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补贴是怎么补贴的
工伤补贴包含多个方面:
1. 医疗补贴: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也由基金支付。
2. 伙食补贴: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补贴: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 伤残津贴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伤残等级的,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定伤残等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
二、工伤要去劳动局吗
工伤认定一般需要到劳动部门(通常是当地的劳动局或其下属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
从程序上来说,发生工伤后,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审核相关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必要时还会进行调查核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这一认定结果对后续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有着关键意义。
三、工伤腿骨折能赔多少钱
工伤腿骨折的赔偿金额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一)医疗费用方面
1. 治疗腿骨折所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品费等合理医疗支出,都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1.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的长短一般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确定。
(三)伤残补助金等(如果构成伤残)
1. 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腿骨折构成伤残等级,比如十级伤残,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是九级伤残,则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月数不同。
2.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可能涉及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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