

四、民族问题在当代国际政治中的地位

民族问题与国际政治问题密切相关,自从国际政治关系出现以后,就在国际政治生活中伴随着民族问题。

在当代国际政治生活中,民族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民族问题的核心——地区民族冲突。当然,除了核心外,还存在着其他方面的民族问题,没有帝国主义殖民压迫下的民族问题。

民族问题特别是地区民族冲突问题在当代国际政治生活中占重要地位,对国际政治生活有着重大影响,

具体表现有以下3点:

1、 导致地区政治局势不稳,引起社会动荡,严重影响该地区有关各民族人民的社会生活。

2、 使国际政治问题的解决形式出现重大变化。现代的民族冲突,基本上都是在国际社会参与的情况下实现的,其中,联合国在解决民族冲突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 对国际关系格局以及相关国家的政治和外交关系产生重要影响。

4、 霸权主义及其大国的干预和操纵仍然影响着地区民族冲突并使民族冲突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第二节:资产阶级国家与民族问题

民族运动是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合格发展而形成和发展的。

民族运动与资产阶级国家:

一、民族运动与资产阶级国家

民族运动——指被压迫民族反对压迫民族、争取民族平等或民族解放的斗争。

资本主义的发展,经历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和帝国主义时期。

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民族运动的内容和任务,是同资产阶级革命的任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是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果,同时也是资产阶级民族运动的结果,既建立了统一的民族国家。例如——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不存在民族压迫,也没有争取民族独立的问题。

另外一种情况:在一个国家内有许多民族存在,其中有一个发展较快的民族压迫和统治其他民族的情况,于是就产生了民族压迫和小民族反抗大民族压迫的民族斗争,即要求民族平等和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斗争。如奥地利、匈牙利、俄国等。

19世纪末20世纪初,先前要求民族独立的国家变成实现殖民政策的宗主国,民族压迫已超出一国的范围,由国内问题变成了国际问题。十月革命扩大了民族问题的范围,使民族问题成为各被压迫民族、各殖民地半殖民地从帝国主义压迫下解放出来的总问题。

二、资产阶级国家的民族政策:

民族政策——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解决民族问题的态度和方法。

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指资产阶级的民族观点和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与原则,是资产阶级最基本的民族政策。包括三个方面:(其实质是以资产阶级利益为核心来看待和处理民族问题)

1、 民族优劣的观点。(民族歧视、民族不平等和民族同化是资产阶级主张民族优劣的必然结果)

2、 民族至上的原则。

3、 民族投降的原则。

大沙国文主义——指大国对待小国的关系问题上表现出来的一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发动资产阶级民族主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资产阶级革命初期,反对封建制度建立民族国家的民族主义符合历史发展要求,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第三节:社会主义国家与民族问题

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族问题,根本不同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民族问题。民族问题由原来实质上是阶级问题变成基本上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问题。

社会主义民族特点——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的建立,并不排除民族间存在一定矛盾。这种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

民族差别——首先,遗留下来的大民族主义和地方主义的思想影响。再次,国内外阶级斗争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的长期存在,也会反映到民族关系上来。

一、社会主义民族问题和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

性质:由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建立,消灭了剥削制度,铲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根源,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各民族在政治、法律上有完全平等的权利,各民族的地位是一律平等的。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认识社会主义国家民族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最基本出发点。

解决民族问题的任务是——消灭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

解决民族问题的惟一正确途径———帮助后进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赶上先进民族,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与繁荣,就必须实现社会主义内容的民族化

基本原则简单说——就是“各民族的平等联合”。

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民族平等和民族联合是统一的。

防止2种民族主义:即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又称“狭隘民族主义”)。

马克思主义是依据什么提出了解决民族问题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的

1、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

2、 根据人类社会发展在民族问题上的两个历史趋向。(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国际统一)

3、 反映了工人阶级和压迫民族解放斗争的根本利益。

二、民族自决权与国家结构

民族自决权——指每个民族在自主的基础上安排自己生活的权利。(最早是在被压迫民族在17和18世纪提出)

三、社会主义多民族的联邦制国家

联邦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般不赞成。

单一制——是促进生产力发展、促进无产阶级团结的最好结构形式。

1922年在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成立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四、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的单一制国家

单一制——是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结构形式。

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国家不可分割的领土之内,在最高国家机关统一领导下。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必须遵循以下3条原则:

1、 在中国领土范围内的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的区域自治。

2、 是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它和历史上的所谓“民族文化自治”以及所谓属人主义的民族分治政策是截然不同的。

3、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保证自治机关充分行使自治权。


第九章:政党和政党制度

政党——是当今世界各种类型的国家最普遍、最重要的政治现象之一。

第一节:政党的理论

一、政党的概念

政党——是阶级组织,它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根本利益,由其中一部分最积极的分子所组成,有共同的政治主张(理论和纲领),采取共同的行动,为夺取和巩固政权而联合起来的有组织、有纪律的政治组织。

二、政党的特征

1、 政党是特殊的政治历史现象:这个特殊的政治团体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

2、 政党由阶级、阶层、集团中的一部分人所组成。

3、 政党是有组织、有纪律的组织。

4、 政党有自己的政治纲领:政治纲领——即所谓的政见,它规定了政党的政治目标。政党的政治纲领既是判断一个政党的阶级属性和本质的最重要的依据,也是政党区别于其他社会团体的重要标志之一。

5、 政党与国家的政权密不可分。

三、政党的分类

1、 以政党的阶级属性为标准:分无产阶级政党和资产阶级政党。

2、 以是否掌握国家政权为标准:分执政党、在野党、反对党、参政党。

3、 以政党是否合法为标准:分合法政党和非法政党。

4、 根据政党的活动范围:分国内政党和跨国政党联盟。

四、政党的功能:

1、 争取群众和教育群众。

2、 集中阶级意志。

3、 掌握政权,行使国家权力。

第二节: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

一、资产阶级政党的产生和特征

1、 资产阶级政党的产生和发展: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最初产生于英国。

2、 资产阶级政党的基本特征:代表整个资产阶级的利益,处于统治地位:

第一、 标榜“超阶级性”。

第二、 围绕议会和选举开展活动。直接目标都是掌握政权和参与政权。

第三、 组织特征上的两极分化。核心领导圈——集权,普通党员纪律松散并存的特点。

第四、 党内派系斗争的合法化。

第五、 资产阶级政党的“合法反对”和“公平竞争”原则。

二、资产阶级政党在西方民主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

它通过组织选举来动员群众、通过制定政纲来统一阶级意志,通过上台执政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

A、 政党政治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标志。

B、 政党制度在资产阶级民主中的协调作用。

C、 政党政治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调整机制。

三、资本主义政党制度的类型

按照政党数目、政党关系、政党执政方式等方面综合考察,可以将资本主义的政党制度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 两党制:

第一、 所谓两党制,是指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中,由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通过竞选取得议会多数席位,或者赢的总统选举的胜利而轮流执掌政权的政党制度。获胜的成为“执政党”或称“在朝党”。失败的成为“反对党”或称“在野党”。

第二、 两党制的类型:(2种模式)

A、 以英国为代表的议会内阁制下的两党制:它的特点,1、两党的活动围绕议会选举展开。2、两党采取集中制。

B、 以美国为代表的总统制下的两党制:它的特点,1、两党制主要表现在总统选举上。2、美国的两党组织结构松散,没有严格的投票纪律。美国的政党一向基本上是各州和地方委员会的松散联盟,没有什么有力的全国机构、强烈的凝聚力或严格的纪律。也没有严格的入党手续,党员人数统计以大选前的选民登记或一投票为依据。

2、 多党制:

第一、 所谓多党制,是指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中,多当并立,各政党都可以依法或联合其他政党竞选和执政的政党制度。

第二、 多党制的类型:(3种模式)

A、 两极多元格局的多党制:典型的国家是德国和第五共和国时期的法国。

B、 多元并存的多党制。

C、 一党独大的多党制。

3、 一党制:所谓一党制,是指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只有一个政党掌握政权,而在法律上不允许其他政党存在或不允许其他政党与之争夺政权的一种政治制度。(2种模式)

A、 法西斯国家的一党制。

B、 民族主义国家的一党制。

四、压力集团及其对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影响

1、 压力集团的含义

压力集团是资本主义国家特有的政治术语,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性利益团体,即政治团体。

压力集团——指那些在某些方面具有共同利益或共同主张的人们,为了使政府维护其利益或实现其主张而组织起来对国家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施加影响和压力的集团。

与政党的区别:

第一、 没有直接掌权的要求。

第二、 不提出候选人。

第三、 只强调某特殊集团的特殊利益。

第四、 直接地表达并采取各种手段去实现集团的利益。

2、 压力集团对资本主义政党政治的影响:(主要方式)

第一、参与选举,影响竞选。

A、 通过提供或撤消支持等手段对政党的政纲施加影响。

B、 大力支持他们所拥护的候选人。

C、 在压力集团的影响下,竞选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一、 包围议会,影响政治决策过程。

第二、 影响政府决策。

第三、 对司法机关施加影响。

第三节: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

一、无产阶级政党的产生和特征

1、 无产阶级政党的产生和发展: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是1847年在马克思、恩格斯领导下所建立的“共产主义者同盟”。以此为开端和基础,又先后建立了“第一国际”、“第二国际”和“第三国际”。19世纪后期,欧洲的许多国家相继建立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性质的政党组织。

2、 无产阶级政党的特征:

第一、 无产阶级政党是马克思主义和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

第二、 无产阶级政党由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组成,其任务是提高整个工人阶级的觉悟和带领其进行革命斗争。

