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本写一个人的名字和写夫妻俩的名字有啥区别,房产本子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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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本金是什么意思
“当事人多年心结得以解决,现已拿到无权利瑕疵的房产证,特此留言转达当事人对法官团队的感谢。”
初春的北京乍暖还寒,一条来自12368平台的留言不期而至,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玉娜的心中涌起一股暖流。凝视着熟悉的案号,张玉娜的记忆再次清晰起来。
“房子是我全款买的,怎么会这样?天地良心啊!”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老余第一次庭前谈话时满腹委屈。
2010年,老余从李某手中买下一套新房,因为房子尚未办理房产证而一直没能过户。花费数百万元买房,房产证办理却一拖再拖,这也成为了老余的心病。
老余并不知道,2016年,李某取得房产证后,转手就将房子抵押给了老刘,借款500万元。因为李某无法如期清偿借款,老刘诉至法院后胜诉,房子也进入了执行程序。
全款购买的房子住了十几年,竟然被查封了!老余如遭晴天霹雳。为了保住房子,包括这起纠纷在内,他还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并申请法院协助查封了李某的另一套房产。
“如果是单一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直接判决两人继续履行合同。但结合目前的情况,这样的判决兑现难度很大。”仔细梳理案件后,张玉娜知道,实现案结事了并不简单。
老余的房子要保住,老刘的钱款也迫在眉睫。张玉娜想到了一个看似不可能的方案:如果李某还清老刘债务,老刘向法院申请解封老余正在住的房子,并配合办理房屋抵押权涤除登记,再由李某协助老余办理过户登记,那么,三个案子都将迎刃而解。
“只要拍卖完成,我就能够拿回欠款。为什么要冒风险去配合你们?”就同最初预想的一样,张玉娜刚向老刘提出调解方案,就被否决了。
屡屡碰壁后,张玉娜的心里犯了难。可一想到老余的遭遇,那些委屈仿佛又在耳边回响,触动了张玉娜的心弦。“老百姓来到法院解决问题,只要还有一分可能,就要尽百分努力尝试。”
“如果您接受调解,李某可以在一周内凑齐本金,直接到账。”“您选择法拍,从公示到正式完成,也需要时间。”“如果方案可行,不仅可以拿到钱款,还可以避免有人无家可归。”……
在与老刘的后续沟通中,张玉娜从法、理、情出发,几乎穷尽了各种理由。也许是被法官的执着打动,老刘最终接受了调解。
就在法官以为大功告成时,新情况出现了。
这一次,提出异议的是老余。原来,他心里一直有个疙瘩。如果老刘拿回钱款却不向法院申请解封,那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为确保万无一失,他坚持要在调解协议中给老刘设置负担义务。
“我是考虑到你的处境才接受调解,你这样想也太过分了。”老余的想法彻底激怒了老刘,两人互不让步,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此时此刻,距离矛盾的实质化解只差关键几步。为了尽可能挽回各方损失,张玉娜没有选择放弃,而是再次轮流给他们做工作,阐明利弊。
“案子都到这一步了,我们对彼此还是要秉持基本的信任,对不对?”简单的宽慰让老余坚定了信心。
“老余也只是心急,您愿意接受调解,是非常负责的决定。”反复的安慰让老刘频频点头。
沟通持续了几周,甚至连张玉娜自己也记不清打了多少通电话。最后,千里之外的老刘终于表示同意。
调解书下达几周后,好消息传来了,老余拿到了印有自己名字的房产证。伴随着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结事了,老余提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也一并了结。一案调三案解,这场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次不行就多试几次,只要带着希望,总会有解决的方法。为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值得无数次努力。”张玉娜说。
来源:人民法院报
房产本图片真实
朱梁文轩 刘青青
“当事人多年心结得以解决,现已拿到无权利瑕疵的房产证,特此留言转达当事人对法官团队的感谢。”
初春的北京乍暖还寒,一条来自12368平台的留言不期而至,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玉娜的心中涌起一股暖流。凝视着熟悉的案号,张玉娜的记忆再次清晰起来。
“房子是我全款买的,怎么会这样?天地良心啊!”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老余第一次庭前谈话时满腹委屈。
2010年,老余从李某手中买下一套新房,因为房子尚未办理房产证而一直没能过户。花费数百万元买房,房产证办理却一拖再拖,这也成为了老余的心病。
老余并不知道,2016年,李某取得房产证后,转手就将房子抵押给了老刘,借款500万元。因为李某无法如期清偿借款,老刘诉至法院后胜诉,房子也进入了执行程序。
全款购买的房子住了十几年,竟然被查封了!老余如遭晴天霹雳。为了保住房子,包括这起纠纷在内,他还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并申请法院协助查封了李某的另一套房产。
