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让职工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假如职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就可以免责吗?企业职工面对社保问题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员工拟定了放弃社保声明,单位还需要缴纳社保吗?
一些用人单位出于降低用工成本的考虑,会诱导员工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也有员工出于不愿意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的劳动关系,也会主动要求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但是无论如何,上述操作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协议无效。缴纳社保一事,用人单位不能看员工的意愿,无论怎么约定,只要没有按规定缴纳,即为违法行为。
二、把社保换成现金,再直接交给员工可以吗?
用人单位直接给劳动者现金也不可以,这属于无效行为。因为社保不是完全直接交给个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来,劳动者自己也有缴纳社保的义务,不单单是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事情。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给职工造成的损失怎么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在实践中,未缴纳社会保险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比较常见的是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损失,一般是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数额为准。
社会保险无论是对社会稳定、劳动者生活保障还,都具有无法替代的价值和意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该遵照相关的法律规是对社会公平而言定缴纳社保,既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也是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职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以免责吗
●若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免责?
●职工自愿放弃社保要求经济补偿
●人社部: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不能免责
●如果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得到相应的补贴吗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单位违法吗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离职时可领赔偿金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单位承担责任
●若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可免责?
●职工自愿放弃社保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