第三、 无产阶级政党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战斗集体。

第四、 无产阶级政党是工人阶级一切组织的最高形式。

第五、 无产阶级政党有独特的思想原则和工作作风。

二、无产阶级政党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

1、 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当代世界各国,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在政治统治体系中都居于核心地位。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原则。

2、 党的领导的具体方式:1、政治领导。2、思想领导。3、组织领导。

3、 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

1、 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制:

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制国家,有中国、朝鲜、东欧巨变前的波兰、东德、保加利亚等社会主义国家。

特点:3条(简答)

第一、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各民主党派合作制的基本前提。

第二、 协商和监督是多党合作制的主要内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16个字。

第三、 宪法和法律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活动的基本准则。

2、 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

四、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团体

1、 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团体的地位与作用,具体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4个方面:

第一、 组织功能。

第二、 参政功能。

第三、 民主监督功能。

第四、 教育功能。

第十章:政治文化

政治文化是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新科学领域。

第一节:政治文化的含义及功能

一、政治文化的含义

政治文化——首先是在比较政治学研究领域中出现的。

G.A.阿尔蒙德——美国政治学家,首次提出了“政治文化”一词。使用“政治文化”这个概念,来界定某一民族和社会对于某一政治系统以及各种政治问题的态度、信仰、感情、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并且提出了每一个国家和民族都具有自己独特的政治文化的结论。他在《比较政治学》第二版(1978年)一书中提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

政治文化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 是政治体系文化,即对于政治体系合法性的倾向模式。

第二、 是过程文化,即“对于政治过程的一系列倾向”。

第三、 是政策文化,即“对公共政策的倾向模式。

政治文化概念——所谓政治文化,就是一个国家中的阶级,团体和个人,在长期的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下形成的某种特定的政治价值观念、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模式。

政治文化的主要特点

1、 政治文化具有深刻的阶级性和鲜明的民族性。

2、 政治文化有其特殊的社会结构性。

3、 政治文化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政治文化的功能:

1、 规定政治生活的基本指向和内容。

2、 指导和规范各种政治行为。

3、 影响政治过程。

4、 维系或变革政治制度。

第二节:政治文化的类型和结构

政治文化的类型划分

一、西方学者的区分:

1、 参与型政治文化(公民普遍具有参政的愿望、能力和要求)与服从型政治文化(政治只是少数人的事,多数社会成员不愿也不能参与政治)。

2、 冲突型政治文化、协调型政治文化和混和型政治文化。

3、 理想型政治文化和现实型政治文化。

4、 传统政治文化与现代政治文化。

二、马克思主义的区分:

1、 剥削阶级社会的政治文化分3种:奴隶制社会的政治文化、封建制社会的政治文化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文化。

2、 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文化,主导型政治文化,具有无产阶级性质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在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主义是整个社会的指导思想。集体主义是社会政治评价的基本标准。

政治文化的结构:

政治文化结构——主要是由政治意识形态、政治价值观、政治心理这三大层次有机组合而成的。

1、第一层次:核心地位——政治意识形态。体现了社会阶级关系中不同阶级的地位和利益。

2、政治价值观——指的是社会成员对政治世界的看法,包括社会成员看待、评价某种政治系统及其活动的标准,以及由此形成的政治主体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的选择标准。传统的中国价值取向:“福”、“禄”“寿”、“财”、“土”五神的崇拜。表现为血缘宗法关系和人际感情的亲疏作为标准。

3、 政治心理——作为隐型文化,是深层因素。作用和重要性并不亚于政治思想,但政治心理的内容和特征,将受到政治思想和政治认识两个层次的制约。

4、 三个层次——政治心理、政治价值观、政治意识形态,是渐次由低向高排列的,其中的每一个具体环节,都是整体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节:政治社会化

政治文化与政治社会化的关系

政治社会化——指一个社会中的政治文化通过某种方式而得以传播、普及和延续的过程。

从个体角度来看——政治社会化指的是社会成员通过学习、获取社会既定的政治文化,由“自然人”转变为“政治人”的过程,它既是个体所持有的政治态度、政治情感及政治行为方式的形成过程,同时也是每个个体运用自己的经验和知识,来丰富、发展、修正和改造政治文化的过程。

从社会角度来看——政治社会化既是社会培养、教育、训练社会成员接受该社会的政治规范,支持、拥护现存的政治制度,承认统治阶级的合法性,并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的过程,也是社会根据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政治文化内容以取得适应性的过程。(灌输给社会成员)

政治社会化的功能有3个方面

1、 确立主导型政治文化的核心地位,并对非主导型政治文化加以引导和制约。

2、 培养公民的政治文化素质和提高公民的政治能力。

3、 对反主导型政治文化的抵御和斗争。

政治社会化的途径与方法

途径4个方面:

1、 家庭——社会的细胞,也是人生的第一学校。

2、 学校——学校教育显然是最系统化和强有力的影响因素,是渐进和累积式的。总之,学校是正式、有效和系统地进行政治社会化的场所。

3、 社会——基本途径,同辈亲友也会对个体的政治意识产生很大的影响。

4、 大众传播媒介——重要工具,具有超时空性、迅速性以及大众性等特点。

坚持我国社会注意政治文化的正取方向

目前,我国主要存在三种类型的政治文化:主导型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和非主导型的封建主义政治文化和资本主义政治文化。

坚持我国政治文化建设上午社会主义方向,必须遵循和贯彻以下5个原则

1、 指导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有中国特色上午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

2、 精神文明建设角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有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精神。

3、 经济建设角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要为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为经济建设服务,要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

4、 政治发展角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要与政治体制改革相结合,遵循有利于政治制度不断完善的原则。

5、 途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要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西方政治文化做出科学的分析,坚持兼收并蓄,批判借鉴的原则。

第十一章:政治发展

政治发展一般采取2种形态:政治革命和政治改革。

第一节:西方的政治发展理论

分2大流派: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发展理论和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发展理论。

一、政治发展理论的出现:

政治发展理论作为政治学研究中的一个专门领域,首先出现于西方。是20世纪50年代初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兴起的一个新的政治学领域,产生有深刻的历史背景。

西方政治发展理论大体上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

1、 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60年代初。主题是“现代化”理论,从传统(农业)社会过渡到现代(工业)社会,代表人物:莱纳,代表作《传统社会的消失》。

2、 从60年代初到70年代,重点是:第三世界各国政治发展道路研究。代表书刊5本:1960年阿尔蒙德和科尔曼著的《发展中地区的政治》,1966年的阿尔蒙德和鲍威尔合著的《比较政治学——发展的方法》;1960年派伊发表了《政治发展的诸方面》;1969年亨廷顿出版了《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3、 70年代以后,政治发展研究逐渐走向衰落。重点是:政策研究。

二、西方的政治发展观:

政治发展概念是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基础和核心。

政治发展包括4个流派

1、 阿尔蒙德认为,政治发展就是在相互关联的政治系统和过程以及政策的变化。

2、 亨廷顿认为,政治发展是“现代化的政治后果。这个后果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把政治制度化作为在发展的标准,作为政治现代化取得成功的关键。

3、 达尔认为,基于不同的价值 和经济利益组成的各种利益集团的出现,并形成相互独立的多元的权力中心。

4、 派伊认为,政治发展就是政治文化发展,把政治发展与政治文化联系起来的观点。

归纳起来,政治发展就是发展中国家由传统政治体系向现代在体系发展的过程或后果。从社会发展角度看,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政治变迁。

三、西方的政治发展理论概述

政治发展的性质:西方的政治发展理论是在资产阶级历史观的基础上形成的,建立在“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区分基础上的和发展的过程。

“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传统——法理,现代——制度化。

1、 政治权威的基础或合法性来源。

2、 政治制度化水平。

3、 政治文化。传统(狭义型和臣属型),现代(参与型),参与型文化是政治发展的重要标志。

4、 政治参与。

5、 政治结构与功能的分化。

政治发展的动力有3种

1、 依靠精神领袖推动在发展。

2、 通过强有力的政治组织。

3、 依靠文官组织推动政治发展。

中产阶级是这些国家走向民主的阶级基础。亨廷顿的政治参与论是这种理论的代表。

政治发展的途径:(有多种多样)

1、 政治制度化,包括结构功能的分化等。

2、 政治参与,涉及政治参与的成员、形式、程度等。

四、西方的政治发展理论的实质及其局限性

西方政治学者研究政治发展理论的本质:

把发展中国家重新纳入以美国为霸主的新殖民主义体系,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附庸国。因此,从政策上看,西方的政治发展理论研究是服务与西方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战略需要的,是为西方国家的经济利益政治需要服务的,我们研究时必须认清。

西方政治发展理论自身存在着难以解决的3大局限性

1、 是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空想性。

2、 是西方学者忽视或故意掩盖了人类社会政治发展道路的多样性。

3、 战后大国奉行霸权主义对外政策也是导致发展中国家在动荡和矛盾冲突的主要原因,大国之间的争霸使许多发展中国家成为牺牲品。

第二节:马克思主义政治发展理论

一、政治发展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发展问题不是孤立的,它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研究和探讨政治发展问题,必须和整个人类社会的向前运动过程,它包括两个方面:

1、 纵向来看,社会发展是指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的运动和发展过程,表现为社会形态由低级向高级不断更替。

2、 横向来看,社会发展是指在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中一个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及各方面整体地运动和发展过程,表现为社会的各要素在社会系统中的相互作用。

政治发展是社会发展理论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1、从纵向来看,政治发展的性质是依据社会发展性质本身又是社会发展性质而转移的,隶属于总的社会政治发展。另一方面,政治发展性质本身又是社会发展性质的重要标志。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自阶级社会以来,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种社会形态,对应也出现了四种性质不同的政治发展。政治发展的性质决定着一个社会在在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2、从横向来看,

