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都刑事律师谈未成年杀人会判多少年
成都律师吴国强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刑法》第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未成年人故意或过失杀人,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并不会被判刑,但监护人会承担民事责任,对被害人家属赔偿。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或过失杀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适用死刑,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但现实中也慎用无期徒刑。
成都律师吴国强
四川-成都 -郫都区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刑法》第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未成年人故意或过失杀人,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并不会被判刑,但监护人会承担民事责任,对被害人家属赔偿。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或过失杀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适用死刑,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但现实中也慎用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