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物权能抵押
我们经常听到和看到的可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多达好几种!比如,你可以利用土地的使用权去设立抵押,还有我们常见的交通工具飞机、船舶等等都能变身成为抵押物。
然儿,这些都是关于我们生活中比较实际的东西。
说到具体的抵押权,它其实就是当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或者出现了预设的实现抵押权条件时,我们作为债权人,就可以从他们提供给我们、并不需要转移到我们手中来用作债务偿还保证的这些财产中,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进行清理或出售,然后将所得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我们的债务。
这样一解释,是不是感觉抵押权也没那么神秘难懂啦?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能抵押什么财产
原则上,不论是债务人还是第三者都可以抵押下面这些东西:比如房子啦、院子啦之类的不动产,还有那啥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海域使用权等,只要你们觉得合适就行。
然而,如果想把这些东西拿来抵押的话,你得确保你有权利处理这些财产!具体说来,当债务人或者第三者对他们想要抵押的物品都能做主时,他们可以考虑以下这些抵押方式:首先是房子啦、院子啦这类不动产,其次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了,这俩也是很好的选择嘛!除此之外嘛,当然还有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抵押的任何财产也都可以拿来当做抵押品使用。
所以,大家在做事儿前要有个大致的了解才好做决策哟!
三、债务重组抵押权是否消灭
首先我们要明白,这是毫无疑问的,即这种情况下的抵押协议被判定为无效的!其次,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抵押权显然是从属于它所担保的主债务的。
如果主债务人消失或者死亡之类的,那么抵押权自然也无法继续存在了。
接下来,让我来详细解释一下为什么主债权诉讼时效过期会导致抵押权人不再享有法院对其支持的权利,也就是胜诉权。
但是请注意,虽然胜诉权的失去通常被视为权利消灭的象征,但实际上抵押权本身并没有因此而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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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债务重组抵押权是否消灭,债务重组股权抵债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