①、 人类社会是一个由各种社会要素和各种关系相互联结、相互作用所构成的有几整体。

②、 由于社会发展是社会结构各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这就决定了政治要素的发展,也就是政治发展,既决定于其他要素的发展变化,同时又对其他要素的发展变化产生重要影响。

③、 关于政治发展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观点对于我们研究第三世界各过的政治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政治发展性质改变与政治改革

政治发展性质改变——指一种典型的饿政治发展向另一种典型的政治发展的过渡和变化。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因此,政治发展性质改变的实质是指国家政权性质的该比那,表现为一种性质的国家政权向另一种性质的国家政权的改变。

政治改革——就是在政治发展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对政治关系的饿调整过程。目的是根据变化的宏观环境解决或缓解各种新出现的政治矛盾,理顺各种关系,实现政治体制的自我完善,政治发展性质改变与政治改革是政治发展中的一个相互联结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认为,一个社会政治发展的动力来自于它的内部,来自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

三、当代政治发展的两个方向

纵观当今世界各国的政治发展,其民主政治发展的方向不外乎两种:

1、 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发展。

2、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

四、政治发展途径:革命与改革

一般来说,政治发展的途径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的:政治革命和政治改革。国家选择什么途径是由当时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

政治革命特征:(革命通常表现为大规模的、疾风暴雨式的斗争。至下而上的。)

1、 目标的指向是实现国家权力的更替,是使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转移到另一个阶级手中,因此,革命的目标是夺取和掌握政权。

2、 革命的主体是一定社会中特定的阶级。

3、 革命的实现以政治制度变革为核心的整个社会关系的根本改变。

政治改革的特征:

1、 政治改革的发动者通常是统治阶级中的政治领导集团。

2、 政治改革是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的,体现在政治发展上,表现为一种见渐进性和连续性过程。

3、 政治改革以和平的方式进行。

4、 政治改革以维护现有的政治统治秩序为基础,并不改变政治发展的性质。

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

一、 政治体制的自我完善

政治体制——指一个国家为了行使政治权力而设置的政权组织、政治组织(包括政党、政治性的团体组织等0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制度。

政权组织——掌握国家权利的机关。(国务院、人民政府等)

政治组织——狭义的非国家机关。

政治体制不同于基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指一个国家的政治总格局3权力结构问题。

政治总格局——指一个国家中代表各阶级、阶层以及其他群体的政治组织之间与国家政权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

政治总格局问题——是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本质问题(国体)。

权力结构问题——指一个国家如何统治或管理的问题,是指一个国家如何行使政治权力或行使政治权利的形式问题(政体)。

二、 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理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各种政治组织(政党、政治团体)与政权组织之间的关系及其运行制度。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层次上改革的是政治组织与政党之间的运行机制,具体来说就是改善党的领导。

第二层次,是政权的组织形式,或称政体。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一层次改革是要加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机关的自身建设使其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也就是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层次,是政府9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这一层次进行改革:政府职能的转变。

三、 政治发展决定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

政治关系不能脱离经济而孤立存在,它归根结底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就产生什么样的政治关系。同时,政治又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它对经济关系有巨大作用。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不仅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也决定了政治体制改革在每个历史阶段上的中心任务:政企分开。

四、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一)、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民主是一种国家形态,它包含着民主性质、民主形式和民主运转三方面的含义。

民主性质方面——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民主形式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民主运转方面——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民主集中制。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克服以下3中弊端

1、 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状况:权利集中于党委、并且集中在书记身上。

2、 克服官僚主义:官僚作风。

3、 消除封建主义影响:表现为家长制和特权。

(二)、实行依法治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1、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法制是民主的体现。(法律是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体现。)

2、 制度化、法律化反映的广大人民意志必须是最高意志。(法是最高权威)

3、 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话,必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十二章:国际政治

第一节:国际政治的含义与特征

一、国际政治的含义

国际政治——一般认为,国际政治主要是主权国家之间,也包括国际组织之间和其他政治行为主体之间在世界舞台上政治关系的总和。

国际政治的含义从以下3个方面来综合把握和理解

第一、 主要发生于主权国家这一基本行为主体之间。

国际政治行为主体具有如下3个特征:(简答)

1、 特定的自身利益和利益要求。

2、 特定的行为能力。即具备参与国际社会的表达自己利益并能影响其他国际行为主体的能力。

3、 特定的稳定的组织形态。主权国家因为它的特定素质和能力,成为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国际政治行为主体。

第二、国际政治的本质内容是国际多个行为主体间的政治关系,其中主权国家间政治关系是其最根本的政治关系。主要内容有3种:

1、 利益关系:邓小平历来主张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谈论和处理国际关系问题,即“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主要应该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的利益,而不去计较历史的恩怨,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的差别。(判断)

2、 国际政治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关系:20世纪的历史进程表明:国际政治诸行为主体力量中最重要的力量是国家力量,是综合国力。主要是综合国力的竞争。

3、 行为主体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第三、国际政治是国际社会的组织体系和行为体系,是国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体系,是国际社会政治关系体系的总和。

二、 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的联系与区别:(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范畴)

联系的有3方面

1、 各国在国际政治关系中的主导性利益要求是其国内政治中占主导地位的统治阶级利益要求的对外延伸。一国的国家利益及其国际利益这两个方面的利益之间,事实上存在着本质上的高度统一性。

2、 各国的对外政策对外活动是为其国内政治服务的。

3、 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区别有3方面:

1、 有无公共权威的不同:国内政治存在一个公共权威。国际政治则不同,它不存在国内政治这样的公共权威。不具有最高意志,不可能完全强制地贯彻实施自己的要求。只能在利益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不可能在国际政治的全部范围内的国际事务上有效地实施。

2、 利益的构成和内容不同:主要是阶级利益、阶层利益和各种社会集团的利益。

3、 政治行为主体不同。

第二节:国际政治的行为主体

一、 主权国家

1、 权国家必备的4个基本要素:固定的领土、定居的居民、统一的政权、国家主权。

2、 国家主权在国际政治中对于国家的意义?(简答)

3、 国家主权是主权国家最重要的构成要素。邓小平强调: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的“国权”。

二、 国际组织

首先,具有如下3个基本特点:

1、 国际组织均有参与国际活动的能力。

2、 国际组织存在和活动的合法性依据是参与者所订立的条约,超越和违背条约规定的机构、职权和活动,均属非法或无效。

3、 国际组织的组织原则是各参与者之间的地位平等,互不干涉内部事务或者个人事务,更不得侵犯各参与者之间各自的权利。

其次,按3种不同标准分多种类型(多选):

1、 按其基本性质、活动目标和范围分:一般政治性国际组织和专门性国际组织。

2、 按成员构成和处理事务的地域范围分:全球性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国际组织。

3、 按活动的内容和领域分:不同领域的国际组织。

三、 其他国际政治行为主体:

1、 政党。

2、 政治团体。

3、 个人:

A、 要是指那些有广泛影响的在任的有权威的或卸任的仍有一定权威性(政治理论或政治舆论)的高层次的政治家。

B、 另一类人:如金融家、经济家、社会学者、著名科学家和各学科知名学者、国际社会活动家、知名文化和艺术人士、宗教人士等在一定的场合可以。

第三节:国际政治格局

一、国际政治格局的基本含义

国际政治格局——是在一定时期内在世界主要矛盾的主导作用下,在世界范围内形成的政治基本力量对比状况和总体态势。

二、国际政治格局的形成、发展和演变

1、 至19世纪中叶,统一的世界市场形成。在这一基础上,初步形成全球范围的国际政治格局。

2、 及至19世纪末,形成了帝国主义统治和掠夺世界的国际政治格局。政治中基本政治力量是帝国主义力量与殖民地半殖民地反抗和斗争的力量。

3、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政治格局便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国家力量、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民族解放力量、帝国主义国家力量,构成了国际政治格局的基本力量。

4、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政治基本力量是社会主义国家力量和资本主义国家力量。形成了两大阵营对峙的国际政治格局。万隆会议(1955年)标志第三世界的形成,此后作为国际政治的重要力量不断发展。

5、 第三世界崛起和两大阵营各自内部矛盾的激化,使世界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形成了三个世界力量为主、东(社会主义)西(资本主义)南(发达国家)北(发展中国家)交错的国际政治格局。

6、 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变动的历史时期。美苏争霸主宰世界的两极格局已经终结。世界正向多极化方向发展,多极化趋势在全球或地区范围内。在主砦、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日益深化。

第四节:国际政治基本准则

一、国际政治基本准则的特点和内容

特点有4点:

1、 普遍性。

2、 共识性。

3、 应然性(规范)。

4、 约束性。(有约束力没有强制力)

基本内容有5项:

1、 各国主权平等原则。

2、 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3、 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4、 互不侵犯原则。

5、 和平共处原则。

二、国际法的构成、特点和作用

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在国家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用以规定国家等国际法主体的国际活动和行为,调整国家等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和活动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和。

国际法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

1、 平时法。

2、 战争法。

3、 中立法。

国际法的作用:

