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2025,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纠纷 编辑:孟翔思

一、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2025,简述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著作权的使用许可:
(一)概念: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许可使用人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的法律行为。
(二)一般规定: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著作权法》24条)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特征:
1、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被许可人取得的是使用权,不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2、被许可人只能自己按照约定方式、地域范围和期限使用作品,不能将所获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著作权人同意的除外。
3、著作权许可使用中,非专有使用权的许可人不能因权利被侵害而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4、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著作权,或者只使用其著作权而不署明著作人,构成侵权。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六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以下主要条款:许可人与使用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范围及期限、价格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四、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1、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而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二、软件著作权登记设计说明书包括哪些内容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1、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2、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3、权利范围、软件用途;4、技术特点(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点、开发的软硬件环境、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版本号、程序量、零售价格);5、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

五、著作权法定许可有哪几种情况

法律分析:一、作品已发表。二、必须付费。三、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四、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除此之外,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中,虽然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事先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是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六、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包括:(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因著作权许可使用而设立的合同叫许可使用合同,它也是一种民事合同,故同样应该遵循《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另外,《著作权法》还对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其他相关内容作了一些特殊规定,现归纳如下:  1、合同形式  关于合同的形式,《著作权法》未作特殊要求,因此,当事人可以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不过,《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作了一些限制,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2、权利内容  权利的内容解决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和效力性质问题。这是许可使用合同中最关键的一部分条款。其中权利的种类一般是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对各项权利的定义来确定的,但是,当事人之间出于更进一步精确化的需要(或者由于对著作权法的了解有限),也可以采用双方具有共识并且符合行业惯例的方式来界定权利的名称和内容。  至于效力性质是指许可协议赋予被许可人针对他人使用行为的排除力,即使用权的专有性质。《著作权法》第24条第2款第2项区分为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意味着被许可人一方获得授权,其他任何人不得为同样的使用,著作权人(即许可人)也不例外。而非专有使用权则相反,被许可人不得排除他人的使用。这意味着著作权人还可以以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他也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  通说认为,经许可获得非专有使用权的人不得再将其权利转让或者许可给他人,至于获得专有使用权的人能否再许可或者转让其权利,存在不同的见解。《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3、时间、地域范围  时间、地域范围是进一步定义被许可的使用权效力范围的重要因素。法律对此没有特别的限制,通常由当事人根据需要自由约定。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期间一般以5至10年较为常见,永久性的许可使用比较少见。在后一种情况下,被许可方获得的使用权在著作权剩余保护期内一直有效,如果使用权是专有的,则和权利转让的效果区别不大。  至于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作品的使用方式有密切的联系,一般是以一个国家为界限,但是,对一些权利,又往往可以作更小的划分,例如表演权可以限制在一个小县城的范围,播放权可以限制在一定的城市。但是,应该注意,避免通过该条款形成对市场的分割,造成对自由竞争的危害。例如,国内图书出版合同一般不得以省份为界限(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除外)分别许可不同的出版社出版同一作品。  4、使用费  使用费是著作权人最主要的收益,合同中应该对其标准和支付方式加以明确的规定。当然,在少数情况下著作权人可能更看重的是非经济的利益,因而会放弃使用费,甚至对被许可方提供经费上的补贴,例如为发表学术论文而支付版面费。使用费的标准由当事人根据市场行情约定,可以参考国家版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执行上述机关制定的标准。  如今,常见的使用费标准是稿酬制和版税制。其中稿酬制在我国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它是由政府文化部门为作品使用制定的统一的付酬标准。稿酬制具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稿酬一般分为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书刊基本稿酬的计算公式是:每千字稿酬额全文千字数。印数稿酬一般按千册计算,每千册约付基本稿酬的0。8%。稿酬一般在作品交付出版时便付清,它与出版的图书的定价无关,也不受作品实际销量的影响。  至于版税制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按照一定比例分享作品销售所得的一种计酬方式。版税是著作权人应获得的收入。在著作权人要求的情况下,版税也可以在交付作品时支付,但是它往往仅是部分预支。版税的最终数额取决于作品的实际出售结果。出版文字作品的版税称出版版税,它的计算公式是:出版物定价(或零售价)出版物销售量(或印刷量)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音乐、戏剧作品演出版税称上演版税,其计算公式是:票房收入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其中版税率由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协商确定。它取决于作品的性质、版次、畅销程度以及作者的知名度等多种因素。从目前的国际惯例来看,出版版税率一般在5%-20%之间。显然,相对于稿酬制而言,版税制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能更好地协调出版社与作者之间的利益。  5、其他  完整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还包括许多具体的内容,例如作品名称、主体身份、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担保以及对他人侵权行为的追究等等。如同转让合同一样,当事人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有关事项达成尽可能详尽、公平的条款。  6、合同的解释  同转让著作权的情形一样,在著作权许可业务中著作权人也往往是弱小的一方,故法律也对他作了倾斜性保护。例如《著作权法》第26条规定,合同中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这表明被许可人若要以合同中未明确提到的方式使用作品,需要著作权人的重新确认。例如,以电子出版物的形式使用作者的作品。由于此种方式在目前对绝大多数作者而言仍然是不曾预料到的,故非经作者许可即为侵权。又如,未经作者另外授权,获得图书出版权的国内出版社不能在海外出版繁体字版本。  当然,上述原则也不能绝对化。因为,有时合同中常常省略了一些当事人觉得理所当然的内容。这时一旦双方事后发生争议,应结合缔约时的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惯例对合同作出客观公正的解释。二、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注意事项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订立中应注意的问题,一般有以下几点:1、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这是一般性的原则要求。2、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3、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4、合同的有效期不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订。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怎么解决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的经济权利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在法定的保护期内以一定的方式,在确定的范围内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产生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的常见原因一般有合同约定不明、违约、侵权、市场变化、人事变化等,其中以违反支付义务、质量义务和使用范围约定最为普遍。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的解决有三条途径:1、调解: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自愿请求诉讼外调解。2、仲裁: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著作权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对纠纷予以裁决。对于仲裁裁决,当事人有义务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对此,当事人可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原仲裁裁决就不发生效力。3、诉讼:当事人如果不愿意调解,合同中又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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