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期宣判还要开庭吗,为什么要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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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期宣判一般多久
记者 | 吴陈幸子
2020年6月发生的“杭州女童坠亡案”曾备受关注。杭州保姆梁某某将雇主解女士的2岁女儿米粒单独留在女儿左某家中,致米粒意外坠亡。
2025年3月26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解女士名誉侵权案二审在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潇湘晨报记者从解女士处获悉,此案择期宣判。
2022年5月9日,杭州市钱塘区法院对“杭州女童坠亡案”作出刑事判决,梁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23年11月15日,民事一审判处梁某某赔偿解女士25万元。
2023年11月29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解女士名誉侵权案一审在安徽合肥庐江县法院开庭审理。
左某提出的事实主要针对解女士发布的视频以定位、文字形式公开原告姓名、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同时,解女士的抖音账号里存在大量针对左某的负面性评价,公然贬损原告人格、损毁原告名誉。左某在诉讼书中称,自己不仅名誉权受到影响,还遭到网友、亲友的误解、辱骂甚至威胁。
左某的主要诉求是消除对名誉权的影响,并向解女士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维权费用两万元。
2024年11月28日,庐江县人民法院认定解女士的侵权行为,但综合考虑相关争议视频已下架,结合解文慧丧女之痛和普通社会民众的一般情感价值判断等因素,对左某主张的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后判决驳回原告左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一审判决结果,双方均提出上诉。
3月26日中午二审庭审结束后,解女士代理律师李彩娥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此次庭审焦点仍以是否构成侵权展开。
李彩娥律师和解女士认为,其视频所述均基于事实,不存在侵权问题。若法院仍维持侵权认定,其愿主动赔礼道歉。
此外,李彩娥律师还提到,左某主要认为解女士所做账号,是在用米粒案件流量谋取商业目的。对此,李彩娥律师认为,案件流量和商业流量不可等同。此外,解女士本来就经商,并非发生米粒的悲剧后才经商。
一审时左某曾提出索赔1元精神损失费,解女士认为这是对自己的挑衅和侮辱。不过李彩娥律师称,在二审庭审上,左某最后撤回了索赔1元的诉求。
来源: 潇湘晨报
择期宣判意味着什么
3月25日,此前备受关注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开庭,上午9时进行刑事部分,下午3时进行民事部分。
当日中午1时许,庭审结束,潇湘晨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该刑事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大同阳高县法院于2023年12月发布的一审判决,2023年1月30日,席某某与女方经大同阳高县当地一家婚介介绍相识。5月1日,席某某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戒指。同时,席某某及其父母书面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女方的名字。5月2日中午,女方一方按照当地习俗宴请席某某。宴后,两人来到婚房休息,随后双方发生席某被指控强奸的性关系。席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三年。
2025年3月25日,在大同市中院外,等待庭审进展的席某某父亲与姐姐向潇湘晨报记者讲述,从2023年5月2日事发后至5月5日席某某被刑事拘留双方进行的多方沟通。在席某某姐姐的讲述里,这几天发生了一个360度的反转,她们根本反应不过来。
据席某某家属讲述,到5月2日晚上席某某回家时,他们才从席某某处得知下午发生何事。而在席某某此前开车送女方回家过程中,席某曾和女方家属有过电话沟通。
电话录音中,席某某面对“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和“你对女方进行强暴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两个问题均回复“嗯”。该电话录音也是一审判决的重要证据。
席某某家属认为,女方是发生性行为后开始抱怨,就房产本上需加名一事和男方发生冲突。
2023年5月3日,女方大哥曾来与男方家属进行沟通。席某某父亲的一名好友也在现场,他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女方大哥曾表示自己有房产也有存款,如果能达成沟通,双方之后可以好好过。而女方大哥所称的沟通是希望男方能就在房产本上加上女方名字。但女方母亲表示,“不想以这种方式加名字。”
5月4日,席某某母亲签下一份保证书,称5月5日男女方领证后就办理房屋共同拥有手续。
5月5日上午,席某某家属称和女方来到民政局,等待席某某姐姐讲房产证送来。但在上午11时前,席某某姐姐即将赶到之际,女方提出不等了并离开。随后席某某被刑拘。
在席某某家属向潇湘晨报记者的回忆里,上述情况为这5天关键经过。但潇湘晨报记者未能就此获得女方回应。
潇湘晨报记者另注意到,在2024年1月,女方家属曾接受过媒体的采访。据华商报报道,女孩母亲称,“5月2号下午6点多,我做好晚饭给我女儿打电话,让她回来吃饭,一打电话,我女儿伤心地嚎啕大哭,告我说‘妈,我让席某某强暴了。'”
案发后,席某某开车送她女儿回家,把她女儿的手机夺走,“这时候他把她的手机还给我女儿,他把我女儿强制着,她身不由己。”
当时母女俩和席就在车上说事,“我也知道他的车上有记录仪,记录仪里也有我给我女儿打电话,她大哭的录音。他在前排,我们在后排,他下车开门说下来说吧,他说他回去跟父母商量,把那一部分彩礼给拿过来。他已经把她强暴了,给她个名分。”
女孩母亲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打从那以后,这孩子就蒸发了,一联系,他的手机就被他家人拿着。他们家人就是在骗,在公安局,他妈妈还写的保证书,在婚介所也是写的保证书。
女孩母亲表示,双方家庭再没有协商解决的可能,“因为我对他们家失去了信任。”并称本来是喜事好事,但男方家人太强势。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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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择期宣判
