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减少了怎么处理
若是因甲方所提的修改或缩小规模等变动引发的状况,相关成本将在结算阶段被自动扣除;
若设计图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更改,仅是由于起初数量统计工作中所产生的微小误差,那么该合同时的价格亦无需做出相应调整。
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由变更引发的数量缩减幅度已超先前预定的一定比例,且这种变化对优惠因素产生了显著影响,此时便有必要与甲方展开深入的沟通和协商,以期获得额外的材料费用补偿。
二、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形式包括以下几类:
(1)按照承发包职责范围(内容),可以分为全方位建设承发包;阶段性承发包以及专向(业)承发包。
其中,阶段性承发包与专项承发包亦可细化为三种形式:全额包工包料、分包部分材料和纯劳务承包。
(2)根据承包商在项目中所处位置,可分为总承包方;分承包商;独立承包者;联合作业共同体以及直接作业方。
(3)依据合同定价策略,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整价格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
(4)从获取承包任务的途径来看,可分为计划分配;公开招标;委托(协商)承包以及指令承包等方式。
三、总包对工程主体大清包分包违法吗
工程主体外包违法。
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应由总承包单位独立完成。
禁止将一个承包单位应完成的建筑工程拆分成多个部分派发给不同承包商。
分包乃是指负责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其承建项目中的一部分正式授权给具备相关资质的承包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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