1、 是保障国际关系有序存在和发展的法律条件。

2、 是确立国家等国际法主体政治权利和义务的法定依据。

3、 为裁定和政治解决国际冲突和纠纷提供法律标准和原则基础。

4、 为非常状态(战争状态)下的国际政治关系提供基本行为准则。

没有定义是什么意思

词典解释作为一种法律解释工具,不仅关联法律文本的通常含义、提供法律解释的权威结论,而且能够揭示法律文本的立法目的,是获取法律解释共识的“最佳来源”,具有司法运用的正当性。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在裁判理由中“显性”提及与展示词典解释的过程,不仅用来定义法律术语、澄清法律概念含义、解释法律文本的句法结构,而且经常为司法论证提供权威性论据,具有重要的方法论功能。然而,法院当下运用词典解释的客观标准与规则很不明确,导致了词典解释运用不当的问题。为规范词典解释的运用,法院应当秉持方法论自觉,构造体系化的运用规则,即基于解释对象的性质确定词典的选择标准,依据法律解释的要求采用语境解释方法,根据司法论证的目标选择论证方式。

一般认为,法律适用始于文义解释,即无论是理解系争法律条款中的概念或术语,还是解释法律文本的整体意义,都需要以一般性的、普通的,以及能够为社会公众认识的“通常含义”为基础。获取通常含义的普遍做法是,法院习惯性地借助词典解释探寻通常含义。无论是疑难案件还是普通案件,都能检索到法院运用词典解释确定法律文本通常含义的踪影。作为一种客观中立的语言学工具,词典记载着任何一个具有理性的社会公众能够认识和理解的用法与含义,因此词典解释通常被认为是“语词通常含义的最佳来源”,影响着法之获取与裁判结论的形成过程。然而,当前法院尚未就词典解释构造出一般性规则,词典解释过程缺少方法论自觉,这不仅导致了词典解释的非规范性问题,损及词典解释的权威性,而且造成了词典解释的工具主义倾向,影响法律解释的客观性及法秩序的统一性。因此,本文基于方法论视角,首先论证法院运用词典解释的理论基础,尔后通过司法实践的考察,概观当前词典解释的样态,梳理词典解释的实践问题,最后反思并提炼词典解释的方法论规则,以期规范行使审判权,增强司法裁判的透明度与可预测性,以及为其他法外论据的司法运用提供方法指引与规范路径。

一、法院运用词典解释的理论基础

一般认为,词典解释(亦称为“字典解释”)具有客观性和中立性特征,不仅能为法律解释提供权威结论,而且能为探寻立法目的提供有效指示,因而经常被立法者、司法者及社会公众视为获取法律文本正确含义的“最佳来源”,具有司法运用的正当性基础。

(一)词典解释关联法律文本的通常含义

拉伦茨指出:“立法者会运用一般的语言,因为他是针对国民而立法,希望他们可以了解。此外,他还广泛地运用法学术语,借此他可以作精确的陈述,可免于很多繁琐的说明。这些术语经常也以一般语言为基础,因为法律是针对所有人的规定,与所有人有关,因此,起码的一般理解性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就法律文本而言,其无论是采用一般语言,还是法学术语,都是建立在“起码的一般理解性”之上,即社会公众认知的“通常含义”。

所谓通常含义,指一般社会公众对法律概念或法律文本的理解,即在特定空间、时间、传统及相关背景下,社会公众在相当程度上形成的稳定性认识。基于通常含义,立法者、司法者、解释者及受其影响的社会公众很容易就某个概念或法条的含义达成共识,从而消除法律争议,有效推进法律实施。然而,通常含义不同于明确性、精确性含义,可能存在多义性、歧义性、模糊性等问题。例如,有学者基于实证研究方法,探寻社会公众、法科学生、法官三组群体对“禁止车辆进入公园”中的“车辆”一词的理解。这三组群体认为汽车是“车辆”的比例高达93%~95%,认为脚踏车属于“车辆”的依次为68%、66%和 60%。可见,该三组群体凭借一般认识、通常理解即判断出汽车在“车辆”的通常含义内,而对“脚踏车”是否属于“车辆”的通常含义存在争议。面对此种情形,法院便时常诉诸词典解释来获取通常含义。

词典解释具有的中立性、客观性、稳定性等特征,不仅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一种获知语词通常含义的“最佳来源”,而且为法院获取法律文本通常含义提供了最佳工具。在实践中,当法院力求描述法律概念或法律文本的通常含义时,经常求助词典,将词典的定义视为法律文本意义的固有部分,甚至将词典定义视为决定性因素,以明确有关该法规含糊不清的论点。

首先,在一般意义上,法院借助词典解释可以避免对相关概念、文本解释过宽或过窄的问题,使法律解释更符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例如,关于原告在微信群里发布的“有生理需要的去找他”消息是否构成对女同事的性骚扰问题,法院认为,《新华字典》有关“生理”的注释为“机体的生命活动和体内各器官的机能”,虽然“生理需要”有对性需要的含义,但穿衣吃饭、解决温饱等人的机体需要都可理解为“生理需要”,被告认为该消息是对女同事的性骚扰,理解过窄,过于严厉、苛刻。

其次,在专业意义上,法律文本的专业术语虽然经由立法者专门定义或者赋予特定含义,但是“即使法律问题很难理解,也应当以常人能够理解的方式将那些对判决很重要的基本内容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因而词典解释可为理解专业术语提供参考。例如,在“九台农副业基地与武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关于武某种植树苗的行为是否属于“农业”生产的问题,法院指出,我国《农业法》第2条专门就“农业”作出概念界定,即农业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同时,法院依据《新华汉语词典》对“农业”一词的解释认为,农业包括农、林、牧、副、渔。因此,无论是从词意上还是从法律规定上,都应认定种植树苗属于农业生产。

最后,在特殊领域,词典解释直接被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推荐为参考资料,是法院作出裁判的依据之一。例如,在涉知识产权案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4部分第3章第4.1节第7款指出:“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依职权认定技术手段是否为公知常识,并可以引入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由此,法院对有关知识产权领域的概念解释时常援引该指南的规定,运用词典解释相关商标、概念的含义。

(二)词典解释提供法律解释的权威结论

之所以法院选择词典解释,是因为“词典有一种权威的光环——单词的意思就是词典所说的意思。因此,寻求语言简单含义的法院,在词典中查找它似乎是唯一明智的做法。”同时,由于法律解释涉及权力配置问题,如果法院依据法律条文以外的资料或者自己的想象,以判决之名对法律条文的意涵予以增加、删减或更新,那么不仅逾越了司法权限、违反宪法权力设计的原则,而且会使人们无从依赖法条的原意处理自己的权利事务事宜。由此,当对法律文本的含义认识存在分歧时,查阅词典中的含义便成为法院最经常使用的解释方法。词典的权威性通常源自以权力为基础的宣示,以及以知识为基础的聚合。前者建立在官方推动上的强制性认同,后者建立在知识共同体上的学术认同。然而,无论词典的权威性源自何种方式,核心即在于词典指出相关语词与概念具有“已经被确认且被人们共同理解与遵守的意义,”汇聚了当前有关它们最为确切的含义。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法院冠以“词典”名义进行解释,便会给社会公众一种不可辩驳的认知,具有一种不可推翻的效果。

第一,作为一种共识性基础,词典解释自带一种权威的“修辞意义”,法院可以依托词典展开司法论证,这不仅能够增强法律解释的正确性与合理性,而且一定程度上能减轻论证负担,直接用来驳斥当事人的诉讼主张。例如,在“朱某与广东京邦达公司劳动争议案”中,法院直接将《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作为一种权威性理由驳斥原告的主张,指出《现代汉语词典》对“赌博”的词义解释为用斗牌、掷色子等形式,拿财物作注比输赢的行为,进而认为原告以5~10元的金额作注与他人打麻将赌输赢,符合赌博的定义,并且《现代汉语词典》对“赌博”的词义解释比原告关于“以每注5—10元打麻将仅是娱乐行为、并非赌博行为”的主张更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因而不采纳原告的主张。

第二,随着“法律解释始于文义”的解释原则被法院普遍接受,依托词典解释获取的法律文本的通常含义直接被法院当作一种权威依据且具有决定性意义。由于词典解释直截了当地提供了人们共同理解与遵守的意义,不仅能够快速在当事人之间形成共识,而且能够有效避免法院的主观性解释,有助于提升裁判结论的说服力与可接受性。例如,在“××与平安保险公司等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中,关于原告在从事闪送业务过程中驾驶个人非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是否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驾驶个人非营运车辆“从事以牟利为目的货物运输的行为”的免赔范围,以及原告主张的“牟利”为谋取“非法利益”的主张,法院指出,《辞源》将“牟利”解释为“谋取利益”,《现代汉语词典》将“牟利”解释为“谋取私利”,《辞海》将“牟利”解释为“谋取私利”,《新华字典》将“牟”解释为“谋取”。可见,在权威的字典和词典的通常解释中,均未对“牟利”赋予“谋取非法利益”之意。从合同文义解释的角度,原告驾驶车辆从事闪送谋取利益,应认定从事了以牟利为目的的货物运输行为,不宜认定为在驾驶“个人非营运车辆”时发生事故。

(三)词典解释揭示法律文本的立法目的

凯尔森指出:“对一个概念下定义的任何企图,必须要将表示该概念的这个词的通常用法当作它的出发点。”因而法律文本的通常含义为获取立法目的提供了有效方式,所以“法院和学者们一贯认为,制定法文本的通常含义为立法意图提供了最佳指示。”由此基于词典解释推导的立法目的具有相当的稳定性与可靠性,法院不必深入法律文本的背后探寻那些隐匿、不确定,以及根本不存在的立法目的,继而陷入“虚无缥缈的虚构之中”。例如,在婚姻关系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应由谁予以返还,即是否仅限于缔约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还是涉及其他主体,法律文本没有规定。此时,如何理解“彩礼”的立法目的便成为关键。法院指出,《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彩礼”的定义是,旧俗订婚时男家送给女家的财物。由此可见,“彩礼”不是单纯涉及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本人,而更多是涉及双方家庭的事情。因此,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都应作广义解释,不能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而应包括当事人一方的亲属。由此,法院依托词典对彩礼的通常释义,揭示出彩礼背后折射的立法目的,对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进行了目的性扩张解释,将接受一方的家庭认定为返还主体,从而圆满解决了涉彩礼返还纠纷。

