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涉嫌虚假地产项目合同诈骗2000万经张涛律师介入后成功无罪释放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安南煜

  案情简介:

  孙某是某投资咨询公司高管,因帮助朋友介绍虚假地产投资项目而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和拘留。

  办案经过:

  张涛律师接受了当事人亲属的委托后,在看守所会见了孙某并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一方面积极与本案的侦查人员沟通,递交了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多次当面向侦查人员阐述当事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应当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的理由,成功在接受委托30天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的结果;另一方面,在了解全部案情后,张涛律师抓住案件的要点,提出了本案的当事人实际上也是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其本身并没有诈骗他人的故意,只是在正常的公司交易往来中疏于调查,轻信他人的辩护观点,并积极协调家属根据案件的进度和被害人进行沟通协商,引导被害人在实事求是前提下突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证言。经过向侦查人员多次提交书面的律师辩护意见,最终上述辩护观点得到了侦查机关的认可,经过研究核实,该案件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撤销。

  相关法条: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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