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权哪些合同
留置权常见于以下几类合同:
1. 保管合同。保管人按照保管合同约定对保管物进行保管,如果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等相关费用,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
2. 运输合同。例如货物运输中,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3. 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成果,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这些合同的特点是一方占有对方的动产,并且基于合同关系在对方未履行相关债务时有留置对方动产的权利。
二、殴打案件留置时间多久
在殴打案件中,留置时间有不同情况。
如果是行政拘留的留置,一般不超过15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如果是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所以,殴打案件的留置时间要根据案件性质(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具体情形等因素来确定。
三、留置与不留置的区别
留置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形式。
(一)概念区别
1.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例如在加工承揽合同中,如果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有留置权。
2. 不留置则是没有行使留置权的情况,可能是因为不满足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如债权人没有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或者债务履行期限未届满等。
(二)对债权实现影响的区别
1. 留置权的存在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法定的保障债权实现的方式。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处置留置物来优先受偿自身债权。
2. 不留置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债权,如协商、诉讼等普通途径,没有留置物处置优先受偿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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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留置与不留置的区别,留置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