“如果是单一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直接判决两人继续履行合同。但结合目前的情况,这样的判决兑现难度很大。”仔细梳理案件后,张玉娜知道,实现案结事了并不简单。
老余的房子要保住,老刘的钱款也迫在眉睫。张玉娜想到了一个看似不可能的方案:如果李某还清老刘债务,老刘向法院申请解封老余正在住的房子,并配合办理房屋抵押权涤除登记,再由李某协助老余办理过户登记,那么,三个案子都将迎刃而解。
“只要拍卖完成,我就能够拿回欠款。为什么要冒风险去配合你们?”就同最初预想的一样,张玉娜刚向老刘提出调解方案,就被否决了。
屡屡碰壁后,张玉娜的心里犯了难。可一想到老余的遭遇,那些委屈仿佛又在耳边回响,触动了张玉娜的心弦。“老百姓来到法院解决问题,只要还有一分可能,就要尽百分努力尝试。”
“如果您接受调解,李某可以在一周内凑齐本金,直接到账。”“您选择法拍,从公示到正式完成,也需要时间。”“如果方案可行,不仅可以拿到钱款,还可以避免有人无家可归。”……
在与老刘的后续沟通中,张玉娜从法、理、情出发,几乎穷尽了各种理由。也许是被法官的执着打动,老刘最终接受了调解。
就在法官以为大功告成时,新情况出现了。
这一次,提出异议的是老余。原来,他心里一直有个疙瘩。如果老刘拿回钱款却不向法院申请解封,那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为确保万无一失,他坚持要在调解协议中给老刘设置负担义务。
“我是考虑到你的处境才接受调解,你这样想也太过分了。”老余的想法彻底激怒了老刘,两人互不让步,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此时此刻,距离矛盾的实质化解只差关键几步。为了尽可能挽回各方损失,张玉娜没有选择放弃,而是再次轮流给他们做工作,阐明利弊。
“案子都到这一步了,我们对彼此还是要秉持基本的信任,对不对?”简单的宽慰让老余坚定了信心。
“老余也只是心急,您愿意接受调解,是非常负责的决定。”反复的安慰让老刘频频点头。
沟通持续了几周,甚至连张玉娜自己也记不清打了多少通电话。最后,千里之外的老刘终于表示同意。
调解书下达几周后,好消息传来了,老余拿到了印有自己名字的房产证。伴随着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结事了,老余提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也一并了结。一案调三案解,这场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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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本上加名字怎么操作
“22年了,这笔陈年旧账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终于有了结果!”随着一本鲜艳的房产证被送到季某手中,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历经9次诉讼、耗时22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二十余年纠葛难两清
事情要从2003年说起,彼时,季某因周转需要向刁某借款5万余元,并将房屋过户登记于刁某名下以做抵押,而后双方约定,在季某还清借款后,房屋就会重新过户至季某名下。
然而,刁某却动了歪心思,在房屋过户后,刁某便在非真实交易的情形下和弟弟刁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季某用作抵押的房产过户到了刁某某名下,并安排刁某某以房产抵押方式向A银行贷款20余万元供自己使用,贷款偿还则由刁某负责。
自2005年2月起,刁某就不再如约偿还贷款,为此,A银行以贷款逾期为由于2008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判决要求产权人刁某某履行还款义务,如履行不能,A银行可拍卖、变卖涉案房屋实现抵押权。
可在此期间,刁某不仅收取了季某的还款,还隐瞒了房屋已被过户抵押的实情。其后,因法院根据银行申请启动拍卖程序,季某才得知房屋已被抵押,多番联系刁某未果,季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3月,刁某因犯诈骗罪获刑,刑事判决同时判令刁某需退赔季某11万余元。然而,11万余元的退赔款是基于涉案房屋2003年的价值得出的,时隔十余年,涉案房屋价值早已高涨,而涉案房屋同时也是季某一家的唯一住宅,因此,季某拒绝了刑事退赔款项。
季某要求返还涉案房屋,但房屋因涉及刁某某与A银行之间的民事诉讼,已存在抵押权而无法过户,事情因此僵持不下。为了要回房屋,季某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可始终未能如愿。2024年10月,因对法院判决A银行可以拍卖、变卖涉案房屋实现抵押权不服,季某向金山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走访调查厘清症结所在
为更好做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受理该案后,金山区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措施到位、化解到位。
这起纠纷为何历时二十余年都未能化解?几方当事人心里又有哪些顾虑?检察官也在思考。
矛盾纠纷化解也要加强“亲历性”,由于刑事执行案件在涉案房屋所在区人民法院,而不动产抵押权案件在金山区人民法院,为了厘清症结所在,承办人先后到两区法院、公安机关调取卷宗并听取承办法官意见,同时多次与季某、刁某某沟通了解相关情况。