事实上,词典解释虽然经常被文本主义者采用,但是其不属于文本主义者的专利,目的主义者在解释法律文本时,亦会借助词典解释探寻法律文本背后隐藏的立法目的,并用来佐证或强化论证。目的主义者虽然认为词典解释并不一定显现立法者的真正目的,但是承认词典解释在探寻立法目的过程中的初始论据地位,特别是当两者相符时会加以引用,以强化论述,佐证自己确信的结论。例如,在“李某诉李某1等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中,当时的《收养法》未对“过继”进行规定,为了解释基于“过继”行为产生的收养关系是否符合该法第7条规定的例外情形,需要依据该条款的立法目的进行解释,一方面,法院基于《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指出,“过继”是“把自己的儿子给没有儿子的兄弟、堂兄弟或亲戚做儿子;没有儿子的人以兄弟、堂兄弟或亲戚的儿子为自己的儿子”。另一方面,法院援引更为详细的百度百科来说明过继行为的目的,即传统宗族观念中为延续男性继承人而为之的一种特殊收养行为。由此认为,该收养行为虽未在当时的《收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该法第7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背后实际隐含着允许收养人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的立法目的,是对我国传统宗族观念的部分肯认,因而基于立法目的最终肯定了“过继”行为形成的收养关系。

综上所述,由于词典解释作为一种常见的法律解释方法,是不同群体获取共识的基础,具有权威性与说服力,不仅能使法院快速获取法律文本的通常含义,有效避免法院的主观解释与能动解释倾向,而且能够揭示立法目的,增强裁判结论的可接受性,因此在法律解释中具有极为特殊的地位。

二、法院运用词典解释的实践样态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法院在裁判说理中“显性”提及与展示词典解释的过程。法院不仅运用词典解释法律概念和句法结构,解决专业概念解释依据不足等问题,而且运用词典解释进行司法论证,证立裁判依据的合法性与裁判理由的合理性,由此呈现出多元化的实践样态。

(一)基于运用场景选择传统词典与网络词典进行解释

通过词典解释获取法律文本的通常含义,事实上是法院最经常使用的解释方法之一,而法院能否将诉争的法律文本解释清楚,关键即在于选择词典的类型是否具有针对性、权威性,这决定了司法实践中法院在不同场景中选择的词典类型。

第一,针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语词或概念的争议,法院通常援引社会公众习以为常、普遍运用的词典或字典加以解释。例如,在“张某与琼圃现代农业公司等借款纠纷案”中,关于原被告约定的借款利率“年息壹分叁”究竟是多少的问题,法院借助《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指出,“分,利率,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计算,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计算。”“厘,利率单位,年利率一厘是每年百分之一,月利率一厘是每月千分之一。”因此法院认定原被告约定的“年息壹分叁”是指“年利率13%”。这说明,对日常生活中的语词与概念含义的确定,法院会选择社会公众最常见、最易得、最通用的词典作为论据,解释结论更容易得到监督与验证,更容易在诉争当事人之间形成共识。

第二,针对专业领域的概念,法院通常保持一种谦抑性解释的姿态,借助专业性词典予以解释,以规避个人的主观解释与恣意判断。其一,对于具有特殊含义的法学概念,法院通常会使用《布莱克法律词典》《法学大辞典》《法学词典》等进行解释。例如,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解释,法院援引《布莱克法律词典》认为,诚实信用即怀有善意、诚实、公开、忠诚,没有欺骗或欺诈,具有真实、实际,没有假装或伪装。其二,对于某些英语单词的专业性含义,法院会选择《元照英美法词典》《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等进行解释,如有关“garantie”的法律含义,法院借助《元照英美法词典》指出,“garantie”具有所有权担保的含义。其三,对于涉及人身健康的专业性概念,法院常常使用《实用医学词典》《法医学辞典》进行解释。例如,法院依据《法医学辞典》关于猝死的解释,“猝死,又称急死。外表似乎健康的人因内在的病变而发生急骤的死亡”,认为猝死的原因是由自身潜在的疾病引发的。其四,对于涉及化学、科技等专业性概念、物品的解释或性质界定,法院常借助《化学化工大辞典》《化工辞典》《现代科学技术词典》进行解释,如法院依据《化学化工大辞典》的解释,指出磷酸一铵0.1mg/L溶液的pH值为4.4属于固体的酸肥料。

第三,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法院也尝试转变援引传统词典的方式,一些网络词典逐渐进入法院的视野。以“百度汉语”“百度百科”“金山词霸”等为代表,法院借助网络词典的详细释义弥补传统词典“释义不足”与滞后等问题。其一,法院直接援引“百度百科”等网络词典对涉争概念进行释义,并将其作为传统词典的一种补充理由来运用。例如,在“屏边鑫酉商业公司与罗某合同纠纷案”中,关于原被告签订的“土地滑坡纠纷由被告承担”中“滑坡纠纷”是否包含“土地复垦”的争议,法院指出“滑坡”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系指“斜坡上大量的土石整体地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复垦”在“百度汉语”上的释义系指“对被破坏或退化的土地的再生利用及其生态系统恢复的综合性技术过程”,两者系不同概念,从文义上理解“滑坡”不包括“复垦”。在该案中,法院基于“百度汉语”对复垦的解释,认为复垦不在“滑坡”概念的外延中,由此否定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其二,法院将“百度百科”等网络词典作为传统词典的一种补强工具来运用,以增强传统词典在相关释义上的合理性与说服力。例如,在“余某与张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首先援引《现代汉语词典》对“亲人”的解释,指出“亲人”是直系亲属或配偶以及关系密切、感情深厚的人,尔后查询“百度百科”后指出,“亲人”的基本释义为亲属、配偶、亲戚或关系亲近之人等。法院基于“百度百科”与前者解释的一致性,实现了补强《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正确性的目的。

(二)基于解释对象运用词典解释法律概念和句法结构

基于语言学视角,法律文本由概念、语词及标点符号等元素组成,因而对它们的解释构成了对法律文本理解的基础。在实践中,词典解释不仅关联语词和概念的解释,而且涉及法律文本的句法结构解释等问题。

第一,借助词典解释法律概念的含义。任何法律概念都具有核心含义与边缘含义之分,基于核心含义的明确性程度,法律概念可以简单类分为确定性概念与不确定性概念。其中,确定性概念指核心含义较为清晰,借助概念的通常含义即可理解的概念,一般不需要法院予以价值判断,不需要区分实然与应然,只需简单地判断即可解释清楚。不确定性概念可分为描述性(经验性)不确定概念和规范性(评价性)不确定概念,它们的核心含义与边缘含义都不清晰,可感知与可体验的客体都不明确,为获取准确、可靠的含义,法院不得不借助词典进行解释。

其一,描述性不确定概念是描述生活世界中反复出现的事物类型形成的概念,属“事物之本质”,具有“理念的素材确定性”和“素材的理念确定性”,具有相对稳定的社会认知与共识,因而法院可以借助词典解释获取它们的通常含义。例如,在“汕头市进出口商会与汕头果菜进出口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中,原告在 2010年4月26日发出的《关于追索欠款的函》中要求被告于“近期内”筹款归还欠款,法院指出,“根据汉语词典解释,‘近期’指的是‘三十日之内’”,原告发出追索函至2017年9月21日提起本案诉讼,根据相关规定,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由此,词典对“近期内”含义的解释成为法院判断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的关键。在司法实践中,亦有法院借助《现代汉语词典》对“以前”“同时”等描述性不确定概念进行解释的情况。

其二,规范性不确定概念难以被感知与定义,并蕴含着特定的评价性要素,因而法院时常借助词典来解释,用以限制司法的能动性与自由裁量。例如,关于《安徽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6条第(三)项“公然损毁公私财物的”中的“公然”如何理解的问题,法院指出《现代汉语词典》关于公然的解释为“公开地,毫无顾忌地”,原告李某于14时30分左右,在太平畈乡附近,用锯子将X071县道路边万某某等三家通往石斛基地的自来水管砍坏三处,从时间、地点及李某的行为分析,符合公然损毁公私财物的表现。再如,关于“平等”的解释问题,“平等”既是一个规范性不确定概念,又是一项法律基本原则,因而必须经由“抽象到具体、所指要素逐一清晰化”的具体化或类型化过程后,方能被理解与运用。为此,有的法院根据《现代汉语词典》,指出“平等”为形容词,是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享有相等待遇或泛指地位相等。借由上述词典对平等外延的描述,法院解释了公民平等就业权的含义。

