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2025,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身份证、委托鉴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等材料,并注意携带相应的证明文件和申请书。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在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分析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如果无身份证,则需要带户口本)
2. 委托鉴定书(由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 交通事故认定书
4. 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 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 王现辉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时间,影响权利的保护。
需注意以下几项:
1、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在鉴定机构需要时,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如无法证明的,应提供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文件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患者身份证件:包括患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职业等基本信息。
2. 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等基本事实的书面文件。
3. 患者病历:包括患者受伤时间、地点、原因、诊断、治疗过程等病历资料。
4. 医学影像资料:包括患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医疗影像资料,如X光片、CT扫描、MRI等。
5. 检验报告:包括患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进行的医疗检查报告,如伤情评定、伤残等级等。
6. 患者自述:患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自述病情和受伤情况,是鉴定伤残的重要依据。
此外,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和材料。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过程中,需要确保所有相关的文件和材料都真实、完整、有效,以便进行科学的鉴定和评估。
结语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委托鉴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等。若单位委托,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在鉴定机构需要时,还需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证明。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光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三、车祸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法律分析: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四、车祸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车祸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证、出院小结等;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等。超载发生车祸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材料超载发生车祸保险理赔需要以下材料:1、保险单凭证;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这些材料的出具是为了以防有人骗保的情形出现,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该事故的发生是不是属于承保的范围。因为有很多机动车保险里面有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如允许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被保险车辆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该事故的损害不予赔偿;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因为这些文书都是出自比较有公信力的机构,所以保险公司能够比较好的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这是保险公司确定自己赔偿限额的重要依据;6、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验、鉴定的时间;(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五、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这些材料:
1、被鉴定人出入院记录;
2、被鉴定人病历本;
3、被鉴定人疾病诊断书;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
6、伤残鉴定委托书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六、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手续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的,由交通事故责任人和伤者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委托时出具委托书和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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