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
双方同意离婚,对抚养权、财产没有任何纠纷。
需要准备: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3份去民政局登记。等待30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二、起诉离婚
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有财产抚养权争议情况下可选择起诉离婚。
起诉的具体流程:
1、首先要写民事起诉状。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法院组织调解。离婚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或者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后双方都同意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原告也无法提供感情破裂的充分证据,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那么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相关知识
(一)有了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还用去婚姻登记机关换离婚证吗?
不需要的。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民政局发放的离婚证和法院送达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系基于两种不同离婚方式产生,均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双方无需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的,婚姻关系自何时解除?
诉讼离婚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即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日为婚姻关系解除之日。需要注意的是,文书上落款的时间并不等于文书生效的时间。司法实践中一般这样处理:
①一审判决离婚的,裁判文书已经全部送达,且上诉期限已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的,自最后一方签收裁判文书之日该文书发生法律效力。
②二审维持一审离婚裁判或二审改判离婚,已当庭宣判的,自当庭宣判之日起该文书发生法律效力;裁判文书已全部送达的,自最后一方签收裁判文书之日该文书发生法律效力。
③调解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的,自双方当事人均在调解协议上签名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已全部送达,自最后一方签收裁判文书之日该文书发生法律效力。
④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三)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丢失了,怎么办?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联系作出生效文书法院的档案室,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后,可复制该已审结归档卷宗正卷中所附的本案法律文书,并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经法院案卷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复制件与法律文书原本具有同样的证明效果。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想离婚怎么起诉?
●想离婚怎么提起诉讼
●想离婚怎么离?
●想离婚怎么走法律程序
●我想离婚怎么个离法
●想离婚怎么向法院起诉
●想离婚咋整
●想离婚咋么办
●想离婚怎么提起诉讼
●想离婚要怎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