第二,借助词典解释句法结构。句法结构指法律文本语词的排列顺序、组合结构、副词、连词选择,以及标点符号使用等情况,是理解法律文本含义的基础。对此,原《合同法》第125条“合同条款的理解”,以及现施行的《民法典》第142条“意思表示的解释”,都将“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进行解释作为法院优先运用的规则。其一,法院时常借助词典来解释一些副词、介词、连词的含义,在整体意义上理解相关条款或文本的含义。例如,在“仇某与江阴兰星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关于两张借条上载明的“于”字的解释问题,原告认为“于”字是“到”的意思,被告认为“于”字是“在”的意思,法院指出《现代汉语词典》中,关于“于”字,一是解释为“介词,a)在的意思,b)向,c)给”,二是解释为“后缀,于今的意思为到现在。”法院认为,结合《现代汉语词典》对“于”字的释义,从两张借条上的字面意思看,“于”字理解为“在”更符合借条本身的内容,如果“于”理解为“到”的意思,那么更应该在借条上明确写明“于某日为止借款……”或“于某日累计借款……”才符合一般的行文习惯和理解,故两张借条载明的“于”应当理解为“在”。其二,法院时常借助词典解释标点符号的用法,在体系上理解上下文含义。例如,在“于某与广州万表科技公司合同纠纷案”中,关于原告主张购买的“手表停走”而请求被告退款的诉求,被告根据其提交的品牌售后“表壳划痕,表带存在划痕或者折痕;手表撞磕痕迹明显,超出保修范围;手表停走;手表防水测试通过”的检测结果,主张超出保修范围。法院认为,根据《现代汉语词典》对“分号”用法的定义,被告提交的预检结果各分项应当是独立存在的,原告超出保修范围的项目为“手表磕撞痕迹明显”,而“手表停走”在三包期限内,进而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基于论证方式将词典解释作为主要论据或辅助论据

作为法律解释的基本工具之一,法院运用词典的方式决定着词典解释的运用功能与论证效果。在当前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直接将词典解释当作法律概念的通常含义;有的法院在词典的多项释义中,结合法律文本上下文或者其他资料选择其中一种作为通常含义;有的法院将词典解释当成法律解释的起点或者一个环节,在法律文本最终含义的获取中还参照了其他要素。由此,基于词典解释在司法论证中的位置与分量,可以概括出作为主要论据或作为辅助论据两种运用方式。

第一,词典解释作为主要论据,指法院主要依据词典释义来解决案件事实的归属论证问题,即直接依据词典释义获取法律概念、法律条文或法律文本的通常含义,将其涵摄案件事实,词典解释对于裁判结论的形成具有决定性影响。例如,在“四川阳光绿源公司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纠纷案”中,原告主张“粗卤”可解释为性格特点,具备商标法意义上的显著性,应当予以注册。法院则认为,虽然“粗卤”一词试图突出产品口味怪的特点,但是其仍然具有其他含义,并且“‘粗卤’一词在汉语词典中的解释多为贬义,其近义词也多为贬义,例如:粗俗、粗暴、粗野等,相关公众对于该词语的常规理解也多为负面含义”,因而法院结合《商标法》第10条第1款第8项规定,即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注册并禁止使用,认为“粗卤”用作商标使用势必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要求,产生不良影响。在该案中,法院基于词典解释认定“粗卤”一词带有贬义,用作商标有违道德风尚,直接否定了原告的主张。一般而言,将词典解释作为司法论证的主要论据,主要适用于简单案件,依据相关语词或概念的通常含义即可解释清楚法律文本,将案件事实涵摄于法律规范之下,构造出演绎推理的逻辑形式。

第二,词典解释作为辅助论据,指词典释义对于法律文本最终含义的获取并不具有决定性意义,法院在法律解释过程中仅将词典解释作为司法论证的论据之一加以运用,同时会参考其他解释要素,运用其他解释方法。在一些复杂案件中,最终决定法律文本含义的可能是其他要素,词典解释对于案件的解决只具有起点性而非终局性功能,因而词典解释多与其他论据一起支撑司法论证,以增强裁判结论的说服力与可接受性。例如,在“杨某与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合同纠纷案”中,《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中载明保险车辆“在竞赛、测试期间,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发生事故属保险免责情形,双方就“洗车”是否属于保险免责范围产生争议。法院首先基于汉语词典对保养、洗车的释义,指出“保养指的是保护修理,使保持正常状态,而‘洗车’则是‘清洗汽车表面,使车身清洁美观’,两项工作的内容及目的均不同。因此,按照普通公众的理解,‘洗车’显然不属于‘保养’的范畴。”在此基础上,法院进一步依据合同条款进行体系解释以加强论证,认为从免责条款的内容看,该条款中的“保养”与“维修”“改装”是并列关系,三者免责的法理基础在于维修、保养、改装期间,被保车辆处于非正常状态,事故风险有明显增加。在洗车过程中,被保车辆并未处于非正常状态,不存在事故风险的明显增加,联合保险公司以此为由主张免责,理据显然不足。

通过梳理上述案例可以发现,词典解释的司法运用是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问题。在微观层面,法院运用词典来解释法律概念、法律条文及法律文本的句法结构;在宏观层面,法院运用词典解释来强化司法论证,提升裁判结论的说服力与可接受性。面对当前司法裁判的复杂性,法院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将一些网络词典引入司法裁判,用以解决传统词典释义不足的问题。由此使词典解释的司法运用呈现多元化样态,而这难免滋生词典解释运用不当的情况。

三、法院运用词典解释的问题剖析

一般认为,在以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构造的裁判逻辑中,词典解释虽然天然地带有一种权威性色彩,对于获取法律文本的通常含义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但是其终究属于一种法外论据,法院要想发挥词典解释的说理论证功能,必须加以规范。然而在实践中,法院缺乏对词典解释运用逻辑的理解,缺少对词典解释运用方法的经验总结,导致了词典解释运用不当情形。

(一)词典类型选择的随意性损及法律解释的权威性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的首要环节,其根本目的在于阐释法律文本的正确含义,确定契合个案的裁判前提及形成适合个案的裁判规则。为有效展开法律解释,获取法律文本的正确含义,法院时常借助词典解释。然而在实践中,由于缺少词典的选择标准,致使法院随意地挑选词典类型,选择一些非权威性词典予以解释,严重损及法律解释的权威性。

第一,面对当前社会上发行出版的各式各样、琳琅满目的词典,法院好似在“词典商场”里随机选择,或者案头摆放何种词典就运用何种词典,而不需针对案件事实的具体情况专门进行挑选。例如,对于“猝死”等涉及人身专业性概念的解释,至少出现了《法医学辞典》《法学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等词典类型。不同类型的词典、不同年代出版的词典,对于相同的概念可能会有不同的定义,法院在解释的过程中,多未结合案件事实对词典加以筛选,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例如,对“猝死”的解释,有的法院援引《法医学辞典》解释为“外表似乎健康的人因内在的病变而发生急速的、意外的死亡”,有的法院援引《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医学上指由于体内潜在的进行性疾病而引起突然死亡”。两者虽然都指出猝死的原因可能是内在疾病,但是前者有一个描述性限定,即“外表似乎健康的人”,因此对于一个平素外表看似不健康的人突然死亡是否符合“猝死”的构成要件呢?显然前者解释不符合猝死要件,后者符合猝死要件,由此可能导致同案不同判。

第二,当前越来越多的网络词典被法院援引,但是由于缺少相应的认知、选择与检验标准,导致一些非权威性、非可靠性的网络词典大量充斥在司法判决中。这类词典虽然具有便捷性、高效性等特征,容易被社会公众接触与了解,但是其中立性、专业性、权威性并未得到普遍认可,其效力也不及传统词典。就本质而言,以“百度百科”“百度汉语”“金山词霸”等为代表的网络词典属于一种“语料库”,其语料收集方式以“全和新”为特点,不考虑语料的代表性、典型性与权威性。特别是网络词典收词过程缺少审查与筛选机制,致使大量的临时性用语、被刻意修改的用语、重新赋予含义的用语充斥其中,使语词含义的稳定性与权威性大打折扣。同时,一些带有检索引擎性质的词典,基于计算机的自动词汇对齐与提取技术,更是不分领域、类别,也不分专有名词、术语和普通名词,一律照单全收,容易混淆语文词典、术语词典与专业词典的界限,因而给用户带来庞杂而不权威的印象。例如,在“浪琴表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纠纷案”中,关于“delocevia”的含义解释问题,原告先后提交了《现代意大利语词典》《新法汉词典》《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等词典中的解释,用以证明诉争商标没有“放荡、淫乱”的含义。但是法院却根据被告提供的“百度翻译”解释的该词存在“放荡、淫乱”含义,认为诉争商标存在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情形。在该案中,法院基于“百度翻译”直接否定了传统词典的解释,显然难以令人信服。事实上,关于网络词典的权威性问题,已有当事人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百度检索结果、“百度词条”及“360百科词条”的释义系由个人进行编辑,“百度词条”及“360百科词条”均是商业产品,并非词典或辞海,任何人都可以免费地设立自己想设立的词条。

(二)词典解释方法的不明确影响解释结论的有效性

在确定了词典的类型后,如何规范地运用词典解释事关裁判结论的可靠性与合理性。然而,在当前实践中,法院尚未就词典解释方法达成一致,使部分法院将词典解释视为绝对的权威而产生依赖,导致了法律解释的专断与失真,影响词典解释结论的有效性。

第一,法院在词典解释方法上没有形成统一认识,致使词典解释的运用多依赖法院的自由裁量。“尽管近两个世纪以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直在其意见中使用词典的定义,但对于何时以及如何使用词典作为解释来源,最高法院几乎没有给出明确的指导。如果没有这样的指导,诉讼当事人、律师和其他法院就只能从最高法院提供的零零碎碎的东西中收集他们所能收集到的原则。”这便导致了法院在运用词典方式、方法等方面的问题。例如,不同词典编纂者的专业背景、代表观点、价值取向等因素都会影响词典的编写和内容,导致词典的专业性与权威性存在差异,因而法院在同一案件中对多个语词或概念释义时,最好采用同一部词典,以确保词典解释标准的一致性。然而,在实践中对此并无统一的要求,法院在语词或概念的解释上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选择何种词典及如何解释多凭主观意志。如前文例举的关于“滑坡纠纷”是否包含“土地复垦”的解释问题,法院首先援引《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滑坡”的含义,随后又借助“百度汉语”来解释“复垦”的含义,《现代汉语词典》与“百度汉语”属于不同的词典类型,两者在专业性、权威性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同一案件中同时使用可能会影响法律解释的稳定性。

