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有什么区别2025,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有什么区别

合同纠纷 编辑:葛瑶

一、合同的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有什么区别2025,合同的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有什么区别

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它包括两层含义:

1、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

2、在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

适当履行,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时间、地点、包装、运输、结算等各项条款全面正确地履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具体化。

1、履行的主体。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亲自履行;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方完成。

2、履行的标的。合同规定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必须交付什么。

3、履行的数量和质量。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是多少,就必须履行多少;合同规定什么质量就按什么质量交付。

4、履行的价款或酬金。即要求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款或酬金支付。

5、履行的期限、地方、方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三款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它包括两层含义:1、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在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  

适当履行,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时间、地点、包装、运输、结算等各项条款全面正确地履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具体化。

1、履行的主体。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履行必须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亲自履行;特殊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合同义务也可以由第三方完成。

2、履行的标的。合同规定的标的是什么,义务人就必须交付什么。

3、履行的数量和质量。合同规定的标的数量是多少,就必须履行多少;合同规定什么质量就按什么质量交付。

4、履行的价款或酬金。即要求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款或酬金支付。

5、履行的期限、地方、方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第三款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合同的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实际履行是指:(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在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违约方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

二、适当履行,又称全面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时间、地点、包装、运输、结算等各项条款全面正确地履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具体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四、合同执行和履行的区别

法律分析:履行和执行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

1、履行的对象常是合同、手续、职责、条约、契约、协定、公约、声明、诺言、义务等;

2、执行的对象常是命令、指示、任务、法令、判决以及纲领、政策、计划、路线、方针、方案、决议、原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五、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有:

一、违约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合同视为未实际履行;

二、违约方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合同视为未实际履行;

三、违约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合同视为未实际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六、什么是合同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

合同实际履行的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适当履行的概念是指当事人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债务的履行原则。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一些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下:

1、支付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合同当事人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是指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判决或者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什么是 适当履行 原则

民法典中的适当履行原则是: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来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一项原则。包括主体适当、标的适当、履行期限适当和方式适当。

三、违反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常用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

(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可以合理选择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

(4)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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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履行与适当履行

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的区别

实际履行与约定不一致 以实际履行为准

实际履行的适用条件

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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