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2025,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根据税额大小分别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1个月,如无法按期纳税可按销售收入计算纳税。纳税地点包括向核算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同地点需在分支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解缴、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代理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
二、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包括: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销售时纳税。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报关进口时纳税。
3、批发环节:烟草在批发环节交纳5%的消费税。烟草(批发)销售企业将从烟厂购买的卷烟又销售给零售单位,那么烟草(批发)销售企业,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消费税。
4、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三、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具体规定如下:1、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2、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3、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第三条纳税人在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环节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纳税人自用未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第四条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四、消费税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规定如下:1、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2、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3、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消费税的纳税地点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和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一般应当向纳税人核算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2)纳税人到外县销售或者委托外县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当在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者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3)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的,应当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经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的消费税税款也可以由总机构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般由受托方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但是,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收回之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纳税;5、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的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消费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五、消费税征收范围
法律分析:消费税征税范围是: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钻)。零售的应税消费品注意三个问题:范围;税率;包装物的处理
(五)批发应税消费品(卷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六、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有:1、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事先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缴纳税款;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缴消费税税款;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由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5、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京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关税由海关一并计征。消费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也就是说,它只是钻则一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而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2、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也就是说,它只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而不是在消费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征收;3、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也就是说,它可以根据每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征收方法。即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指定单位税额依消费品的数量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也可以采取对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制定比例税率依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价格从价定率的征收方法;4、税率、税额具有差别性,可以根据消费品的不同种类、档次过者消费品中某一物质成分的含量,以及消费品的市场供求状况、价格水平、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等情况,对消费品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税额;5、税负具有转嫁性,也就是说,消费税无论是在哪个环节征收,也无论是实行价内征收,还是价外征收,消费品中所含的消费税最终要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有些消费税,直接由消费者负担,例如就消费行为征收的筵席税。综上所述,消费税(消费行为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是什么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怎么填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有关吗
●对于消费税的纳税地点,税法有哪些规定
●消费税纳税期限如何确定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消费税的纳税范围有
●消费税缴纳地
●消费税纳税期限举例说明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怎么填,消费税纳税期限如何确定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