经综合研判,检察官发现单就案件本身来看,法院判决A银行可就涉案房屋实现抵押权并无不当。但从情理来看,刑事判决已认定刁某构成诈骗罪,民事判决亦确认刁某与刁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且涉案房屋是季某的唯一住宅,一家三代均居住于此,对于季某而言,房屋所有权的归还至关重要。
“在多次沟通中,我们发现刁某某其实有意愿将房屋过户还给季某,但是双方互不信任,且从操作层面上讲,只有归还A银行贷款本息,才能涤除抵押权过户房屋。而对于这部分贷款本息,刁某某声称他是受刁某无辜牵连,不应当全部承担……所以如何付清贷款本息涤除抵押权,才是这起纠纷能否化解的关键。”承办检察官说道。
多方联动合力定纷止争
在找到各方都具备和解意愿的基础上,针对几方预期差距较大的问题,承办检察官与当事人“一对一”沟通,客观公正地向季某、刁某、刁某某释明各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法律风险等。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各方最终达成一致,确定由刁某、刁某某支付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季某支付剩余部分利息。
考虑到借款本息及违约金数目较大,而季某等人的经济能力难以一次性全款还清,为确保和解方案确实落地可行,检察官多次与A银行沟通,最终达成分期付款方案。
“季某本身是诈骗案件被害人,遭受了巨额经济损失,又为房屋过户的事情奔波二十余年。此次承担部分利息的归还后,对这位退休老人来说,一时间家庭生活也会面临困难,其现实困境不容忽视。”在办案期间,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季某一家经济状况困难,遂将救助线索移送该院第六检察部。
接到线索后,检察官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并与季某面对面沟通了解情况。经调查核实,检察官发现季某曾因被诈骗遭受巨额经济损失,且案发后未获得任何赔偿,其二十余年间为维权奔波,经济损失较大,且妻子没有收入来源,目前仅靠季某每月微薄退休金维持生活,家庭生活困难。为帮助季某摆脱困境,该院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依法向季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2025年3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季某终于拿到了房屋产权证,也在这天收到了检察机关发放的司法救助金,至此,这起长达22年的纠纷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金山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树牢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理念,综合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更好地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原标题:《22年9次诉讼,他终于拿回了自己的房产证……》
栏目编辑:顾莹颖 题图来源:金山区检察院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赵菊玲 通讯员 徐杰瑛
房产本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引言:“房产证”是每位购房者心中的一块“护身符”,但你真的知道它背后隐藏的秘密吗?
1. 房产证的真相:很多人认为房产证就是买房的全部保障,但实际上,房产证的种类和有效性直接影响你的房屋权益。你知道“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区别吗?
2. 隐藏的风险:买房时,您可能只关注房子的价格和位置,却忽略了房产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假如房产证上有未解除的抵押,您的房子可能随时面临被查封的风险!
3. 房产证的获取:在交易完成后,房产证的办理流程也至关重要。有些开发商会故意拖延,导致你无法及时拿到房产证,甚至影响你的贷款和转让。
4. 购房者的盲点:许多购房者对房产证上的信息一知半解,像是面积、产权年限等,可能直接影响到房屋的未来价值。你知道如何核对这些信息吗?
5. 反转和警示:有些买家在交完首付款后,才发现房产证上显示的房屋性质与自己预期不符,甚至是“集体土地”或“限购房”,这可真是“买房前的最后一根稻草”!
结尾:在买房之前,了解“房产证”的每一个细节,才能让你的购房之路更加顺畅。别让“房产证”的秘密成为你购房路上的绊脚石!
通过这样的内容,您可以有效地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同时传递重要的房地产知识,帮助他们避免在购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希望这能为您的短视频提供灵感!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房产本写一个人的名字和写夫妻俩的名字有啥区别,房产本子丢了怎么办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