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还需要给精神抚慰金吗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苏可若

车祸死亡案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常见的理赔项目内容。

车祸致人死亡的,结合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篇、《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致害人应当依法承担的赔偿项目包括两个方面:

01与死亡直接相关的项目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02死亡前的抢救治疗费用

因抢救治疗无效死亡的,死者家属还可以主张抢救治疗期间的相关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与死亡直接相关的项目内容,死者家属可以依法主张。《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与死亡直接相关的项目内容,死者家属可以依法主张。《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各地不同,如在佛山市,其《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权利人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受害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不予支持;

(2)受害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不予支持;

(3)受害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处理。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最高一般不超过8万元。死亡案件自然可以按这最高8万元来计算。

死亡赔偿涉及诸多的计算技巧,应当由交通律师介入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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