第二,由于词典解释通常只提供单字或概念的解释,法院运用词典解释时不考量解释对象的语境,并将词典解释视为唯一的解释依据和绝对的权威标准,导致词典功能被过度放大,使法律解释过于武断。通常认为,法律文本的具体含义只有在对上下文的解读中才能体现出来,因而理解法律文本的含义需要结合语境展开。但是,由于词典通常只提供单字的意义,实践中法院通常不考虑由立法目的、立法背景资料、法律体系与法律制度等元素构造的解释语境,因此仅依据词典解释提供的含义作出判断,容易导致法律解释的专断与失真。例如,在“孙某等与中国人寿合同纠纷案”中,关于被保险人误服药物致死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的情形,法院认为根据保险合同第13条,“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法院指出,《现代汉语词典》中将“外来”解释为“从外边来的(指非固有的,一般用作定语)”,因此,“外来的”一词可以理解为“非自身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伤害,“误服”显然不是被保险人自身固有的,而是其文化程度不高、辨别能力差、药瓶外形相似等一系列因素导致的,由此认定属于保险范围。在该案中,根据合同条款,“意外伤害”一词的解释语境是由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等实质性要求构成的,只依据词典对“外来的”进行解释,排除其他条件的限制,容易扩大意外伤害的判断标准。

(三)词典解释论证方式的简陋化消解司法论证效果

论证是实现裁判结论合理性与可接受性的有效方式,法院只有对自己提出的观点与主张进行有效的说明与论证,才能让当事人与社会公众信服,实现司法定纷止争的功能。然而在实践中,法院只要认为词典解释能够论证观点、支撑裁判结论,便将其嵌入裁判理由,不对词典选择标准、解释方法进行理由说明与论证,这不仅导致了裁判理由间的逻辑脱节与不融贯,而且容易放大司法裁判的自由裁量权和主观偏好。这使词典解释不仅具有了实用主义特征,而且容易成为法院掩饰选取偏好定义作为裁判依据、协助达成特定结论的工具。例如,法院多以“根据权威汉语字典”“经查询相关词典”“根据词典”等“装饰性”方式展示法院的论证过程,这种非规范性的裁剪方式、简略化甚至虚假化的修辞表述方法,不仅矮化了词典解释的专业性与权威性,而且将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导向一种或然性方向,使司法论证呈现一种简陋化的论证模式。

这种简陋化的论证模式,表现为词典解释与裁判说理的结合度不高,词典解释的释法论证功能停留在表面等问题。词典解释过程好似“贴标签”的工作,随意地嵌入裁判理由,而正是这种实质论证程度不足,与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的逻辑脱节,导致了同案不同判,影响到法秩序统一。例如,民间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壹分”但未指出是月利率或年利率的解释问题,有的法院指出,根据《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分,利率,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计算,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计算”,月利率1%更符合本地民间借贷利息交易。有的法院认为,根据《新华词典》中“分”的解释词义之一为“利率,指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计算,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计算”,即年利率10%,该利率符合法律规定,故按年利率10%;有的法院认为,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分,利率,年利一分按十分之一计算,月利一分按百分之一计算”,故“壹分利”有年利和月利之分,现因原告无证据证明“壹分利”为月息还是年息,应属于约定不明,依法应认定为借期内没有利息。由此可见,同样的词典解释结论,裁判结果却呈现出不同的方向,导致同案不同判。这说明,法院运用词典解释过程中论证方式的简陋化,乃至格式化问题,容易导致裁判理由之间脱节,论证理由之间不融贯,论证步骤存在逻辑跳跃,论证的前件无法支撑论证的后件。同时,法院采用的“嵌入式”论证方式,使司法论证浮于表面、貌合神离,使裁判理由无法为法律推理提供真实性前提,进而达不到裁判结论合理性证成的目标。

可见,词典解释作为一种法律解释的工具,法院在运用该方法解决问题的同时滋生了新问题,这很大程度上是由词典选择标准与解释方法不明确导致的,因而有必要构造词典解释的一般性运用规则。

四、法院运用词典解释的方法论规则

司法的过程不仅是法律条文的适用过程,也是裁判说理的论证过程,更是法律程序的展开和法律方法的运用过程。面对当前法院运用词典解释呈现的问题,应当构建相应的方法论规则体系,实现有效的司法论证。

(一)基于解释对象性质确定词典的选择标准

“议会(Parlament)只能以言词形式公布制定法。因此,只有词句是关键的,在解释中应当始终被重视。在此,含义、意义、形式和内容这些哲学领域中的问题并无意义。这里只涉及对法律条文在法律上的权威理解和语词的法律运用。”因此,作为一种语言工具,只有那些具有准确性、可信性、中立性与广泛接受性的权威性词典才能准确地界定语词与概念的通常含义,并在法院、当事人与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间达成共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第一,根据解释对象的专业度选择词典类型。词典的权威在于指出一个已经被确认且被人们共同理解与遵守的意义,虽然当前出版的词典种类繁多,但是词典的权威主要来源于“权力宣示”与“知识聚合”两种方式。前者以官方推动为主,旨在将某些语词或概念的解释定于一尊,方便社会秩序的形成与塑造,多以“通识性”词典为代表;后者以学术共同体的推动为主,旨在为人们认识特定语词或概念的专业含义和用法提供一个初步共识,多以“专业性”词典为代表。结合被解释概念的专业度,可以划分为日常性概念与专业性概念两种。为提升法律解释的准确性与权威性,对于日常性概念的解释,如架设、存储、声明、唯一、利率、牟利、自燃等,法院可参考《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辞海》等通识性词典;对于专业性概念,如猝死、瘫痪、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其他特殊专业领域概念等,可参照《法学词典》《法医学辞典》《布莱克法律词典》《元照英美法词典》等专业性词典。

第二,审慎运用网络词典展开法律解释。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基于传统词典的滞后性,法院大量运用非权威性的网络词典进行法律解释。传统词典的编纂依据词典编撰学理论与社会发展情况,对语词的收录与解释通常滞后于社会公众对相关语词的学习与使用。因而像一些时代性较强,或者偶然衍生、拼接出的语词和概念,很难被传统词典收录。为寻求这些语词或概念的解释,法院可以借助具有开放性、便捷性、易检索性的网络词典加以辅助。但是运用网络词典进行解释存在随意性与非权威性等问题,因而为维护法律解释的稳定性与规范性,法院应当秉持“审慎运用”网络词典原则,即法院不能过度依赖网络词典,不能将网络词典释义作为获取解释结论的唯一依据或判断标准,应当结合其他解释方法、参照其他资料来确定语词或概念的含义。

(二)依据法律解释的要求采用语境解释方法

在通常意义上,“词义是一般的,而意义是具体的。词义的具体化是从言语的上下文或情景上下文中得来的,这些上下文或者是把所用的词和该词所指的具体‘事物’连接起来,或者是排除任何可能的其他含义,只剩下所用的词义,或者同时起这两种作用。”而在实践中,词典只是“语词定义过程的开始,而不是为语词定义的结束提供有效指导的工具”,并且它们只是提供单字、语词或概念的解释,无法提供法律文本的完整意义。事实上,“每一个词都浸染在它过去曾经被使用的历史之中。每一个概念都是在其他所有的概念所构成的语境中发生作用的”,这便要求词典解释须遵守语境解释方法的规则。

语境解释方法指法院在运用词典解释时,应当顾及由法律条文的上下文、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等形成的语言环境,在整体意义上实现最佳化解释,而非直接依据词典解释决定法律文本的含义。这里的语境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概念组成的语境,既包括通常语境与专业语境,也包括描述性语境与规范性语境;二是法律条文或合同条文形成的语境,如法律条文内部款项间与不同条文间的逻辑关系;三是不同法律规范构成的语境,既涉及规则与原则间的关系,也包括规范的竞合、冲突关系。运用语境解释方法,不仅能够区分专业性概念与日常性概念、描述性概念与规范性概念,而且可识别与厘清法律条文和合同条文的关系,进而在体系意义上选择最适宜的法律解释结论。

基于语境解释方法的要求,法院在运用词典解释时还应当结合历史解释方法、目的解释方法等其他法律解释方法,并参照法理、常理常识、经验法则等其他论据展开解释。这是因为,法律概念的含义可能会因为社会变迁、司法判例和立法意图的不同而发生变化,词典提供的定义可能并不准确或者不适用于特定的情形。作为词典使用的支持者,斯卡利亚曾指出,词典定义只能表达特定语词的核心文义,但无法显示其隐含的意义,同一语词也常有多种意涵,适用在个案中,须依语词的脉络,选择最适当的定义。因此,即便通常情况下,法律纠纷可能仅因几个语词的含义而产生,但是法院仍应考量语境解释方法的运用,即根据完整的法律背景解释这些语词和条文,同时为收集具有法定意义的论据,法院仍应查阅条款的其余部分、法案的整体或法律中其他类似的条款。此外,在解释专业性概念时,法院有时需揭示它们蕴含的法理或立法目的,继而将这些实质性要素与词典解释相结合,最终呈现它们的语境含义。例如,“猥亵”一般为某个动作,即作为动词时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为“做下流的动作”。但是在刑事、治安法律层面上的性质定义时,“猥亵”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实施的淫秽行为”。前者词典解释为动词,强调的是单一的“下流、低俗、淫秽”动作,后者是一种完整的行为构成,既具备主观目的的行为动作,又在客观上造成了客体的侵害后果。因而要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猥亵”行为,应当满足“猥亵”的基本构成要件。这说明,词典通常只能提供一般意义上的语义解释,完全依据词典解释可能出现误解与偏差,难以契合复杂的法律语境,因而需要辅以其他解释方法与论据加以解释。

