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左右,有两人向张某某出售铜质电线,共两次。后,两人又向其出售铜板,铜板为变电站所用的电力设备。
该两人被抓获后供述了向张某某出售电力设备的情况,张某某被当地派出所抓获归案。张某某被刑事拘留的第五天,杨君强律师接受了其父亲的委托,作为张某某的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杨君强律师积极介入本案,并和自身团队、其他朋友多次讨论案情,多数人均认为因犯罪嫌疑人为外地人且事涉电力局,办理取保候审基本无望,因此侦查阶段很难取得成效。
杨君强律师认为事在人为,只有去努力争取,才可能有所突破。多次会见张某某后,杨君强律师根据了解的案情书写了《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并提交给了办案民警。侦查部门的领导查阅后,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后将案卷材料送交检察院,申请对张某某批准逮捕。杨君强律师获知情况后,又书写了《变更强制措施意见书》,并和主管检察官多次沟通,最后检察院采取了杨君强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张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因此,杨君强律师认为,代理刑事案件时只有自己不放弃希望,你才能做出与众不同的事。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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