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获刑案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马睿乐

2013年7月4日晚上19时左右,荣某某在游戏机室上班时,看到吸毒人员白某某、王某某、杨某某等人先后在游戏机室大厅右侧的小房间吸食“冰毒”,为了不影响生意,为了不影响生意,在明知他人在游戏机室内吸毒的情况下,他没有采取措施阻止,而是容留以上吸毒人员在该处吸毒。当天晚上21时许,经人举报,荣某某和吸毒人员白某某、王某某、杨某某等人被抓获归案。之前荣某某曾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久后又复吸。被抓前,荣某某是某市一游戏机的老板。

法院审理后认为,荣某某无视国法,非法容留多人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邹某某当庭认罪,法院依法对其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荣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律师点评】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案中,荣某某为了自己的生意,在明知他人在游戏机室内吸毒的情况下,没有阻止而是容留任由其行为发生容留他人吸毒,显然已经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现实中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对毒品泛滥问题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酒店、娱乐场所、游戏机室要加强自身管理,拒绝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这些场所的从业人员,要掌握识别吸毒人员的方法,看见有人吸毒应立即举报,不能为贪图蝇头小利而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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