(三)根据司法论证的目标选择论证方式

在司法实践中,词典解释虽然给人们一种较为全面、客观、中立的认知,但是词典解释只是一种对语词和概念的通常释义方式,同时随着词典版本的不断增加,以及各行各业词典编纂的浪潮,不同的词典难以避免提供不同的释义结论。因此,与其说法院依据词典解释获取法律解释的唯一正确答案,不如说借助词典解释获取一种最有说服力的解释结论,而要想获取最有说服力的解释结论,法院应当围绕着词典解释展开司法论证。

第一,规范表述词典解释的内容。由于司法裁判不是法院自说自话的过程,而是将裁判文书作为与当事人或社会公众进行对话、沟通、论辩的过程,因此在司法裁判中,词典解释得越不清晰、表述得越不规范,司法裁判过程的可理解性与可检验性程度越低,相应的可监督性与可接受性越差。因此,法院应首先根据所选词典的性质与类型,规范词典的表述方式,标明词典释义的出处、页码、版本、出版时间、网站网址、网络链接等相关信息,从而使解释对象与词典解释建立明确对应关系。例如,有的法院完整地标明解释的出处,指出“商务印书馆第五版现代汉语词典对负责的解释为担负责任(见426页);对办理解释为处理(见37页)”;有的法院指出,“依《中国成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发行,2013年1月第2版第23次印刷)的释义,‘弄虚’是指用虚假的东西蒙骗人,用于贬义。”相比“根据权威汉语字典”“经查询相关词典”“根据词典”等修辞方式,法院的上述表述方式无疑使词典解释清晰准确、有据可查,词典解释的权威性也得到相应的提升。

第二,负有理由论证的义务。任何有说服力的结论必然建立在理由论证之上。理由论证义务指法院获取裁判结论的过程需要通过论据加以正确性与合理性证成,即法院要将论据与案件事实、法律规范相关联,用于论证裁判结论的形成过程,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得出裁判结论的思维和推理过程。作为法外论据之一,词典解释无论作为司法论证的主要论据,还是作为辅助论据,法院都需要进行相关的理由论证。特别是当词典解释不止一种含义时,法院更应履行论证所选含义正当性的义务。由此,基于司法论证视角,词典解释提供的含义只是初始论证,为解释法律术语和条款的参考资料之一,不能代替对法律的全面理解和正确运用,也不能成为司法论证的决定性理由,因而法院在论证裁判结论时,还需要引入其他论据类型,并考量立法目的、社会效果等因素综合论证。此外,在一些专业领域的解释上,法院对专业用语的识别、理解、掌握与解释能力并不比社会公众强,甚至不及某些公众,因此,法院可以借助多种词典乃至专家的解释,仔细地辨识、选择词典的通常含义,而不应在不甚了解、不做仔细斟酌的情况下就断然依据某个词典解释来确定专业用语的含义。

第三,遵循经验性论证方法。不可否认,法院对词典的运用常带有策略性和工具性,并一定程度上依赖自由裁量权,这就容易导致对同一法律文本的差异性解释,产生同案不同判现象,影响法秩序统一性。因此,为了限制法院在运用词典解释时的随意性与自由裁量权,以及提升词典解释的运用效果,司法实践积累的一些“经验性”论证方法值得提倡与遵循。这些经验性论证方法是对实践经验归纳后形成的共识性规则和可操作性技巧,旨在为法院提供系统化的思维模式,引导法院遇到相似问题时采用类似方式予以解决。在论证规则上,为了确保法律解释标准的一致性,法院在区分不同概念的含义时,采用同一部词典进行解释;为了强化对某一概念解释的确信度,法院采用不同的词典进行解释以获取一致的含义;为了充分论证某一概念的含义,法院在借助传统词典进行解释的同时,借助更为详细的网络词典释义进行补充等。在论证路径上,一是依据解释对象选择通识词典或专业词典;二是查找相关词典的定义,优先使用权威性词典;三是比较不同词典的定义,找出它们的异同点并分析各自的优缺点,使不同词典的相同解释形成相互印证,共同用于法律解释;四是考量法律条款的制定背景与立法意图,并结合案件事实与解释语境,判断词典解释是否有助于法律文本含义的获取。

第四,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翔实的理由说明。当词典解释与社会公众的认知具有一致性时,法院将词典解释作为论证理由支持裁判结论具有相当的可信度与说服力,能够有效减轻其论证负担。但是词典解释不能完全代替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因此,在特殊情况下,当词典解释与社会公众的认知不一致,或者词典解释、社会公众的认知与法律意义不一致时,法院要想遵循法律意义,背离或推翻社会公众的认知与词典解释,应承担更高的论证责任,进行更为翔实的理由说明,这不仅体现在法院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规范上各种因素的衡量,使当事人感知他们的主张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尊重,而且是“法治国家原则”的基本要求,诉诸说理能够限制法院对行政及民众恣意行为的自由。例如,在“二郎庙村第五村民组与丁某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中,关于《转让土地协议》中的“卖地”解释问题,首先,法院根据通常理解指出,《现代汉语词典》对“卖”的第一项释义为“拿东西换钱”;对“地”的释义为“地球、陆地、土地、地板、地区”。民众日常作出的“卖地”意思表示太简单,“卖”与“地”两个字结合存在两种含义的理解:第一种理解为买卖土地本身及其所有权等全部权能;第二种理解为转让相关经营使用权。其次,法院根据法律意义指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特定性,注定了其享有的土地所有权系法定,不可以意思自治,国家法律禁止第一种理解意义上的经济交易行为。最后,法院综合考量指出,不能因为普通民众对经济行为的简单俗称或不规范称谓否认经济行为的实质内容,也不能影响一系列经济行为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在该案中,法院通过翔实的理由论证,推翻了百姓的通常认知与词典解释,对法律上的土地买卖行为只限于相关的经营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能予以说明,即当法律意义与词典解释和社会公众的通常认知不一致时,法院必须给出充足的理由论证背离常识的正当性。

词典解释虽然对于证立裁判结论具有重要意义,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运用,法院只有遵循前述方法论规则,才能限制词典解释的随意性与法院的自由裁量权,提升词典解释的论证效果。应当说,在强调提升司法裁判可接受性的背景下,法院采纳的每项论据都应通过充分论证。

五、结语

当前我国法律解释学研究已经跨越了纯粹的基本理论介绍,步入精细化的运用规则领域,这既凸显了法律解释学的实践性品格,又解决了法律解释学研究的抽象化、复杂化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词典解释呈现出的随意性与非规范性等问题,核心原因即在于词典解释具体运用规则的不明确,法院尚未将方法论作为引导裁判思维与约束权力的有效工具。特别是越来越多的法院喜欢将法学通说、常情常理常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伦理等论据引入司法裁判,如果未能在运用前提、运用过程与运用效果上加以方法论的约束与引导,那么这些法外论据将脱离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难以发挥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的证立作用,由此成为司法论证可有可无的点缀。这要求我们既需要从制度规范甚至体制机制层面上对司法进行改革,强调司法改革中的国家立场,依赖司法改革推进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工作,又需要在方法论层面上讨论如何引导与塑造法院的裁判思维与逻辑,继而形成方法论运用的自觉意识。由此,不止在个案层面提升裁判结论的可接受性,塑造司法权威,更是在制度层面实现类案类判,维护法秩序统一。

劳动的定义是什么意思


本期呈现的是谭秋菊2021年至2022年的新作,相较于以往的作品,新作的视角有了更多的“生机”。


文/谭秋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事物或人的“好与坏”、“贵贱”、“高低”之分都是被定义出来的,其实每个生命体都有他们不同的挣扎,都会受命运和当下社会以及环境所影响与趋同,也都在寻找着一种生存态度。


就如同绘画,那些被定义化的,在不同层面也许是另一种含义。


我更倾向于选择那些生活中看似平凡甚至残缺但却具有自身美感的事物,它们不仅带有着生活印迹、在画面中也承载着多种情绪表达,就像人类的多面性无时无刻不交融其中,这种真实而反常的敏感也是我一直追求的。



《窄口瓶里的蓝星花》,纸本水彩,39.5x50cm,2022年


《盛开的郁金香》,纸本水彩,39.5x50cm,2021年


《被捆绑的海芋》,纸本水彩,39.5x50cm,2022年


《郁金香》,纸本水彩,39.5x50cm,2022年


《郁金香2》,纸本水彩,39.5x50cm,2022年


《紫罗兰》,纸本水彩,39.5x50cm,2022年


《餐盘里的康乃馨》,纸本水彩,78x56cm,2022年


《箱子上的蔓绿绒》,纸本水彩,50x39.5cm,2021年


《蔓绿绒与白色瓷盘》,纸本水彩,50x39.5cm,2021年


《橙色桌子上的杯子》,纸本水彩,50x39.5cm,2021年


《桌子上的香蕉》,纸本水彩,55.5x30.5cm,2021年


《餐盘中的叶子》,纸本水彩,50x39.5cm,2022年


《The flower 21》,纸本水彩,37x56cm,2021年


《The flower 20》,纸本水彩,37x56cm,2021年


《The flower 18》,纸本水彩,40.5x56cm,2021年


《The flower 17》,纸本水彩,40.5x55.5cm,2021年


《The flower 15》,纸本水彩,56x78cm,2021年




谭秋菊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会员,九零创作画社水彩公会副会长,吴冠中美术馆特聘画家,现居工作生活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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