2020年6月发生的“杭州女童坠亡案”曾备受关注。杭州保姆梁某某将雇主解女士的2岁女儿米粒单独留在女儿左某家中,致米粒意外坠亡。
2025年3月26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解女士名誉侵权案二审在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潇湘晨报记者从解女士处获悉,此案择期宣判。
2022年5月9日,杭州市钱塘区法院对“杭州女童坠亡案”作出刑事判决,梁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23年11月15日,民事一审判处梁某某赔偿解女士25万元。
2023年11月29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解女士名誉侵权案一审在安徽合肥庐江县法院开庭审理。
左某提出的事实主要针对解女士发布的视频以定位、文字形式公开原告姓名、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同时,解女士的抖音账号里存在大量针对左某的负面性评价,公然贬损原告人格、损毁原告名誉。左某在诉讼书中称,自己不仅名誉权受到影响,还遭到网友、亲友的误解、辱骂甚至威胁。
左某的主要诉求是消除对名誉权的影响,并向解女士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1元,维权费用两万元。
2024年11月28日,庐江县人民法院认定解女士的侵权行为,但综合考虑相关争议视频已下架,结合解文慧丧女之痛和普通社会民众的一般情感价值判断等因素,对左某主张的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后判决驳回原告左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一审判决结果,双方均提出上诉。
3月26日中午二审庭审结束后,解女士代理律师李彩娥告诉潇湘晨报记者,此次庭审焦点仍以是否构成侵权展开。
李彩娥律师和解女士认为,其视频所述均基于事实,不存在侵权问题。若法院仍维持侵权认定,其愿主动赔礼道歉。
此外,李彩娥律师还提到,左某主要认为解女士所做账号,是在用米粒案件流量谋取商业目的。对此,李彩娥律师认为,案件流量和商业流量不可等同。此外,解女士本来就经商,并非发生米粒的悲剧后才经商。
一审时左某曾提出索赔1元精神损失费,解女士认为这是对自己的挑衅和侮辱。不过李彩娥律师称,在二审庭审上,左某最后撤回了索赔1元的诉求。
原标题:《二审择期宣判!杭州女童坠亡案雇主遭保姆女儿起诉侵害名誉,代理律师讲述庭审焦点》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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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是当庭宣判还是择期宣判
3月25日,此前备受关注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开庭,上午9时进行刑事部分,下午3时进行民事部分。
当日中午1时许,庭审结束,潇湘晨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该刑事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大同阳高县法院于2023年12月发布的一审判决,2023年1月30日,席某某与女方经大同阳高县当地一家婚介介绍相识。5月1日,席某某家为二人举办订婚仪式,当日交付彩礼10万元和7.2克戒指。同时,席某某及其父母书面承诺,结婚一年后在房屋产权证上添加女方的名字。5月2日中午,女方一方按照当地习俗宴请席某某。宴后,两人来到婚房休息,随后双方发生席某被指控强奸的性关系。席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三年。
2025年3月25日,在大同市中院外,等待庭审进展的席某某父亲与姐姐向潇湘晨报记者讲述,从2023年5月2日事发后至5月5日席某某被刑事拘留双方进行的多方沟通。在席某某姐姐的讲述里,这几天发生了一个360度的反转,她们根本反应不过来。
据席某某家属讲述,到5月2日晚上席某某回家时,他们才从席某某处得知下午发生何事。而在席某某此前开车送女方回家过程中,席某曾和女方家属有过电话沟通。
电话录音中,席某某面对“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和“你对女方进行强暴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两个问题均回复“嗯”。该电话录音也是一审判决的重要证据。
席某某家属认为,女方是发生性行为后开始抱怨,就房产本上需加名一事和男方发生冲突。
2023年5月3日,女方大哥曾来与男方家属进行沟通。席某某父亲的一名好友也在现场,他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女方大哥曾表示自己有房产也有存款,如果能达成沟通,双方之后可以好好过。而女方大哥所称的沟通是希望男方能就在房产本上加上女方名字。但女方母亲表示,“不想以这种方式加名字。”
5月4日,席某某母亲签下一份保证书,称5月5日男女方领证后就办理房屋共同拥有手续。
5月5日上午,席某某家属称和女方来到民政局,等待席某某姐姐讲房产证送来。但在上午11时前,席某某姐姐即将赶到之际,女方提出不等了并离开。随后席某某被刑拘。
在席某某家属向潇湘晨报记者的回忆里,上述情况为这5天关键经过。但潇湘晨报记者未能就此获得女方回应。
潇湘晨报记者另注意到,在2024年1月,女方家属曾接受过媒体的采访。据华商报报道,女孩母亲称,“5月2号下午6点多,我做好晚饭给我女儿打电话,让她回来吃饭,一打电话,我女儿伤心地嚎啕大哭,告我说‘妈,我让席某某强暴了。'”
案发后,席某某开车送她女儿回家,把她女儿的手机夺走,“这时候他把她的手机还给我女儿,他把我女儿强制着,她身不由己。”
当时母女俩和席就在车上说事,“我也知道他的车上有记录仪,记录仪里也有我给我女儿打电话,她大哭的录音。他在前排,我们在后排,他下车开门说下来说吧,他说他回去跟父母商量,把那一部分彩礼给拿过来。他已经把她强暴了,给她个名分。”
女孩母亲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打从那以后,这孩子就蒸发了,一联系,他的手机就被他家人拿着。他们家人就是在骗,在公安局,他妈妈还写的保证书,在婚介所也是写的保证书。
女孩母亲表示,双方家庭再没有协商解决的可能,“因为我对他们家失去了信任。”并称本来是喜事好事,但男方家人太强势。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杨旭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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